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为爱情承受的痛,来证明了他的爱发自内心,自然产生" zt,OMG

(2008-12-05 05:59:50) 下一个
阳光灿烂的日子



我是一个思想十分保守的女人,行为也不开放,就像整齐的小楷,工整但放不开。站在女人味十足的人面前,我常常感到自己怎么没有那种吸引男人的风情,是不是不很女人?到了女人应该成熟的年龄,我还显得纯真,妈妈说我梳两条小辫子时最美,是真的,有些女人只有在纯真时最美。

也许我真的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了,我听不惯现代的吐字含糊的快歌,怀念妈妈那个时代的老歌。穿衣打扮也不赶潮流,偏爱白色或月白色的衣服,越象三十年代的中国女学生或英国淑女的服饰我越爱。看不惯街上又露肩又露背的打扮,也看不惯染得很离奇又新潮的头发,总为现在的八十年代后担心,好像我是他们母亲那代的人,而实际年龄差别并没有那么大,看来现在十年就是一代沟了。

生活中找不到的美感,可以在小说中读到。有时听听音乐,自己会跟着优美的旋律舞蹈,真的是很美很性感,骨子里的性感把音乐诠释得如醉如痴,但没有人看到过,因为我在人前就不自然,所以听好的音乐时,我爱独享。

到了办公室,我便变回了工整的楷书。行为举止尽量专业,并暗自陶醉于工作出色带来的喜悦,每天就像在打一场战役,而我就是那指挥官,常常打一场漂亮仗,所以挺自信于工作带来的满足感。尤其是刚刚跻身于世界前100强的大公司时,头五年什么也没想,只是满足于自我目标的实现中,阿都就是在那时进入了我所在的公司。

当时的公司里人员都相当年轻化,刚毕业的奖学金得主大有人在,部门经理也不过三十上下。所以当我看到有一半头发都白了的阿都时,心里嘀咕了一句“这么大的公司难道请不到人了?找来个这么老的北印度佬“,苍老且带有沧桑感,当时我估计他的年龄能有五十岁,也想不到他与我的生活会有什么关系。

没想到这人一来就很活跃,把死水一潭的组里搞得有说有笑。一开始他的座位靠近一个马来女孩,我看到他们整天都有说有笑的讨论,挺羡慕。因为过去我们组最严肃,基本上静悄悄的,掉地上一根针也听得到,似乎每个都很积极拚搏。他们亲密的如同兄妹,有时为了不打扰我们其他人,他俩搬了电脑去会议室讨论,但态度决不暧昧,这谁都看得出。有一天,那个马来女孩突然不辞而别了,没有向部门请辞就走了。还是阿都大胆,把她的badge交给了部门经理。

奇怪的是,第二天阿都就坐在了我身旁的座位上。我不知是谁安排的。后来才得知我们俩将做同一个project, 有两个company code, 他负责一个,我负责一个,因为我做五年了,他刚来,所以我lead他。

因为阿都在我眼里是”老人”,所以我对他比较尊敬,我先做好模版,他直接拷贝就行了。所以其实他整天就是无所事事,看着我干活,高兴得不亦乐乎。他会诚恳地告诉我“You are so nice that always teach me what ever others won’t teach”,那意思是,他能从我这里学到别人不愿意教他的东西。有时到了放工时,他就让我看看他发给印度妻子的短信“Hi I love you all, I’m so happy today!”, 我问他什么事这么开心,他说他坐在我身边工作就开心,没什么原因。呵呵。

这以后,就养成了习惯,我白天工作写test , 他在旁边学,什么也不做。到了六点,我准时回家,但他在新加坡没有家,所以他不急着回家,我就交待他帮我测试当天的或report, 第二天我一到办公室,他已经在那,并将结果让我过目。我们配合得真好,天衣无缝,我也很满意我的搭档,尽管我做得比他多许多。那时的每天都很愉快,很有满足感,我们都这样认为。

有一天,接近下班时,我交待完阿都需要测试的东西,刚要关机,屏幕上突然冒出一个msn信息“when you left, I feel part of my body left me”. 我心里一阵乱跳,像做贼一样四下看了一下,谁都不像是刚才发短信的人,但我感觉到是阿都,我慌了一阵,看到他很镇静,也就马马虎虎关机走人了。

第二天早上,我起的很早,并且觉得今天以后会与往常不一样,但什么不一样呢,我也没多想。

果然,开机后不久,我的屏幕上又出现一条信息“Angel, you looks fresh, hope you have a great day!”

我没回应,而是继续专业地做工,好像没看到一样。于是他又发来了一个笑话,我看完后不得不笑了。

从那以后,我的屏幕上每天都有笑话,我每天都笑着做工。以至于一个同事问我“你好象比以前更快乐了!”

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我接到阿都的一个电话,告诉我他和一群印度朋友正在东海岸烧烤聚餐。我们随便聊了一会儿关于烧烤的话题,突然他告诉我“here is so crowd but I’m so lonely, since you are not around”. 这句话真经典,以至于多年以后我仍记得。他问我是否可以为我唱一首歌,我同意了,于是他开始唱。我没想到他的嗓音那么好,像一个二十岁的情歌手,尽管我听不懂它的歌词,但我理解那是一首非常缠绵悱恻的爱情歌曲,我听得很感动,因为他在用他的心唱,非常动听。他唱完的时候,我基本上记下了它的曲调,把主体的部分又哼了一遍,他说唱得很好,可以再唱一首吗,那时我只会唱两首英文歌,其中一首就是 《昔日从来》(yesterday once more), 后来那首歌成了他回忆我时就唱的一首歌,他常常唱着唱着就流泪,这都是很久以后他在美国时告诉我的了。我们就这样兴奋得你一首我一首地唱着,突然间就听见话筒那边他大声喊“I love you ! Angel!”, 我想那天阿都一定疯了,他那么大声地在人群中喊,我在话筒这边羞得面红耳赤。
我对这种突如其来的爱情是持不信任和反抗态度的,觉得他太轻狂。于是第二天起很严肃,除了工作以外,不跟他说笑。他用msn问我 “Tell me, what’s wrong with you my deer”, 我以为他用错了词,把“dear” 写成了”deer”, 于是回他
----“I’m not a deer”
-----“I know, let me tell you a story later, you just looks like a very beautiful female deer in my eye.”
-----“Why you say you love me? You have wife!”
-----“My Deer, please don’t feel bad, I never planed to love you, it is nature, I just fall in love you!”
-----“Why you love me? You feel boring and want to play? Sorry I’m not a play girl”
-----“ Dear, I don’t want to approve my love to you since I know it is from my heart of heart, I just love you with no reason, you are part of my body part of my soul now, if you don’t like, I will take the pain myself without tell you anything”
-----“I don’t believe you“
-----“Dear, I’m so glad you say that, you are a so lovely girl as exactly I expected”
----- “lie”
----- “Would you remove your glasses? My dear? I want to see your eyes”
-----“Knock your head on the door to wake up !”
说完这句话我就后悔了,因为我看到他站起来,走到门边,用他的脑袋狠狠地撞了一下门,然后就大踏步地去走廊了。在座的除了我,可能谁也没能理解他那奇怪的举动,我吓了一跳,但觉得精彩,还真没有哪个华人为了爱情可以如此性感表演。印度人可真够浪漫的。
于是我们每天都有了暗地里的斗争,因为我的不信任和抵制,使他受了很多苦去证明他的心,不过他从来没让我失望过,每一次怀疑过后,我都能最终相信他是真的爱我,是发自内心的,并且他也承担了爱情带给他的痛。
有一次,我一来到办公室,就发觉满室清香,原来我的桌上摆了一瓶枚瑰花露,我仔细一看,上面是印度文,而阿都就坐在旁边,于是我想都不想,顺手就很夸张地把它扔进了脚下的垃圾桶,连我自己都为我的举动吃惊,因为我好像本不是这么任性的人,以前也没敢在哪个男人面前这么小孩子气过。我以为我使他很难堪,会从此不再理我。
“Oh bady, you are so cute ! do it again ! I just like the way you throw it ! I never saw my angel angry, you are more cute than ever ! I love you !

于是那瓶玫瑰花露又站在我的桌上,并且又被我又扔了一次,直到我扔的心痛起来,我把它悄悄放进了桌里.我以为男人都喜欢女人可爱的时候,一不可爱了,男人就想逃,可是阿都让我改变了看法,我可以是个调皮的小女孩,使尽我天性中隐藏的那点坏,他还是爱我。他看到了我作为同事极其懂事亲切的那一面,也看到了我不为人知的任性孩子气那一面,他越爱越疯。有时甚至央求我下班后为他跳支舞,我高兴的时候就答应,然后梳两只妈妈给我梳的小辫子,他唱印度歌,我跳新疆舞,我跳得好高兴啊,好像天性中被埋没了的本性就是唱歌跳舞,根本就不该做IT.然后他望着我的眼睛,郑重其事地告诉我 “I\'m worried 。我以为有什么严重的事,他告诉我,我真的美极了 让我千万要保护好我自己,不要在男人面前跳舞了,他说如果别人偷窥到我这个样子他会心痛。我点头,可是我并不太明白,因为在他面前我真地变成了很小很小的小女孩,智力也倒退了,在他痴迷的爱里变得很单纯,我听不懂一个男人郑重其事讲的话了。我们就像两个玩不够的小孩子,唱啊跳啊,阿都对着巴西立公园一侧的组屋大声喊 “Alice, I love you !,那声音之大,好像全世界都听见了,我很慌,但很刺激,我的笑声,也如银铃般响彻天空,这世界上好像没有什么人,只有我们俩,在蓝蓝的天空下回荡的只有阿都喊我的名字。在认识阿都之前或之后,我都没做过那样的疯女孩。

因为女人是弱者,所以总怕被玩弄。在我们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因为我的不信任,总会制造些阴霾。我有时会怀疑他的爱情,所以好端端的我会制造些痛苦,就是因为要反复验证自己是否被玩弄。有一次,拜五下班的时候,我知道有两天的周末时间看不到他了,我心里很难受,于是任性地抛下了一句不负责任的话“game is over ! 然后就跑了。

他显得急不可耐,一定要知道我为什么这样说,是他做错的什么使我伤心了?我告诉他游戏结束了,其实那时我正心里刺痛地想着他,我只是想知道他是否和我一样痛。他说他要过来,看着我的眼睛说话。我说如果你步行走过来看我,看完就回去,我就同意,他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他住的地方到我的距离,坐地铁也要一个小时,他走了整整三个半小时才走到,看着他汗津津的脸,我想到了小孩子,想到了我的小狗,阿都这时就是我的小孩子啊,只有孩子会千里迢迢地寻找他的母亲而没有旁的目的,帮他擦汗的时候,他的眼睛象立了功的小狗狗一样忠诚,鼻子还喘着粗气。我的心很软,这是在这个世界上我最熟悉最亲切的一张脸啊,这世上没有哪根面纹有这么柔和,这么熟悉,又这么亲切了。我以为这世界上只有我会做出这种浪漫的傻事,为了见一个人一面,我可走几个小时,只为了见他一面。我的许多朋友就算能够坐车来看我,在我需要的时候都可以用一句“我正忙,没空,下次。“轻易就打发了我,可是阿都,他就是我的阿都啊,还有很么天性如此想像的两个人吗?

即使最终一个男人,用他为爱情承受的痛,来证明了他的爱发自内心,自然产生,我仍然不希望他碰我,因为有一种心理负担。所以他可以爱我,但不能碰我。他的回答又成了我一生的经典“Angel, you are my treasure. Why I need to touch my treasure? I just need you always happy and I will watch your happy, that’s my most happy in my life”, 真让人感动,而且他信守他的诺言,从来不碰我。

当他看到我在草地上轻快地走时,他就感叹一句 ‘you are really my deer, even the way you walk, just as a beautiful female deer !”

当他在夕阳下隔了一尺的距离凝视我的脸时,他告诉我:‘you are really fair, just like a princess”

那是因为他爱我,我知道我只是长相一般的普通女孩。

后来有一天,同事打笑他, 说阿都象一个二十岁的阳光男孩,我一看,吓了一跳,真的,他真的年轻了三十岁,他有着一头剪短了的曲卷头发,很柔顺的卷,一双大而诚实的眼睛闪亮着太阳般的光辉,牙齿洁白如贝珠,非常阳光灿烂的笑容,他一笑,把整个世界都照亮了,他真性感,那种有着洁白牙齿的成熟男人的笑容,诚恳又天真,我永远都忘不了那样的笑容。当他望着我时,那目光是最温柔的,可以把人融化,我常常只是在他的目光中痴痴地望着他,就已经感觉到幸福了。我望着他的眼神也一定如一池春水,纯情浪漫把瞳孔都扩大漫开了,除了他,谁都没使我感到那样的爱情,所以谁都没有看到过我如天使般纯洁善良的仰视的眼神。

而我那个期间几乎夜夜失眠,睡到一半就醒了,第二天以为会难看,但看到镜子中的自己天天都吃惊,怎么这么美?面色粉红,明眸闪动,虽然瘦了一圈,但楚楚动人,从没有过的柔和姣美,平时的面部棱角都柔和光滑了,什么美容品都用不着了。下班后看到周围个个都是无精打采的女人,而那时的我,白里透红,眼波灵活,随时都像刚刚出浴的小仙女一样,每天上班阿都第一句话总是惊叹“ you looks like a fresh plum, my dear !”, 那真是我生命中阳光灿烂的日子。

可是好景不长,在爱情中的我们, 并没有察觉周围的一切,但周围的一切已经察觉了我们。好心的同事告诉我:“你们俩简直就像热恋中的小情侣,或新婚燕尔的小两口,有嫉妒的有羡慕的,但谁都不会告诉你们。这在大公司是不允许的,必须有一个走人。“

可怜的阿都,在这个时候偏偏干了一件愚蠢可笑的事。他把原本要发给我的msn, 误发给了我的上司“remove your glasses, my dear, I want to see your eyes, now deer please !”
后果可想而知,那位女上司在莫名其妙的兴奋之后,意识到这绝不是发给她的,她把阿都叫去谈了话,我也不得不和阿都谈了一次严肃的话。
阿都承担了所有的后果,他告诉我,我在公司五年了,我必须留下来继续做,他在一个月内找工作走人。
后来的几天都很悲伤,阿都走的前一天,给我讲了一个关于deer 的故事,我忍不住哭了出来。因为我的英文不好,无法记住全部英文原文,所以我把这个故事用华语写出来。
有一个年轻人,跟着部落的长老们开始学打猎。第一天的某个时辰,他看到一只年轻的母鹿站在一个悬崖边,他刚要开箭,那个小母鹿回头望了他一眼,没有惧怕的表情,只有平静的等待,他犹疑了一下,没有发这支箭。第二天,他又看到同样的时间同一头母鹿,在他拔箭的当而,平静地回望着他,于是他又错失了良机。他觉得奇怪,就去问村里的长老,长老们告诉他:孩子,那头母鹿每天同一个时间都会去同一个地方,听村里的鼓声。因为每天同一个时间,村民都会敲响同一只鼓。年轻人更加困惑。长老们继续讲 :因为那只鼓,是用她情人的皮做的,她去听他的皮肤的声音。

说完这个故事,阿都憔悴的问我 “ My deer, from the first day I saw you I realized I saw my deer\'s eyes. would you come to hear the sound of my skin after I leave?”

我已经泪流满面。

阿都去了美国,从此我们再没见面。他打过一次越洋电话,听我唱那首yesterday once more, 没有唱完,我们就都泣不成声了,电话只好挂掉。

几年过去了,每年的七月十七日,我都去expo的二楼放上一枝花,那是阿都告诉我母鹿的故事的地方,他说他的心留在了那,而我每年都去听。

有些男人他见你一千次,也只是物理反应,你们之间不会有让人魂牵梦扰的事情发生。有些男人,则是从第一次见面你就能够感应到那种引力,你和他之间一定会发生什么,一次生命中致命眩晕而美丽的沦陷,当它发生的时候,你希望它永远持续,不要中止,然而过于美丽的东西寿命总是短暂,它总有种种原因不能延续到你生命的中止,所以你不能把它当作生活的必需,那太伤神,你只能拥有时珍惜,没有时相信神会引你去他那。只有他,才是你灵魂中渴望的那滴水,浇得出真正的性感与娇美,使你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女人,其他男人只看到了你冰山之一角,因你不太配合完美显现在没有爱的男人眼中。http://shenmiyuan.blogspot.com/


[ 打印 ]
[ 编辑 ]
[ 删除 ]
阅读 ()评论 (1)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