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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商必讀(13) - 貨物進關的形式

(2009-08-10 21:14:53) 下一个

進口貨物到港後﹐一般有如下幾種進關形式﹕

1. 永久性進關 (Consumption Entry)

這是最常見的進關形式。進口貨物在付清所有關稅後得以永久進入美國﹐可用于銷售﹐消費或制造等用途。

2. 臨時性進關 (Temporary Importation Under Bond)
如果貨物人關一段時間又要出口﹐可以用 臨時性進關的方式報關。在具保後﹐貨物可以免稅進關﹐在境內停留一年﹐最多還可以延期 2 年。

3. 暫時入境證 (ATA Carnet)

ATA Carnet 本身既是進口貨物海關申報單﹐又是進口擔保證。 Carnet 的有效期為一年﹐使用次數不限。

4. 關棧進關 (Warehouse Entry)

如果申請關棧進關﹐進口貨物可以存入保稅倉庫。最久可放五年。進口商可 以一次或分多次提取﹐應課稅以提取時的適用稅率計算。

5. 進入外貿區 (Foreign Trade Zone)

經過批准後﹐進口貨物可以直接進入外貿區。在區內﹐可對物資進行各種加工處理﹐其產品也以再出口或進關消費。如果再出口﹐則不用交任何關稅﹐如果作永久性進關﹐其關稅稅率則根據該貨物當初所申報的區內類別來決定。

6. 轉關 (Immediate Transportation)

轉關的方式可以讓貨物從一個港口入境﹐卸貨後送到其他港口再報關。嚴格來講﹐轉關並不是進關的形式﹐而僅是一種為轉移報關港而在入境口岸作的一項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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