个人资料
  • 博客访问:
正文

国企私有化中的问题应该受到追查

(2009-07-29 14:54:20) 下一个
通钢事件反映出国企私有化中的一系列问题。

第一。国企私有化的盲目性
国企改制是在对私有化的盲目崇拜下进行的。为什么要进行国企私有化?国企私有化有什么好处?有多少案例表明国企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升?

该不该私有化应该通过效益来检验,对于私有化不能向对上帝那样无条件的崇拜。

黑猫白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反过来,抓不住老鼠就是不是好猫。如果国企私有化没有带来效益,就不应该继续下去。

第二。国企私有化的荒谬性
除了对私有化的盲目崇拜之外,主张国企私有化的人大致上有三个理由。1)提高管理人员的积极性;2)减少政府官员的腐败;3)为企业引入资金。

第一个理由是站不住脚的。现代企业中,企业拥有者同经营者分离,无论是国营还是民营,管理人员都可以聘用,也可以解雇,他们是高级打工者。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可以通过增加薪水。如果管理人员不称职,或者能够找到更好的管理人,就可以把原有的管理人员解雇。解雇的危险促使管理人员积极工作。

第二个理由也站不住脚。为了防止腐败官员侵吞国家资产而进行私有化,然而在私有化过程中国家资产的损失几倍几十倍以至几百倍地超过了原来政府官员的贪污。过去是国家资产,贪污会受到举报;现在把资产合法转换成私有,想如何处置都在国家的管辖之外。建龙用10亿资金就控制了价值几百亿的通钢,然后抵押通钢获得贷款,重建新的钢铁企业,把原有的通钢搞垮。国企私有化为那些对国家资产巧取豪夺的人开辟了合法的大门,而且更难制约。

第三个理由依然站不住脚。为了获得资金,国企可以出售自己的部分股票,没必要放弃自己的控制权。建龙无非是提供了10亿资金,为了获得这点融资,通钢只需出售少许股票就足够了。一般企业在融资时都设法把股权分散,避免企业控制权落入他人之手。把企业控制权轻易送人的做法非常荒唐。

第三。解雇权是私有制下保持劳动积极性的真实原因
私有制的提倡者批评国营企业是大锅饭,企业不是自己的,效益于员工工作无关,因此工作缺少积极性。实际上,国外的大型企业也是大锅饭,国有企业的这些问题,国外的大公司照样存在。旧时代的国企同现代大公司的最大差别在于后者对员工有解雇权,正是这一点使的公司能够尽可能地维持盈利,同时,失业的威胁使员工努力工作。只要解雇权引入国企,那么在维持员工积极性方面国企同国外公司相比就没有本质区别。

不过,由于国企是政府管理,所以在解雇工人的时候不会象私有企业那样狠心。政府不但考虑经济效益,也考虑社会效益。维持就业率是政府的工作目标,但从来不是私人企业的目标。因此,政府管理的企业对工人更为有利。这也是许多地方工人坚决反对私有化的原因。

第四。国企私有化过程中的问题应该受到追查
在国企私有化过程,很多国企被贱卖。这些违法行为应该受到追查,相关人员按照贪污罪处置,非法买卖应该做废。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