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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恋(情歌歪解之三)(zt)

(2010-12-22 09:04:57)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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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奕迅的《十年》 是流行情歌中少数让我费解的作品。不是因为彼此的“三观”相差太远、感到自己在读火星文的那种费解;而是因为歌曲中构建的故事较为复杂隽永。忽一日,突然明白这里唱的是失恋。

这首歌说的是两人分手时歌者无法诉诸言辞的纠结情感。 他(她)先是想掩饰自己的难受,努力不要让声音颤抖。又设想出各种超越现时空的场景来宽慰自己:比方说,十年之前,他们并不相识,只是木知木觉地和别人谈情说爱。又比方,十年之后,他们可能会色衰爱驰,只能做普通的朋友。可是翻来覆去,歌者无法否认的是当下的痛楚。所以, 他(她)又解释说两人分手是因为对于爱情和彼此有更高的要求,鼓励自己要“一边享受一边泪流”,并且想象自己的眼泪如果不为眼前这位而流,总会为了别人而流。好像他(她)和林黛玉一样,一生的情泪也有定额,泪尽人亡才算完事似的。

花好月圆在生活中是多数人的向往,可是作成诗写成歌就没那么动人。所谓“文穷而后工”,又有“愤怒出诗人”和“生活太安逸了,工作就会被生活所累了”的说法。讲来讲去,都是说物质优裕、心境平和的人写不出富于感染力的作品。这种看法虽然不见得万试万灵,但最成功的情歌的确大多唱的都是纠结的爱、痛苦的爱、难以遂愿的爱。

一来这是满足听众的需求。年少者感情激烈,“为赋新诗强说愁”自是古已有之。二来,悲伤的情绪一般比欢乐的更容易让人动情。说是“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也好,说是爱听祥林嫂悲惨故事的八卦之心也罢。 我想,更重要的一点是悲情的源头具有更强的私密性和不可分享性——比如,人人都能理解升官发财让人快乐,但可能无法明白为什么你被邻居的狗瞪了一眼也会郁郁不欢终日,你也不好意思用这类鸡毛蒜皮的家常琐事去烦人。悲情的诗歌也就为大家提供了一个合法合理的宣泄渠道。 悲歌的效果更强烈,更能引起听众的共鸣,正是因为无论具体情况如何千差万别,对于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的无奈,多数人都能深切体会却无法言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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