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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话:2010年 04月18日

(2010-04-20 07:02:29) 下一个
上午8点,陈碧波来我家。一进门,他就说:我们两个人的电话都是被监听的,有些话在电话里不好讲,我来你家见面谈谈。
我笑笑,然后说:电话监听,摄像头监视,无所谓。我们没有什见不得人的东西。
陈:还是注意一点好。免得麻烦。把手机关掉吧!
他边说边把手机关了。我也把手机关了。
我问:谈什么机密?
陈:我给市政法委写了一个报告,请你看看。
老陈把报告递给我,我看完后说了四点看法。我说:第一、你向市政法委报告,这个做法是好的。行动前都让他们知道,说明你光明。第二、你的这个报告他们不会批。
陈:他们口头都同意了,书面报告为什么不批?
 我:这是他们的领导艺术。希特勒的宣传部长戈培尔是谎言大师,他有句名言:尽可说谎,但不要留下任何字据。口说无凭,文字就是证据。你上访维权,合理合法,他们口头上能不同意?但要签字同意你上访,就有风险了。
陈:有什么风险?
我:你上访17年了,北上121次,在国务院门前自焚过,在天安门前敲过铜锣,又多次扬言要炸掉法院。你惊动了中南海,被列为全国100列重大案件之一,排上第42位。如今要出最后裁定了,如裁定不公,你肯定有冒险行动,甚至以死相拼……到那时谁批字谁要承担领导责任。你说他们敢批字吗?
老陈点头。
我继续说:第三、他们不批字,你也得按时走,时间上不得有误。第四、如裁定不公,马上去北京……
陈碧波认可我的分折。并问:你估计最高法院会如何裁定?
我:关键是赔偿数额。你的期望值不要高。虽然,依据国家赔偿法,最低也要赔你300万元,但是,中国的法院怎么会依法赔偿呢?最多赔你百分之三十左右就不错了。这个,你要有思想准备。
陈默不做声。
我:我是不主张你拼命的作法。以死相拼不值得。两千多年前,老子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两千多年后的今天,官不畏民死,奈何民以死惧之。时代不同了啊!陈老弟!还有22天,耐心等待吧。
……

附:陈碧波的报告全文。

市政法委:
请求人陈碧波系本市楼区南津港居委会居民。因1993年在河南洛阳被骗而涉法涉诉维权,程序已到最人民法院。今年3月11日,最高法院赴河南工作组的14号法官在河南省高院接待我时称:“你5月11日来河南省高院领取最高法院的裁定”。据此,我必须在5月10日赶去河南郑州。但基层单位领导以辖地管理为由,强调必须市政法委批示同意才可放行。虽然是依法维权,但不得不向贵委报告,请求依法批示。

此致
敬礼
请求人:陈碧波
2010年4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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