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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事解读2008-0509

(2008-05-12 16:05:30) 下一个

东方时事解读2008-0509
朝鲜指责李明博警告称半岛面临爆发新战争威胁

【平壤消息】5月9日朝鲜警告说,如果韩国保守政府进一步制造紧张气氛,那么朝鲜半岛面临着可能爆发新一轮战争的威胁。

据朝鲜中央通讯社8日发表的评论中说,“如果军事紧张状况加剧,那么将产生冲突,最终可能导致1950年6月25日的黄海武装事件重演”。

朝鲜指责韩国2月25日新上台的总统李明博使局势复杂化,称他上台仅仅一个月,就一下子使朝韩关系倒退了10多年。李明博拒绝首尔和平壤达成的一些和解合作协议,而这些协议都是他的自由民主阵营前任们艰难达成的。

朝鲜中央通讯社指出,“在复杂化的状况下,我们的革命武装力量将保持高度的战备状态,对事态的发展高度警觉。虽然我们致力于朝鲜半岛南北两部分的发展、和平和繁荣,但我们不畏惧武装冲突和战争”。

【时事点评】朝鲜的这番警告,是胡锦涛主席访日期间发出的。显然,在“中日”这两个东亚大国“正式定性”彼此的关系是“互为合作伙伴、互不构成威胁”的时候,这番来自朝鲜半岛的战争警告,实际上已经宣判了李明博外交政策的“死刑”。这一点,我们稍后再做展开。

在之前的点评中,准确地讲,是科索沃问题刚刚被伊核问题“激活”的那段时间里,针对“三边撕裂(欧美日之间的三边竞争)”与“南北撕裂(西方与发展中国家双边竞争)”这两个名词,东方评论员用了大量的篇幅进行讨论。

●“两个名词”恰恰成了这场“全面博击”的两大主轴

真实的情况就是,自“科索沃独立问题”不可逆转地走进“科索沃独立后续发展”之后,自“方方面面”在全世界范围内(五大洲)、在各个层面(政治、经济、军事。甚至文化)展开了“全面博击”之后,我们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两个名词”恰恰成了这场“全面博击”的两大主轴。

●里程碑式的共同文件,正式将中日双边关系“定性”为“合作伙伴,不是威胁”

大家知道,从胡锦涛主席到达东京、展开“暖春之旅”的那一天起,在我们的讨论中、中日关系就被置于这场“全面博击”的大背景之中。

就如我们之前所说,这次访问,主要成果就是签署了《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在首席评论员看来,这是继中日已有的三个政治文件之后,双方签署的第四个里程碑式的共同文件,其核心要义在于双方将“口头”上的“战略互惠关系”给出了“文字诠释”,既正式将双边关系“定性”为“合作伙伴,不是威胁”;

●从“破冰之旅”、到“迎春之旅”的整个过程,是将“战略互惠关系”从“口头版”落实为“文字版”的“落实过程”

众所周知,自小泉政府后期开始所谓的“外交调整尝试”,直到安倍晋三就任日本首相既飞赴北京展开“破冰之旅”,“中日战略互惠关系”才开始频繁地见诸报端。

但是,在此之前,不论从形式、内容,还是从基础的层面去看,它都不过是“一种说法”而已、属于“口头版”。

我们知道,在胡锦涛主席正式展开“暖春之旅”之前,除去安倍的“破冰之旅”,中日间还经历了温家宝总理的“融冰之旅”、福田康夫首相的“迎春之旅”,显然,就本质而言,从“破冰之旅”、到“融冰之旅”、再到“迎春之旅”的整个过程,实际上是双方将“战略互惠关系”从“口头版”落实为“文字版”的“落实过程”。

●如果能“切实地”将“文字版”的“核心内容”落在实处,其战略影响将是极其深远的

我们认为,对中日双方而言,这个“落实过程”尽管艰难,但毕竟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如果中日双方能“切实地”将“文字版”的核心内容、既“中日是合作伙伴,彼此不是威胁”落在实处,那么,由此而产生的战略影响将是极其深远的、其对世界格局的冲击也将是全方位的。

为了更好地展开,我们再来阅读一则消息。

中日两大石油公司宣布:将首次成立合资公司

【东京消息】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展开在日本的第二日访问时,中日两大石油公司7日宣布将首次成立合资公司。有分析指,此举是中日双方为解决东海油气田问题走出的实质性一步。

  共同社报道,中日两国最大的石油公司——中石油与新日本石油7日上午在东京达成协议,双方将合资组建一家专门从事石油精炼业务的公司,利用日本国内富裕的炼油能力进行石油精炼。

  中日两国石油公司合资设立石油提炼公司,尚属首次。双方将在石油制品的提炼和供应领域加强合作。双方此次决定组建合资公司,正是为了巩固和强化这种供应关系。
  新日本石油自2004年起就与中石油签订了石油委托精炼合同,一直在向中国出口石油制品。2008财年,新日本石油的仙台和大阪等炼油厂每天将向中石油提供七万桶精炼油。

  近年来,中国制造业和发电行业对石油制品的需求迅速增长,而日本国内由于需求下降,炼油厂的生产能力处于过剩状态。

【时事点评】请大家注意这一段文字,原文是:近年来,中国内由于需求下降,炼油厂的生产能力处于过剩状态。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仅就“炼油生产能力”而言,这段文字非常准确地描述了双方的“互补潜力”;其次,扩大到整个经济结构层面,中日双方在“炼油生产能力”层面的“良好互补”,也非常精确地反眏了双方在经济结构上的“互补潜力”;

●出于“经济安全”层面的“严重不安全感”,日本终于愿意“视”北京是“合作伙伴”而“不是威胁”

最后,有必要强调的是,在双方“刻意”通过这纸商业合同,向方方面面“强调”“中日经济结构层面可以良好互补”的基础上,如果我们再转换一个观察角度,既从“经济安全”的层面去观察,那么,我们也就不难看出,作为“三边撕裂”的一方、作为“三边”中最为弱势的一方,特别是,作为“三边撕裂”曾经最受伤一方,正是出于“经济安全”层面的“严重不安全感”,“今天的日本”终于愿意“视”“今天的中国”是“合作伙伴”而“不是威胁”的。

●站在“欧美”的立场,在这个节骨眼上,如日将中日关系全面地定性为“合作伙伴、不是威胁”,有如“背后一刀”

要知道,“欧美”虽然在科索沃问题上、地中海联盟问题上处于经济、特别是金融恶斗的“边缘”,但是,“欧美”为了避免局势发展成军事上对立,防止北约提前瓦解,也在寻求某种“战略缓冲”,这种努力投射到对华关系上,集中体现在“策略地”寻找、甚至是“拼凑”反华“政治共同点”。

因此,不论是从日本的“政治本能”去看、还是从“欧美”的“政治感受”,特别是从北约、美日军事同盟的“军事感受”去看,在这个节骨眼上,如果日本将中日关系“全面地”定性为“合作伙伴、不是威胁”,不仅是严重的不合时宜、且有背后一刀的味道。

●“三边撕裂”对日本的巨大伤害是“有史可鉴”的

因此,就今天的全球经济形势而言,就日本的政治野心而言,就西方国家在西藏问题上掀起的这轮“反华大合唱”的情况来看,东方评论员相信,如果北京“不反对”的话,“三边”之一的日本肯定想将“合作伙伴、不是威胁”的“战略影响”严格局限在经济层面,比如写成“中国是日本的经济合作伙伴、中国不是日本的经济威胁”之类的。毕竟“三边撕裂”对日本的巨大伤害是“有史可鉴”的,“三边”之外的“中国经济”对于日本经济的重要性也是“有史可鉴”的。

●正是因为日本经济转向与中国经济加强合作,才从“欧美经济”的联手打击中缓了一口气

实际上,在东方评论员看来,今天的情况与80年代未、90年代初、美国带领西方国家全面制裁中国的情况非常类似,有意思的是,90年代初,当时的日本经济,由于已经开始品尝“广场协议”(欧美联手强加给日本的)严重苦果,为了寻求一条生路,日本终不顾美国的强烈不满,成了“三边”中第一个全面恢复对华经济关系的“一个边”。更有意思的是,由于苏联已经解体,且在安全层面卸掉了压力了欧盟,随后就以“日本已经做了”(实际上是为了与美日争夺中国这个大市场)为由,与“美国对华政策”也拉开了距离,并立刻恢复了对华关系。眼见对华制裁联盟已然瓦解的事实,未了、对“欧日”背叛行为“骂骂咧咧”的老布什,为了中国这个大市场,也不得不解除对华制裁。
事实已经证明,正是因为日本抢先与中国恢复关系,并果断转向与中国经济“加强”合作,才从暗藏在“广场协议”中的“欧美联手打击”下缓了一口气,在经历了“97亚洲金融风暴”的第二次“欧美联手”重击、不得不“全面”转向与中国经济合作之后,才于近年逐渐爬出“失去的十年”。

●如日本仍然想以一个“片面的”中日关系,既避“三边撕裂”之祸、又想坐在“北方”的“政治阵营”中、北京断不能接受

然而,今天的中国,尽管也面临着一系列的国内问题,但经济实力较90年代初已有天壤之别,美国想再次带领西方全面制裁中国不仅没有可能,美国经济还可能受损最大。
因此,在国际政治、经济、特别是军事形势“迅猛发展”的今天,如果日本政府仍然想站在一个“片面的”中日关系上,达到既想避“三边撕裂”之祸、又想坐在“北方”的“政治阵营”中、收“南北撕裂”的“经济之利”,作为“南北撕裂”中“南方经济”的核心代表,作为东亚经济的火车头,北京是断不可能接受的。这个道理很简单:

●如果.....那么“福田路线”与“小泉路线”将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第一,尽管经济实力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组织部分,但是,对于“中欧美俄”这些个角力于全球的“政治、经济、军事实体”而言,要想取得话语权,要想在这场全方位的博击中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那么,除了经济实力外,相应的政治、军事实力是一个都不能少;

显然,身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大国的日本,对全球的经济影响不小,但是,与之相应的、足以影响全球的政治、军事能力的缺位,恰恰有如两块短板、令日本战略处境异常尴尬的两块短板。

因此,如何“快速地”补上这两块短板、正是自中曾根康弘政府以来历界日本政府梦寐以求的事情。值得强调的是,从中曾根康弘在日本首相任内“挑起”靖国神社问题、正式走出第一步算起,到小泉纯一郎每年必以首相身份参拜靖国神社止,日本政府一直想跑出一条“快车道”!

对日本福田政府而言,如果仍想将“是合作伙伴、不是威胁”的中日关系严格局限在经济层面,并企图为政治、军事色彩浓厚的“美日军事同盟”继续保留足够的战略空间、甚至对“亚洲小北约”仍心存幻想的话,那么,“福田路线”与在政治、军事上“对美国一边倒”、一边高叫“中国威胁论”,一边又在经济层面上“力劝”北京“应该政经分离”的小泉路线,也就根本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了,唯一的区别就是他没有去参拜靖国神社。

●显然,在“铁的事实”面前,就算是从“经验主义”出发,“今天的北京”也不可能答应

而在对外政策层面上,不论是“原汁原味版”的“小泉路线(目标就是建立日美全球同盟,作为获取日本参与全球事务的政治、军事能力的途径)”、还是“重大调整版”的小泉路线(既安倍推行的所谓的强势外交,目标是与传统的西方国家、也包括印度这种所谓的民主国家,在遏制中国的“政治口号”下,建立全面的政治、军事合作,从而获取日本参与全球事务的政治、军事能力),都早已随着小泉本人及其支持的接班人-安倍的接连下台,而一一证明为“此路不通”!

显然,在“铁的事实”面前,就算是从“经验主义”出发,“今天的北京”也不可能答应。

●“三边”之中与“中国经济结构”构成“严重互补”关系的远不只“日本经济”这一家

第二,中国作为“同时参与”伊核、朝核“两大核心问题”的政治、军事大国,作为“三边(欧美日)”之外最有实力的经济体,“三边”之中与“中国经济结构”构成“严重互补”关系的远不只“日本经济”这一家,“三边”都是的;

●“更想”从这种“经济互补”中锁定“经济安全”的是日本,而不是中国

第三,在“第二”的基础上,身处“三边撕裂”之外的中国、置身在“科索沃后续发展”之外的北京,相对“三边”而言,在经济、特别是金融层面上具有一定的选择权。因此,在东方评论员看来,尽管分属“南北”两个阵营,但是,极其重视“中日经济互补”的包括“中日双方”、但“更想”从这种“经济互补”中锁定“经济安全”的、是又受“三边”之“苦”的日本经济,而不是中国经济。

●就胡锦涛主席展开“暖春之旅”的“本身”而言,其前提条件就是日本必须“全面定性”中日关系

第四,尽管经济安全是一个国家“国家安全”的核心内容,但是,对于“中欧美俄”这些个角力于全球的“政治、经济、军事实体”而言,除了经济安全问题外,国家主权问题、军事互信问题,那是一个都不能少,其中,强大的军事更是充分保障国家主权、经济安全的战略手段。

因此,在“第二”与“第三”的基础上,对北京而言,在“定性”中日关系的时候,与日本相比,更看重的必定是政治、军事层面的东西。

显然,在东方评论员看来,抛开能取得多大的成果不说,就胡锦涛主席展开“暖春之旅”之“本身”而言,其“前提条件”就是日本必须“全面定性”中日关系,必须将“合作关系、不是威胁”推广至中日关系的政治、经济、包括军事层面。

●如果“福田路线”想简单地对中日关系进行“经济细分”的话,福田首相的“迎春之旅”迎不来胡锦涛“暖春之旅”的

因此,在东方评论员看来,最近两年,尽管美国一再拿人民币汇率问题说事儿,欧盟也不时地插上两句,但“出于自身的经济利益考虑”从来不敢在人民币汇率问题上“附合”欧美观点的日本,如果“福田路线”想如此简单地“按经济之需”、对中日关系的”合作伙伴、不是威胁“进行“经济细分”的话,那么,福田康夫首相的“迎春之旅”是迎不来胡锦涛“暖春之旅”的。

事实上,这一点、通过中日签定的“声明”与“公报”,已经得到了证实。

为了更好地进行讨论,请大家详细阅读《中日关于加强交流与合作的联合新闻公报》。

资料:中日关于加强交流与合作的联合新闻公报

  【东方档字.NO200805080154】据新华社东京5月8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7日发表关于加强交流与合作的联合新闻公报。公报全文如下: +4p gP v
  中日两国政府关于加强交流与合作的联合新闻公报
  应日本国政府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于2008年5月6日至10日对日本进行国事访问,与福田康夫内阁总理大臣举行了富有成果的会谈,双方发表了《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为落实上述联合声明,双方达成如下共识:
  一、日方邀请胡锦涛主席出席今年7月在北海道洞爷湖举行的八国集团同有关国家领导人对话会议,中方表示将认真积极研究。
  二、中方邀请福田康夫首相出席今年10月在北京举行的第七届亚欧首脑会议,日方表示将认真积极研究。
  三、日方提议今年秋天在日本举行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中方表示将认真积极研究。
  四、双方积极评价中日战略对话为推动中日关系改善与发展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将继续重视这一对话。
  五、在今年4月东京召开的中日外交部发言人磋商中,双方一致认为,为进一步增进两国人民相互了解,双方应在报道和宣传方面进行合作,加强两国宣传报道部门的直接联络机制,共同努力向两国媒体提供客观、准确的信息。双方对此表示欢迎,将在双方方便的时候在北京举行下次磋商。
  六、为增进两国防务部门之间的相互信任,日本防卫大臣将于年内访华。
  七、双方对今年3月举行的中日防务安全磋商表示欢迎。为加深两国防务部门之间的相互理解,将继续举行高级别防务安全磋商。
  八、继今年2月日本联合参谋长访华后,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员将于今年6月访日,海军司令员、副总参谋长将于今年下半年分别访日。
  九、继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舰艇去年11月访日后,日本海上自卫队舰艇将于今年6月访华。
  十、为防止海上发生不测事态,建立中日防务部门海上联络机制首轮专家组磋商于4月下旬在北京举行,双方对此表示欢迎,将继续为早日建立该机制作出努力。
  十一、双方将就扩大军兵种、防务相关教育机构、研究机构间的交流进行探讨。
  十二、双方将探讨在联合国维和行动(PKO)、灾害救援等领域合作的可能性。
  十三、为加深两国防务部门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对对方国家的了解,双方同意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青年军官和日本自卫队年轻干部互访,年内将相互邀请约15名尉官级干部访问对方国家一周左右。
  十四、新一届中日友好21世纪委员会在两国领导人的关心下,为推动中日关系改善和发展提出了有益建议,双方对此表示积极评价,期待该委员会今年底提交最终报告。
  十五、双方积极评价中日共同历史研究发挥的作用,同意继续开展这一研究。
  十六、双方对去年两国人员往来达到500万人次表示欢迎,今后将继续扩大人员交往,为增进相互理解进行密切合作。
  十七、双方对“中日青少年友好交流年”顺利启动表示满意。双方确认,今后4年每年开展4000人规模的青少年交流,并将为最大限度有效开展青少年交流作出努力。
  十八、双方一致同意持之以恒地开展青少年友好交流,呼吁两国各界为促进青少年交流加强合作。
  十九、双方一致认为,进一步加强两国中青年干部交流具有积极意义,今后将继续支持开展这一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二十、双方一致希望北京奥运会取得成功,希望以北京奥运会为契机,进一步促进两国人民交流,增进相互理解和友谊。 
  二十一、双方对签署两国关于互设文化中心的协定表示欢迎,期待该中心为促进两国人民的相互理解发挥积极作用。
  二十二、双方积极致力于人文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鼓励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在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开展共同研究。
  二十三、去年12月福田首相访华时,日方提出加强北京大学对日交流的计划,双方对有关准备工作取得进展表示欢迎,将继续为进一步加强知识界交流进行合作。
  二十四、中日经济高层对话首次会议去年12月在北京召开,两国有关部长们会聚一堂,就各自宏观经济政策、包括气候变化问题在内的节能环保、贸易投资、检验检疫、地区及国际经济问题等开展跨部门直接对话,增进了相互理解,并为今后解决问题和推进合作指明了方向。双方对此表示高度评价。下次对话拟于今年秋天在东京举行。
  二十五、两国相关部门签署了《关于互利共赢推动可持续经济发展一揽子合作的框架协议》、《关于继续加强节能环保领域合作的备忘录》和《关于推进中小企业领域合作备忘录》三个协议。双方对此表示欢迎,并一致同意继续推动上述合作。  
二十六、双方对当前的原油价格表示忧虑。双方一致同意继续开展中日部长级能源政策对话,探讨能源领域互惠合作。
  二十七、双方表示,在煤炭领域技术合作方面,推动中方煤炭火力发电厂的设备诊断、设备改造、人才培训。双方将继续开展通过捕集和封存煤炭火力发电厂产生的二氧化碳(CCS)提高石油采收率(EOR)方面的实证研究。双方对继续开展钢铁、水泥领域的节能环境诊断表示欢迎。
  二十八、双方认为,“中日节能环保商务示范项目”进展顺利,将与中国地方政府共同努力,进一步推进该项目,加强项目挖掘和成果普及。
  二十九、双方高度评价通过日方培训节能人才在中国的节能法及节能政策方面取得的进展和成果。双方同意,今后在开展政策研修的同时,日方向中国派遣节能监测领域的有关专家,并对中方进一步加强节能体制建设和企业的能源管理提供支持。
  三十、双方将推动建设与环境相关的研究生院网络,促进环境人才培养。
  三十一、双方对福田康夫首相访华时确定的“中日节能环保合作咨询窗口”今年4月正式启动表示欢迎,并将努力通过这一窗口促进两国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
  三十二、双方同意,鉴于核能发电对保障能源安全及防止地球变暖的重要性,将加强在该领域的合作。
  三十三、双方认为,包括双方在内的主要能源消费国,有必要就节能方面的政策措施等广泛交换意见,共享信息。
  三十四、双方对天津市和北九州市、神户市在循环经济、节能环保方面开展合作表示欢迎,并将继续给予支持。 
  三十五、双方对两国环保部门签署合作实施小城镇分散型污水处理示范项目备忘录表示欢迎。
  三十六、双方对两国合作推动沙尘暴共同研究取得进展表示评价,将继续促进亚洲国家在包括二氧化硫等大气环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三十七、双方将促进关于兼顾防治公害和减缓气候变化协同效应的具体合作。
  三十八、双方对两国主管部门起草关于促进中国农村地区饮水安全供给及介绍并推广日本在普及简易自来水管道方面的成功经验等的备忘录表示欢迎,并将为实施备忘录进行合作。
  三十九、关于有效管理水资源、预防水污染、治理水灾等水资源领域合作,双方认为,水是最易受地球变暖影响的资源,将从应对气候变化角度出发,进一步加强上述领域合作。
  四十、双方积极评价两国政府间林业合作及中日民间绿化合作委员会的扎实工作。同时,将针对全球森林减少及退化问题,加强植树造林、打击非法采伐,促进亚洲地区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经营。
  四十一、双方在坚持“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的原则下,就发展生物燃料开展信息交换与技术交流。
  四十二、双方高兴地看到,中方向日方提供的朱鹮
  正在顺利繁殖,今后将继续加强在朱鹮保护和野外放飞方面的合作。
四十三、为增进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感情,中方同意向日方提供一对大熊猫,共同开展合作研究,日方对此表示感谢。
  四十四、双方愿继续进行矿物资源领域的对话,开展建设性讨论。双方达成共识,年内在双方认为方便的时间举行中日稀土交流会议,以便进一步深化该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四十五、双方将继续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利用两国知识产权交流的现有工作机制,交换知识产权立法、执法及行政审批的信息;增强双方企业间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的经验交流;共同开展各类人才的知识产权培训,扩大知识产权制度的影响力。 
  四十六、双方对中日韩改善商务环境行动计划达成一致表示欢迎。同时,双方对签署《关于就贸易投资相关法律制度开展研究交流的备忘录》表示欢迎,将加强贸易投资法律的交流与合作。
  四十七、双方对两国有关部门签署《关于促进技术贸易顺利发展的合作备忘录》表示欢迎。
  四十八、双方对两国有关部门签署《关于促进中小企业顺利开展海外业务的合作备忘录》表示欢迎,今后将创造更为宽松的商务环境,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合作。
  四十九、双方将为保护两国人民生命和健康进一步加强合作。对于此次出现的冷冻加工食品中毒案件,双方将为尽早查明真相进一步加强调查与合作。
  五十、双方对迄今为止在动植物检疫领域内的合作予以积极评价,并愿意进一步加强双方的合作和交流。妥善解决存在的技术问题,促进贸易的顺利发展。中方允许日本精米正式对华出口,日方对此表示欢迎。日方允许中国新鲜南瓜对日出口,中方对此表示欢迎。
  五十一、双方积极评价信息通信领域开展的政策磋商,并将致力于共同促进信息通信领域的合作。
  五十二、双方积极评价近期中日在加强金融及金融监管领域合作方面取得的成果,包括东京证券交易所开设北京代表处等,并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强在该领域的合作。
  五十三、双方对中日迄今为止的农业合作予以积极评价,愿进一步在现有机制下加强合作。
  五十四、双方将进一步扩大旅游交流,积极推进在铁道、物流、海运、航空等领域的合作。
  五十五、双方在去年年底官民访华团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癌症防治合作,促进中日医学交流,继续派遣官民使节团进行交流。双方将加强医药领域的信息交换。
  五十六、双方将加快关于地球观测和预测的工作进度,共享数据和成果,努力构筑全球地球观测系统(GEOSS)。双方将推进气候变化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交流。
  五十七、双方对草签中日领事协定表示欢迎,将争取尽快正式签署并完成生效手续。
  五十八、双方将为《中日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早日生效而加倍努力。   五十九、双方将开始关于缔结中日罪犯引渡条约的谈判,同时酌情尽早开始关于缔结中日被判刑人移管条约的谈判,争取同时签署两个条约。   六十、双方将根据《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合作,尽早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
  六十一、为实现亚洲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双方认为开展清迈倡议多边化、亚洲债券市场倡议等区域财金合作十分重要,将共同推动这一合作取得更大进展。
  六十二、日方表示,将按照日朝平壤宣言,解决包括核问题和人道问题在内的有关悬而未决问题,清算不幸的历史,实现日朝邦交正常化。双方确认日朝关系取得进展的重要性,中方表示,愿提供必要协助。
  六十三、双方今年4月在北京举行了联合国改革问题司长级磋商,就联合国包括安理会改革问题等交换了意见,并一致同意今后继续进行磋商。  六十四、双方对签署中日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合作的联合声明表示欢迎。  六十五、双方去年11月在北京举行了向第三国援助问题司局级对话,探讨了分享援外经验及在援外领域开展合作的可能性,并将继续开展工作层面的对话。
  六十六、双方去年9月在东京举行了非洲政策司局级磋商,就各自对非政策及非洲形势等坦率交换了意见,并同意继续就开展可能的合作加强磋商。中方期待今年5月在日本召开的第4次非洲发展东京国际会议(TICAD)为促进非洲发展取得更大成果。
  六十七、双方于今年4月在北京举行了湄公河政策对话,并就湄公河次区域现状、各自对湄公河次区域政策和促进湄公河次区域开发、贸易投资等问题展开了广泛讨论,双方对此表示欢迎。
  六十八、双方去年5月在东京举行了中日军控与防扩散磋商,就当前国际军控和防扩散领域的主要问题广泛交换了意见,并将继续进行磋商。
  六十九、双方同意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就人权问题进行对话,推动国际人权领域的对话与合作。
  七十、双方认为,目前全球经济面临许多新的课题和困难,年内成功结束多哈回合谈判符合各方的共同利益,有助于加强多边贸易体制,维护世界经济的稳定和增长。双方将继续合作,推动多哈谈判达成广泛和平衡的协议,实现发展目标。

【时事点评】首先,这份新闻公报的“发表时间”就“可圈可点”,我们知道,这是中日双方通过《联合声明》“定性”了中日关系是“合作伙伴、不是威胁”的“全面关系”之后,才得以“签署”的。

●中国愿意与日本“加强交流与合作”的前提、基础,就是一个全面的“中日关系”

显然,仅就“时间顺序”而言,我们也就不难看出,中国愿意与日本“加强交流与合作”的前提、基础,就是一个全面的“中日关系”。

至于这个“全面”到底包括有哪些我们感兴趣的内容,从上面的“70条”中,大致罗列如下:
第一:一、日方邀请胡锦涛主席出席今年7月在北海道洞爷湖举行的八国集团同有关国家领导人对话会议,中方表示将认真积极研究。
第二:二、中方邀请福田康夫首相出席今年10月在北京举行的第七届亚欧首脑会议,日方表示将认真积极研究。
第三:三、日方提议今年秋天在日本举行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中方表示将认真积极研究。
第四:五、在今年4月东京召开的中日外交部发言人磋商中,双方一致认为,为进一步增进两国人民相互了解,双方应在报道和宣传方面进行合作,加强两国宣传报道部门的直接联络机制,共同努力向两国媒体提供客观、准确的信息。双方对此表示欢迎,将在双方方便的时候在北京举行下次磋商。
第五,十、为防止海上发生不测事态,建立中日防务部门海上联络机制首轮专家组磋商于4月下旬在北京举行,双方对此表示欢迎,将继续为早日建立该机制作出努力。
第六,十五、双方积极评价中日共同历史研究发挥的作用,同意继续开展这一研究。
第七,四十一、双方在坚持“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的原则下,就发展生物燃料开展信息交换与技术交流。
第八,五十二、双方积极评价近期中日在加强金融及金融监管领域合作方面取得的成果,包括东京证券交易所开设北京代表处等,并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强在该领域的合作。

●双方认为开展清迈倡议多边化、亚洲债券市场倡议等区域财金合作十分重要,将共同推动这一合作取得更大进展

 第九,五十六、双方将加快关于地球观测和预测的工作进度,共享数据和成果,努力构筑全球地球观测系统(GEOSS)。双方将推进气候变化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交流。

第十,六十一、为实现亚洲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双方认为开展清迈倡议多边化、亚洲债券市场倡议等区域财金合作十分重要,将共同推动这一合作取得更大进展。

 第十一,六十二、日方表示,将按照日朝平壤宣言,解决包括核问题和人道问题在内的有关悬而未决问题,清算不幸的历史,实现日朝邦交正常化。双方确认日朝关系取得进展的重要性,中方表示,愿提供必要协助

第十二,六十六、双方去年9月在东京举行了非洲政策司局级磋商,就各自对非政策及非洲形势等坦率交换了意见,并同意继续就开展可能的合作加强磋商。中方期待今年5月在日本召开的第4次非洲发展东京国际会议(TICAD)为促进非洲发展取得更大成果。

●“你请我、我请你”的意义在于“讲政治”

在东方评论员看来,通过上面几条,我们不难清楚地看出这么几点:

其一,通过第一、二条,我们的感受就是:“政治挂帅”是中日“合作伙伴、不是威胁”关系的“主色调”。显然,在日方邀请胡锦涛主席出席今年7月在北海道洞爷湖举行的八国集团同有关国家领导人对话会议、与中方邀请福田康夫首相出席今年10月在北京举行的第七届亚欧首脑会议的“背后”,是中日双方“愿意协助”对方发挥更大的影响力。

事实上,在东方评论员看来,就目前形势而言,比“愿意协助”更加贴切的说法是“愿意看到”,显然,“你请我、我请你”的意义在于“讲政治”的态度,是在彰显中日双方“建立政治互信”的“政治态度”。

●不论是“提议方”的日本、还是“刻意亲美疏华”的韩国、“最想的实现的”仍然是与中国“政经分离”

其二,通过“第三条”,既透过“日方提议今年秋天在日本举行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中方表示将认真积极研究”的表面,我们不难看到韩国新总统上台后“刻意亲美疏华”的“用意”,也不难看到日本提出这一“提议”的用意,甚至还能看到中国“将认真积极研究”的用意:

显然,不论是“提议方”的日本、还是“刻意亲美疏华”的韩国、“最想的实现的”仍然是与中国“政经分离”,从而好一边坐在“美日”、“美韩”军事同盟的大腿上,甚至坐在“西方依靠美国的政治、军事力量遏制中国,特别是遏制中国经济对周边国家的影响力,一边却又指望着可以依靠中国的经济实力、特别是中国的政治、军事实力,在“三边撕裂”、“南北撕裂”愈演愈烈的今天,防止来自“欧美”的经济袭击,从而再次遭遇“广场协议(日本经济因之损失惨重))”、或者“97亚洲金融风暴(期间韩国经济因之损失惨重)”之类的“不妄之灾”。

●在日本“提议”、“中方表示将认真积极研究”的背后,我们看到了这样两层意思

因此,在中日双方将中日关系“全面定性”为“合作伙伴、不是威胁”之后,在“日本提议今年秋天在日本举行中日韩领导人会议”的背后,特别是,在“中方表示将认真积极研究”的背后,结合到涉及军事、金融合作的第五、第十条,既“十、为防止海上发生不测事态,建立中日防务部门海上联络机制首轮专家组磋商于4月下旬在北京举行,双方对此表示欢迎,将继续为早日建立该机制作出努力”,及“六十一、为实现亚洲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双方认为开展清迈倡议多边化、亚洲债券市场倡议等区域财金合作十分重要,将共同推动这一合作取得更大进展”,我们看到了这样的两层意思:

首先,是中方一定“坚持”、日方最终“同意”在“政经合一”的基础上去建立“中日韩”领导人“综合论坛”,而不是搞一个“韩国CEO”期盼的那种“在商言商”的“经济论坛”。

●在北京面前哀怨“伤了民族自尊”的李明博政府早就在“待价而沽”了

其次,在此之前,从韩国处理中国留韩学生的态度可以看出,上任之后、已经到美国、日本转了一圈,并根据“欧美”的“反华”“政治口径”、在北京奥运圣火传递过程既“配合”了“欧美”一把、又借机在北京面前哀怨“中国留韩学生伤了韩民族自尊”的李明博政府,自我感觉已经在北京面前拉足了身价,早就在“待价而沽”了,下一站就准备前往北京、与中国领导人讨价还价。

然而,在东方评论员看来,随着中日“全面定性”了“中日关系”,那位韩国CEO恐怕已经尴尬地发现:在启程赴北京讨价还价之前,他已经提前拿到了“中日”邮寄给他的选择题、一道“参加与否的选择题”,且选择项只有两个,要么就同意参加;要么、已经在“你请我、我请你”的“中日”双方,就去忙别的了。
显然,在“中日加强交流与合作”的70条中,除了第三条提到了韩国之外,都是中日之间的事儿,都不关韩国的事儿;此外,排在它前面的第一、二条,要么是“世界政治大国”、要么是“世界经济大国”才有资格掺合的事儿,这也不关韩国的事儿。

●“韩国CEO”是个“商业奇才”,400亿美元“买断”中朝关系是个“奇思妙想”

在东方评论员看来,由于“韩国CEO”是个“商业奇才”,其400亿美元“买断”中朝关系的“商业计划”更堪称国际政治史上的“奇思妙想”,因此,使出那种“先”“不惜置自己核心利益(朝鲜半岛和平稳定、朝鲜半岛经济整合)于不顾”也要去粘牢“美韩军事同盟”、之后再对“美日军事同盟”的“地位”取而代之的招术、也很有“创意”。

●站在韩国的角度看问题,从“实用主义”出发,“韩国CEO”的算盘有其合理性

显然,“韩国CEO”似乎看到了这样一种事实:从小泉政府“后期”开始“外交调整尝试,经过安倍政府的”破冰之旅”、再到对华“相对温和”的福田上台,“美日军事同盟”裂痕就在不断扩大,因此,根据我们的观察,站在韩国的角度看问题,从“实用主义”出发,“韩国CEO”的算盘有其合理性:
首先,既然“朝核问题”的实质是“中美问题”,也是日本的最终地位问题,或者是东北亚安全框架的再建问题,那么,在事关“中欧俄美”全球角色安排的“伊核问题”没有解决之前,要想彻底解决朝核问题又谈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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