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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日、中日岛屿之争:韩国爱国热情胜中国

(2010-09-02 15:52:48) 下一个

不少网友鄙视韩国“棒子”,可是就是所谓的韩国“棒子”,在保卫国家领土方面意志极其坚强——在韩日独岛( 日称竹岛)之争中,韩国伟大勇士“洪淳七”的所作所为远比我们的爱国意志、爱国行动胜强百倍!

一、韩日独岛领土争执:

独岛是位于北纬37°14′12″、东经131°51′51″的2个岛屿和礁岩群,所有岛屿的面积合共为187554㎡(即约0.2平方公里);因为险峻多石,面积狭小,终年大风不断,且缺少淡水供应,原本是个无人居住的岛屿,所以该岛自身并没有利益可言,但独岛位于日本海寒流和暖流交会处,四周海域是一片丰饶的渔场,周围广大的专属经济区的渔业权和海底资源(鱼类和贝类、海藻类水产)十分丰富,海底还可能蕴藏着比较丰富的油气田;韩国称独岛、日本称竹岛,在历史上两国都曾管理过该岛,所以造成争执纠纷。

1953年5月,日本趁朝鲜战争仍在酣战之际,曾派兵一度占领了该岛,并在岛上建立了领土标志碑。

当韩国方面得此消息后,居住在郁陵岛上的韩国居民立即组成“独岛义勇守备队”。1953年7月12日,在23岁的洪淳七的领导下,韩国义勇守备队开赴独岛,将日本军人赶走。至此,独岛完全在韩国的实际控制之下。在现今行政区划中,韩国将其归为庆尚北道郁陵郡郁陵邑独岛里1-37番地管辖。

1956年李承晚政府派出海上警察守备队,洪淳七结束了神圣的“守土护国大业”。为此,韩国政府向洪淳七颁发了勋章,以表彰他独自守卫独岛长达3年8个月之久的爱国行为。

二、中日琉球(及钓鱼岛)领土争执:

钓鱼岛又称钓鱼台、钓鱼台群岛、钓鱼台列岛(日本称其为“尖阁列岛”),位于中国东海大陆架的东部边缘,在地质结构上是附属于台湾的大陆性岛屿。钓鱼岛也是山东省长岛县的无居民岛之一。该群岛陆地总面积约6.344平方公里。这些岛屿在地质上和花瓶屿、棉花屿、彭佳屿一起,都是台湾北部近海的观音山、大屯山等海岸山脉延伸入海后的突出部分,为台湾岛的附属岛屿。钓鱼列岛周围海域面积约为17万平方公里,相当于5个台湾本岛面积。

琉球群岛是西太平洋一系列岛屿,位于台湾岛与日本九州岛之间。呈东北-西南向。面积共4,600多平方公里。最高点宫之浦岳海拔1,935米(在大隅诸岛的屋久岛)。亚热带气候,为常夏岛,年降水量2,000-3,000毫米,多台风。 甘蔗和菠萝是两大特产,还产甘薯。猪、牛亦多。近海渔业发达、旅游业甚盛。

1972年美国将琉球主权移交日本时,一并将钓鱼台列屿的行政管辖权也交给日本。该岛实际由日本控制,被划为冲绳县石垣市。针对日本的行径,自1970年代开始,华人组织的民间团体曾多次展开宣示主权的“保钓运动”。

但是我们(中国人、中共政府、国民党当局),对钓鱼岛长年累月干打雷、空喊口号,在实际行动上毫无任何作为;在对待整个琉球群岛问题上,则基本上是“沉默”状态,更是耻辱之极。

琉球(及钓鱼岛)本来就是大明帝国、大清帝国的辖属地,当年每当琉球国王继承王位之时,必须奏请大明帝国、大清帝国的皇帝予以正式册封方才合法有效。二战期间,美国罗斯福为了中美同盟、为了笼络住中国,曾二次提出在战胜日本后,将琉球与台湾一同交还给中国。可恨蒋介石当年宁死不要,因为蒋介石这个无耻的废物,曾留学日本陆军大学,对日本甚是无耻“崇拜”、更对日军怀有刻骨的“畏惧”,所以他(这个无耻之徒)怕得罪日本宁死不敢要琉球。

这绝对是中华民族的巨大耻辱——经过漫长8年抗战(如果从东北沦陷算起则为14年)、付出了3500万人巨大伤亡的战胜国,竟然耻辱到连极正常合理的赔偿都不敢要,太让人愤怒、真是愤怒之极!造成如此的耻辱, 国民党蒋介石要负主要责任、中共也同时必须要承担相应责任,中日建交时,中共就应强硬提出三点:1、必须明确琉球归属问题,2、必须明确日本对华赔偿问题,3、必须明确日本对给中国所造成的巨大伤害正式道歉问题,如果这三个问题日本不给中共满意的答复,则中共应断然拒绝中日邦交正常化;太为可惜、哀叹的是当时由于国·共激烈的党争——为了相互争夺与日本的正式建交权,这三点都被忽略放弃了,真是让人哀叹,中国何时能以中华民族的利益、国家的利益为最神圣的利益呐。

以上是中国与韩国在对待最为神圣的国家利益——领土、领海权益方面最真实的对比写照,所谓韩国的“棒子”是备受网友鄙视的,可是就是这些所谓的韩国“棒子”,在保卫国家领土方面的意志确实极其坚强——在韩日独岛( 日称竹岛)之争中,韩国伟大勇士“洪淳七”的所作所为远比我们的爱国意志、爱国行动胜强百倍。

(承认韩国人极为高涨的爱国热情、爱国行动,这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但这绝不是意味着纵容他们,韩国人可以愤而占领独岛,但是绝对不允许他们狂妄染指中国黄海的苏岩礁,我们的原则就是:“韩日一切利益争端,可以允许韩国的利益为优先;而中韩的一切利益争端,则必须无条件的、完全的按符合中国利益的原则为总的指导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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