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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那么明事理,还要制定继承法设律师做什么? 放弃权益可以但也要保护父母的利益

(2013-07-17 17:03:49) 下一个
我理解好多苦菜花同学,不是翠花一个,他们在海外,在父母活着时候就剥夺自己的继承权,



会发生心理纠结,因为在意的“不是财产问题,是亲情。自己在父母心目中的份额问题”;

中国在变化,上海北京等中心的房产,都是几百万几千万了,有些想法也要改变,我们不贪,但不能让某些贪婪的人就轻易得逞,

还不付诸赡养老人的承诺,所以也要替父母考虑他们的权益,不要以为轻易放弃自己的财产,全副托付某个子女,就高枕无忧了。









我们在海外的,也许我们不如国内有多套一线城市房产的兄弟姐妹们富裕,也可以放弃自己的财产继承权,



但不能不提醒自己的父母





日本有老话:钓上来的鱼是不会再有鱼饵吃的。。。





要学会自己留点后路,不要轻易就放弃自己的房产, 否则,房产到了人家手中,



不顺心,再回来就没有路了







城头最近报道,国内有个老太,把女儿告到法庭,原来讲好房产给女儿,女儿家负责养老,最后住一起不愉快受虐待,现在在外边租房子住呢。

 




 


也要学会跟父母诉苦,少瘦驴子拉硬SI,装富, 多说自己漂流在外的难处,

也要把父母都不在了,想想自己在国内连个落脚处都没有的心境说出来给他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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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顺着某些贪婪的人的意思来,凡事都让他们得逞,暗自得意,得到了便宜不付赡养义务



要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也要替父母保护他们自己的权益。





都那么明事理,还要制定法律,聘请律师做什么? 律师不早就失业了?



中国也在变化,放弃权益可以,但也要保护父母得权益



智慧的老人活着时,最好不要剥夺某个孩子的继承权,偏向某个养老 。

最近城头有个报道



一个老太,把自己房产给女儿,托付养老,结果女儿把老太房产卖掉了,老太住到女儿家也不顺心受虐待,但到外边没有钱,



无奈之中,把女儿告到法庭,最后法庭判老人到外边租房子住,费用还要朝女儿要,多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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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一个三兄妹, 父母活着就把一线城市的两套房产给了海龟的老大哥,还在国外的老小妹妹,另外一个从小不朝老人喜欢的老二儿子,在国外,得到了点钱财,但也就够买个厕所的那种。。。



最后老头老太搬迁,老大不借给房子,老小房子租出去了,老头老太还要自己租房子,结果老太一气之下死了,老头自己一生不会做饭,找个农村小保姆,不会用煤气,结果老爹 煤气中毒也随老妈而去,前后不到三个月,最后老二在三个月奔了两次丧, 兄弟姐妹都不说话了。。。





老二几年前, 即使国内房价特贵,也要拼命要在国内买房子,为了赌口气,结果买不起原来父母的中心地段,

买了个城郊结合处,房款交了,但房子没封顶,都6.7年了,打官司,判赢,但房地产说没资金封顶,可以还款,但现在没钱。。。



那老二都抑郁死了,这被父母抛弃,兄弟成仇的心理精神损失,多少金钱能补偿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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