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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毛泽东思想的最佳案例——武昌餐馆惨案之我见

(2017-02-26 21:26:55) 下一个

破解毛泽东思想的最佳案例

——武昌餐馆惨案之我见

武昌餐馆惨案是破解毛泽东思想最佳案例

武昌餐馆一对一的惨案(2月18日中午),或者说老板打顾客顾客杀老板的惨案,表面上看就是一个一庒恶性刑事案。但此案的潜在内涵恰恰蕴含着相当的政治属性,即,笔者最反对的那种上升到阶级和阶级斗争的政治属性,但上升到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属性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符合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否则就不会发生上个世纪风靡世界的红魔运动,也不会出现《苏联》和《新中国》及整个《社会主义阵营》(好在七十年后就垮掉了)。但神州大地从未正式批判和肃清红魔运动的危害。

从一直未被中国大陆官方否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高度来看问题,此餐馆惨案恰恰具备阶级和阶级斗争要素。小餐馆姚姓老板是小小资本家的缩影,顾客胡某等就是受剥削的一最底层小小人物的缩影。换句话说,前者是剥削阶级压迫阶级萎缩成一个个体,后者则是被剥削阶级被压迫阶级萎缩成一个个体,是一对一进行较量,属于“单挑”。

姚老板和胡某本属于无冤无仇的非同一省市的陌路人。胡某与另两位小青年来自四川,只是在湖北武汉姚某开的炸酱面馆各吃一碗最便宜的素宽粉(不是热干粉)而已。

一碗素宽粉明码标价4元。吃完准备结账时,老板随口说出5块钱一碗,三碗面就多收三元。胡某的另外两位伙伴没有说什么。唯有胡某维权意思较明显:“你标价是4块,我只给4块”。

一位75岁李大爷是该面馆常客,见证惨案整个过程,因为他用餐后没走,而是搬把椅子坐在门口消闲,看到并知悉胡某三位青年进馆消费和发生惨案整个过程。是他最先报警并接受记者采访(详见2月19日文学城转载网上红星新闻《武汉砍杀案报警人:他砍完后将刀放桌上一动不动》一文)“他说,是店主姚某的一句话‘吃不起莫吃,你给老子滚‘彻底激怒了犯罪嫌疑人胡某。之后,姚某又率先动手踢打胡某,胡某还两次被姚某掐住脖子,按在墙上。“
从李大爷对记者的叙述情况来看,餐馆老板属于不法“资本家”,先剥削最底层食客一元钱的面钱,因胡某不甘被额外剥削一元钱而较真而拒付,反而遭到面馆老板先下手为强的武力压迫,两次掐住胡某脖子按在墙上,胡某两位同伙只是对老板掐胡某脖子行为有过劝说,没有帮胡打老板,属于顺民。而压根儿就不想当顺民且维权意识很强的胡某,在既遭遇言语侮辱又遭遇暴力袭击的情况下,该不该有点血气、该不该有点男子气?如果胡某继续拒付那额外一元钱,会不会遭老板第三次掐脖子?直至掐死?都是不可预测的险情。

此时让胡谋冷静下来,为一元钱讨回尊严,状告老板打官司岂不太奢侈?再说,司法系统能为他立案吗?有免费法庭吗?有免费律师吗?他身处外地犯案,有时间有精力有收入打官司吗?这口恶气能憋到那时吗?所以,胡某一不做二不休,到厨房借老板菜刀以更加暴力灭了老板的顶。

文学城2月19日转发的《从武昌面馆砍人事件背后,你看到了什么?》一文有这样一段话:[见大括号]

[“在人世扑摸滚打三十年,得到了一些还算有用的经验。“

”它们有些和传统价值观相符,有些则相悖,其中一条就是,农村不代表淳朴,贫穷不代表美德,弱者不代表良善,甚至,许多时候,这是相反的存在——农村繁衍更多的恶,贫穷催发更多的罪行,弱者使用更多的暴力。”

“今天要讨论的,不是村庄与贫穷,而是弱者。讨论弱者何以易躁易怒,攻击性爆棚,整个人就像一个行走的弹药库,一碰,就会引发小规模爆炸。”]这里有值得商榷之处。不能说这段话是错的,他说的这种现象是客观存在的。古话说“穷山恶水出刁民”嘛,与恶劣环境影响和文明落后不无关系。但是为什么会存在这种客观现象,仅仅看到环境影响未免片面。其深层原因,乃社会原因。作者笔下当今农村这副“熊样”,难道不是在神州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形势下呈现出来的吗?当今农村的“熊样”与八九百年前《清明上河图》的北宋农村相比,具有多么大的讽刺意味啊!与新中国前三十年浮尸遍野的农村相比,岂不应了毛诗——“万户萧疏鬼唱歌” 嘛,真是天壤之别啊! 农村的风尚难道与城市社会的人文道德、文明程度毫无关系?武昌餐馆案发不在穷乡僻壤的农村,而恰恰发生在一线城市武汉(武昌、汉口、汉阳三镇总称)嘛!

曾几何时,不是大肆鼓吹哪里有剥削哪里就有反抗、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斗争吗?不是提倡“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吗?不是主张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吗?难道胡某不是按照这个逻辑将武昌面馆惨案的悲剧推向高潮并以你死我活的惨烈情节告终的吗?所不同的是,二十世纪由领袖、政党上演,千百万民众当演员的这场红魔运动悲剧是凌驾于国法之上的。而今这场浓缩成个体的小悲剧是不能逃脱法律追究和制裁的。这位作者在大括号最后一小段说:“今天要讨论的,不是村庄与贫穷,而是弱者。讨论弱者何以易躁易怒,攻击性爆棚,整个人就像一个行走的弹药库,一碰,就会引发小规模爆炸。”显然对武昌餐馆惨案的发生,作者单单把肇事原因和结果一股脑地推给弱者了(作者所经历的弱者现象与此案胡某相提并论并不贴切。反而有失公道。因为此案强者是城里餐馆老板,他不仅挑战自己定的规则(饭后要结账时才告知胡某等涨价了。胡某只是要求按明码标价付费,难道不合理合法吗?但姚老板不准提出质疑,反而粗口羞辱弱者食客胡某,说什么“我说几块钱一碗就是几块钱一碗,吃不起你就别吃” (引自微信19日百姓之声《惊悚斩首:1元钱激怒的血杀背后》一文)。看到与胡某同伙的两位比较温顺,姚老板竟肆无惧惮地两次拳脚相加、甚至两次掐胡某脖子抵在墙上。请问姚老板将最底层胡某当作一位有尊严的人看待了吗?面对胡某,姚老板是强者。但他就没想到“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姚老板以为自己的横,就可以使胡某乖乖服软就范,哪知胡某是属于不要命的,结果反要了横者老板的命。从见证人提供的情节来看,胡某的反过火的暴力已不单单在维护尊严,还有要不被掐死而保命的自卫性质。

按说,最维护毛泽东思想的毛左五毛们应该站出来维护支持胡某的行为才对呀,怎么都集体失语了?!其实,这并不奇怪,他们不能不哑言失语。至于为什么?因为他们绝大多数社会地位绝非像处于社会最底层的胡某等,而是处于养尊处优的中产阶级,甚至有一部分混到上流社会了。他们所要拥护支持和鼓吹的是毛泽东思想和毛时代的一切,尤其拥护和维持在“造反有理、革命无罪”口号下所犯下的反人类罪屠杀人类灭绝人类滔天大罪不被追究。

他们今天所要反对的是习近平反腐打虎改革,因为他们看到了习近平通过反腐打虎改革,向民主自由宪政法治社会挺近的蓝图和志向,他们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任何特权都将被彻底铲除。所以社会上或某些局部地区各种毛左小动作层出不穷,其最终目的就是抵制或转移习近平反腐打虎改革这一大方向,甚至不惜制造响当当的理由发动一场战争来转移国内矛盾和斗争大方向(包括鼓吹重新把内战打到海峡对岸),以达抵制中国早日进入民主自由宪政法治社会的目的。

 

阶级斗争学说和毛泽东思想不是世界潮流最后走向

 

二十世纪的共产红魔运动其规模之大、残酷之烈、杀人之巨、危害之深远超中世纪的黑暗邪恶的宗教势力。具有关网文介绍:“。。。在中世纪,教会权(神权)与王权之间的斗争是尖锐复杂、旷日持久的,二者之间的斗争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是五至八世纪的酝酿期;第二阶段是九到十三世纪,教权高涨,与政权形成对垒之势,期间教权达到颠峰状态,随后便开始由胜转衰;第三阶段是随着君主国家的形成和各国人民民族意识的萌发,王权逐步得到加强,教权节节败退,王权在这场斗争中取得了最终的胜利。”又据宗教裁判所词条介绍:“在天主教国家里,除英国和北欧国家外,先后皆有宗教裁判所活动。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历时较久,凶残恐怖较著,不仅用来镇压异端,并用来迫害阿拉伯人和犹太人。1483~1820年间,受迫害者达30余万人,其中1/3被判处火刑。16世纪中叶,教皇在罗马建立最高异端裁判所。18、19世纪,西欧各国宗教裁判所先后被撤销。1908年教皇庇护十世把罗马最高裁判所改为圣职部,主要职能是监视和处罚参加进步活动的教徒,查禁各种进步书刊,革除教徒的教籍和罢免神职人员等”宗教裁判所与科学为敌迫害追求真理的思想家、科学家最著名的案例就是布鲁诺的中世纪大案:“1583年,布鲁诺到英国,批判经院哲学和神学,反对亚里士多德——托勒密的地心说(认为地球是宇宙中心-笔者注),宣传哥白尼的日心说。1585年去德国,宣传进步的宇宙观,反对宗教哲学,进一步引起了罗马宗教裁判所的恐惧和仇恨。1592年,布鲁诺在威尼斯被捕入狱,在被囚禁的八年中,布鲁诺始终坚持自己的学说,最后被宗教裁判所判为‘异端’烧死在罗马鲜花广场。”(详见网上布鲁诺之死词条)事实证明代表宗教最高权威的宗教裁判所不仅反对自然科学,也发对社会科学,盲目维护他们心目中的宗教哲学。他们看不到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发展也能推动社会和人类的进步,也能用先进的科技创造“万物”,与大自然的大“万物”相辅相成,甚至还可以相反相成。中世纪宗教势力抱住貌似科学的“地心说”不放,固步自封,阻碍了社会进步、人类进步的进程。最后在“日心说”面前败下阵来。
十九世纪马恩搞出的《共产党宣言》,二十世纪被列宁等实践和宫廷政变式的《十月革命》风靡世界,貌似科学共产主义真理的红魔运动废除了宗教,却将自己宗教化,并令不信仰者奴隶般服从,否则格杀或迫害。他们用比太平天国更有理论性更为迷惑人的《共产主义》旗号,通过绞杀千百万同胞之后,夺取了政权并篡改国号。历史上除了农民大起义或抵御外敌入侵,没有任何一个朝代在和平环境里如此大规模内斗、如此大规模自相残杀。他们只相信群众运动,不相信科学。他们不仅不相信科学,还反对学科学知识,说什么知识越多越反动,全面绞杀知识分子,并将他们污为“臭老九”。把知识分子打入冷宫之后,他们搞大跃进、人民公社化,所谓“一大二公 ”(公社规模大,公有化程度高),一平二调(平均主义和无偿调拨物质)结果饿死了几千万。这就是他们心目中的共产和廉政。其实,整个共产运动过程中,掌权者都一直享有特权,甚至在很多时候,除了特权,他们还额外搞特殊化。即使在底层一贫如洗、无数农民饿死的人情况下,在枪杆子和刺刀保护下,党魁则享有超特权,没人敢监督他们反对他们的特权和超特权。他们的“共产”多么富有讽刺意味。
红魔运动虽然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之后分崩离析,但对整个世界所造成的破坏、无休止的斗争和杀戮所制造的恐怖阴影和恐惧心理,在专制国度令多少人至今不敢讲真话,不敢接触罪恶的历史真相,仍然在祸害人们的心灵,混淆人们的视听,令大多数顺民至今难以摆脱愚昧、恐惧状态。
未来社会不是为生存而是为维护尊严奋斗

微信有一文对“当今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和武昌惨案有这样一段阐述:
 “姚老板凭借自己的体力优势,靠着火车站附近可以欺凌南来北往旅客的便利,毫无人性地将羞辱和铁拳的枪口对准一个个无辜的顾客,成千上万的顾客面对羞辱都是忍气吞声,你真的认为这就是忍辱负重?不会的,东边受辱西边辱人,这就是国人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做人信条。这样的信条是在无休止放纵恃强凌弱和欺诚凌善的恶劣民风。连对身边的恶棍都不敢说不,还敢对国家的野蛮奋起抗争?胡适说:’争取自己的权利就是争取国家的权利‘,你以为姚姓老板就不是国家的缩影?恰好就是像姚老板这样的一个一个小人物的无耻,才托起了一个国家野蛮的基本面。“引自微信19日百姓之声《惊悚斩首:1元钱激怒的血杀背后》一文) 这段话可谓一阵见血。该文接下来写道:”公知们爱用“国家”来为这样的事件追根溯源,但他们永远没想到的是,富兰克林说过的一句名言:’国亦人,一人一国也‘。自己是什么,国家就是什么。如果把这个炸酱面馆看做小小的国家,姚老板是国王,吃面的顾客就是国民,在2月18日这天的这个小国家发生了什么?在这个小国家里,国民胡某不甘愿忍受国王姚某的百般羞辱,奋起了反抗,斩首了国王,推翻了国家,这世上再也没有一个叫姚老板的暴政面馆了。“

武昌餐馆惨案简直就是一部街头水浒式的活报剧:姚老板和三食客因面价发生争执,姚老板为每碗面多收一元利润,既羞辱胡某又暴虐胡某,于是胡某为讨回尊严而进行一场你死我活的反暴政。姚老板无疑在挑战自己定的规则,反而羞辱暴虐食客胡某,这种野蛮行为怎么能任其在光天化日之下任其所为?以惨案悲剧来制止,固然是社会的悲哀,但无人制止的话,更是社会的悲哀。

”所谓人权、尊严、平等、正义等词汇都一个意思,它们都叫自由。自由的本质就是平等,平等就是人人活得有尊严。所有侵犯人权尊严的野蛮,无论这种野蛮是来自国家还是来自个人,也无论是来自贵族还是草根,所有野蛮都是国家野蛮的组成部分。当国家不能将野蛮关进笼子时,那个人就代替国家对野蛮说不,维护个人尊严就是在为促进国家尊严而战斗。“(引自同上)这也足以证明国家的发展与人的需求不可背道而驰,国家发展必须首先满足人的基本生存条件,解决人的温饱之后,还要满足每个人的生存尊严。没有尊严的活着无异于退回到奴隶社会或弱肉强食的丛林社会。

“胡姓青年的斩首行动确实惊悚了一点,姚姓老板也为他的野蛮付出的代价确实太大了一点,但这是尊严与野蛮战斗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结果。这种意外的结果在血腥地传递着这样的警示:践踏尊严就是践踏生命,当有被践踏者认为尊严比命贵时,他就会宁要尊严不要命。一个国家“视尊严比命贵”的人多了,野蛮就会自动遁形,这就叫国家文明。“(引自同上)

是的,社会封建主义在向资本主义那一套学习时,不可能学民主资本主义,而是学了最差劲的权贵资本主义,而且也能把经济搞上去(但不可持续),已经成为事实。从经济角度说,很难饿死人,或者说不再饿死人。这无疑比社会封建主义进了一步,就像“社会帝国主义”比“社会封建主义”进了一步一样。但社会矛盾并不以社会有什么进步而消失。因为贫富差距太大,社会就有荣辱的认知和偏见存在,就有教育水平、社会公德、文明程度的巨大差距存在。

未来社会仅仅为生存而挣扎现象将逐渐消失,代之而起的是越来越多的社会底层人为尊严而挣扎而斗争的趋势。但把胡某最后为维护尊严而发起的暴行上升到阶级和阶级斗争是错的,是不得人心的,连毛左毛粉们的心都不得,而且更不符合国际社会、人类社会进步的潮流的。

武昌餐馆惨案必将震慑大搞社会两极分化的势力、贪腐势力和专制势力(但为早日结束专制,以专制之道还治专制之身而一时集权情况除外),更加鞭策反腐打虎改革,加速推进民主自由宪政法治社会的进程,是我们最大的期盼。

(精神绿洲2017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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