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正国 英文名字Chinese decent

我的中国!中国呀,你不该诞生了一个叛逆-孙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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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恶行 ! 真的,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2007-09-13 01:18:03) 下一个

备案恶行 !

见人跌倒你别扶?- 真的,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Sep. 12, 2007
 
真的,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皇帝,不断的总结国民的思想,和实际的生活需要,经过好多的正派人士的扶持,才得到“礼义廉耻”;《二十四孝》,等等适合中华民族的美满生活-小有所教;老有所养,安全;无忧无虑;过的好日子!
可是,自从乱臣贼子孙中山,纠集一大群地痞流氓,以“耕者有其田”做诱饵,非法的在武昌推翻了皇帝,搞什么“民权”;“民生”;“民族”,所谓的“三民主义”?!

可笑又可悲的是,孙中山在这里,一推翻皇帝后,全中国就四分五裂,分成十九个独立团体!
实际上,上帝在这里,就开始对中华民国的惩罚!
一是孙中山,《联俄联共》;二是孙中山,办“黄埔军校”,按成语说,就是:
1,开门揖盗;
2,引狼入室;
3,孙中山得肝癌……  
中华民族后来,就被自己认为它祖宗,是像人的猴子,转变成人的马克思一群-死猴子指挥活猴子,陈独秀及猴子毛泽东,也以“打土豪;分田地”做饵,钓更多的地痞流氓,在南昌也成功!

导致特务胡宗南,就睡在蒋介石身边二十三年,都没有发现。
导致中华民族,将近一百年来,大悲剧不断!无辜的血水长流!

这里,仔细看看中华民族有:“民权”;“民生”;“民族”“三民主义”吗?
恰恰相反,中华民族,在猴子毛泽东一群的魔爪下-

1,被猴子当做会说话的牛马-“民权”吧?
2,被猴子当做畜牲-“民生”吧?
3,被猴子统治的:
A,在死猴子马克思的指挥--“民族”吧?
B,夹着尾巴做人-“民族”吧?
最值得一提的,如今的中华民族,连“亲戚”两个字,都被他们搞成一块遮羞布!
例如,汪佩先,看在苦命的老表叔(抱养的儿子)汪言礼和苦命老表婶贾荣圣面上,本皇帝在被流氓;猴子一群的绑架下,节省一千多元,给了他儿子;他女儿,合计好几百元,竟生气!

为了怕他汪佩先生气,拨打电话,到龚有成的儿子家(听说在他家做夜晚工),托他媳妇说,找表弟汪佩先来接电话!作于她没有说是“你表哥”叫你接电话,一来就问,那一个?我要干活!我是你表哥-我答;
我很忙,我要干活?!

那就让你去干活-不耽误你发财!
打电话给他儿子(汪命军),竟挂断电话-他讲假话骗人,指责他;
好多次,拨打他大女儿(汪命梅)的电话,叫她找一个人(一公里多远),她竟狗胆包天的责问:你寄给老孟(继周)家的钱,怎么寄得通?!

从这里看出,他们好像开了家庭会,一样的口径在生气。

来欧洲,任何外文都不懂,为了早日救济他们:
1,被一个无赖王用金,算骗去二千二百克朗;
2,求到加拿大,被一个女人-泼妇骂街,辱骂一顿!
3,求到杭州市,被一个七十岁老混蛋-顾左右而言他!不算辱骂,也是辱骂一顿。
好不容易,从二零零四年,到今天,才寄通钱。

可怜孟继周瘫痪在床,电话上托梁英兰,代表我到他家,仔细察看,究竟是怎样的悲剧?
她说没有钱去?!
不要钱,就说我以后寄钱来。
她梁英兰硬不去。
怎么,对待表哥,从来都是刮表哥的?!

都没有给一粒米;帮你家栽完秧;汪佩先跌断腿,帮做:

犁田,到程家市你四女婿家,中午热死人的天气,搞来山芋苗,栽山芋;好几天挑水浇山芋,到活了。
挑毛厕粪;割一尺多深的草后再挖菜园地,临走,他们没有说,“表哥,把我的事情做完就走!我们心里不得过”?!
或者说,“表哥,给你一点钱,路上买一根冰棒解渴”!
更没有说,“我们农村,钱,是缺乏,你带一点米去”!
又没有给“表哥做一双鞋”-四个女儿,两个女儿做一只,四个女儿,也能做一双鞋。连说都没有说一句,让世界人看看,你汪佩先一家凭什么?要生这样的气?
本皇帝,是他孟继周收留,住十六年,没有给他一个钱,连一根烟都没有吸到。他不幸得“中风”瘫痪在床,不先救济他?还先来救济你们?
好几次拨打他二女儿(汪命云)电话,叫找一个人,也是叫不动(不到一公里远)-

1,给好多次她女儿,都是五元的“百岁钱”(一九八四年前后)。

2,听说她丈夫腿有毛病,去她家栽秧,还给三十元钱;
是帮汪佩先的秧,栽完了,梁英兰带到她二女儿家去栽秧。
反过来,再看看汪佩先给了什么?一样都没有给!

第二,就是所谓的外“甥”何章礼,怀念他妈-胡德珍(抱养的大姐),在一九五八年春,在饿死人的前夕,送来几盒葡萄干,给已经饿在床上不得动的,苦命苦一生,九十岁老祖母路正兰,今年给他何章礼一千七百克朗,合计中国钱,二千多元,他何章礼竟要三万元-输给人家的赌博钱-骗说是医病?!
那就向他何章礼的邻居,了解三万元的正常去向,邻居说,何章礼医病花费四千元,报销二千九百元!
向他二姐(何章兰)询问,说,何章礼花费六千元,报销一千九百元!

电话上向他何章礼这样说,谁也想不到,这个何章礼,竟栽赃别人;辱骂本皇帝:是这个人,说你神落神经,我跟他们抬杠,人家上我的烂药!
1,本皇帝,自从十七岁,就在猴子毛泽东的魔爪下,东奔西跑,连放屁都要“请假”,怎能和人家争吵,得罪人,几十年后,还记住?
2,一九六零年饿死人下,就流浪到江西省;福建省,不久就要抓猴子毛泽东,被抓,关在福建省建阳监狱,十多年后,才回来;

不久,又为九亿万的冤魂申冤,又被两次劳教,后来(一九九九年,冬月初一离开中国到今天)就到泰国曼谷;再到欧洲。会有别人在背后乱指责?
本皇帝:上知天文地理!下知礼义廉耻;会电脑的一切用法!会写诗!
会想到为九亿万的善良人类申冤-做事,都以中华民族的道德观,反而竟被这个文盲-法盲,什么都不知道的,像猪狗一样的“人”,竟狗胆包天的当面辱骂:神落神经!

再就是他哥-何章成,远在一九四年,就偷去自来水笔;后来,房子被猴子毛泽东拆了,他又偷去算盘一把;
还有他的的外甥-熊仁山,竟在跟本皇帝学无线电时期,叫他带五十元给他外婆-胡德珍,竟被他的的外甥,熊仁山抢去……
因为是胡德珍(抱养的大姐),亲自来说要五十元割稻买菜……
他的外甥媳妇-吴长翠,听说他丈夫死亡,同情她是中年寡妇,就救济她一千克朗。后来托她(电话上说,是检收员,误会她会做裁缝)做四套衣裳,谁能想到?说古式衣裳,竟安圆钮扣,不是布钮;

说近代的衣裳,又是安圆领,那这里,一个何章礼(是舅舅)当面辱骂是,神落神经;一个吴长翠;(是何章礼的外甥媳妇),虽然没有当面,辱骂是神落神经,但是,吴长翠所作所为,就是最好的证据:辱骂本皇帝-神落神经!
本皇帝想来想去,只有彻底揭开这一块遮羞布-亲戚,让世界上所有的正派人看看。

中华正国皇帝胡德斌于欧洲行宫。待修改。2007,9,8。
 

见人跌倒你别扶?

http://peacehall.com/forum/boxun2007b/3784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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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剑客 于 北京时间 09/08/2007 (302 reads) [累积31690分 给剑客发悄悄话]

主题:见人跌倒你别扶? ZT
[博讯论坛] 小学写作文时,动辄扶老奶奶过马路,要不就扶摔倒的人上医院。那个时候,做好事的代价通常是上学迟到,通常我们还会本着“做好事不留名“的思想选择不向老师坦白,虽然这样会挨老师的批评,但“我们的心里却暖烘烘的”。
今时今日就不同了。南京有个小伙子看到一位老太太倒在公交车站,于是就送她去了医院。这个可不是上学迟到那么简单,而是惹了大麻烦。老太太认定就是这小伙撞了她,还把小伙告上了法庭,索赔13万余元。最近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这宗各有各说法的“疑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小伙子的见义勇为一说缺乏事实证据,不予采信。依据公平原则,判决被告小伙赔偿老太各项损失45876.36元。(9月5日《扬子晚报》)
本来,我又没在当时的事发现场,也不知道这小伙子是真的撞了老太太,还是真的见义勇为,好心做好事。但我知道,这是一场侵权赔偿诉讼,适用的是“谁主张谁举证”。老太太向小伙子索赔,就得先证明确是小伙子撞了她,而且因为撞了她给她造成了何种损害,又因此产生了何种损失。在老太太的证明未成立之前,小伙子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对其主张有举证的义务,这是诉讼公正的前提。否则的话,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被卷入无穷无尽的诉争中去。

我们不妨来看看法官是如何裁判的。法院认为:人被外力撞倒后,一般首先会确定外力的来源、辨认相撞的人,如果相撞之人逃逸,作为被撞倒之人的第一反应是呼救并请人帮忙阻止逃逸。当时事发地点在人员较多的公交车站,事发时间在视线较好的上午,事发过程非常短促,所以撞倒原告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逸。根据彭某(即小伙子)自认,他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较大。如果彭某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倒老太太的人,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如果彭某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达后,他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老太太的家人将老太太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彭某做这样的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法官的整个认定过程,都是“根据社会情理”或“从常理分析”,而不是依据老太太提出的证据证明。似乎在常理之下,只有“撞人”了,才会把人送去医院。正是在这种“情理证明”之下,法官将举证责任从原告转移给了被告,进而认定小伙子无法证明其扶老太太进医院是“见义勇为”。

当然,老太太也始终没有证明是小伙子撞了她。或许这就是法官各打五十大板“理论基础”吧,既然双方都不能证明,“公平原则”也就派上了用场,小伙子由此被判令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看来,法官的“情理”和“常理”确实可怕,可怕到被告要为原告不能证明的事实埋单。我只能奉劝自己的诸位读者,以为见人跌倒你别扶。不要说什么“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法官的“常理”已经不古了。若我们视“扶老太太去医院”为“社会情理”,奈何法官不认,为之奈何?
还好只是一审,大呼“想不到”和“冤枉”的小伙子已经表示“肯定上诉”。那就等等二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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