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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外长20日发表南海问题六条原则

(2012-07-20 12:13:01) 下一个

关键字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后续行动指针历史事实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南海问题六条原则南海行为准则南海海域划界(次序极为重要)

东盟南海问题六条原则

东盟外长7月20日发表的南海问题六条原则如下:

一、全面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及有关声明;

二、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后续行动指针;

三、尽快达成“南海行为准则”;

四、全面遵守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准则;

五、各方继续保持克制,不使用武力;

六、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和平解决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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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外交部发言人的重要表述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20日晚间表示,中方愿与东盟国家一道,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中方对同东盟国家商谈“南海行为准则”持开放态度。希望各方都能严格遵守《宣言》,为商谈“准则”创造必要的条件和气氛。

洪磊表示,中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公约》)的缔约国,重视维护《公约》的原则宗旨。《公约》开宗明义宣布,要在“妥为顾及所有国家主权的情形下,为海洋建立一种法律秩序”。《公约》不是规范国家间领土主权争议的国际条约,也不可能成为裁判此类争议的依据。当事国应当在解决南沙领土主权争议的基础上,依据历史事实和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法,解决南海海域划界争议。

他还表示,中国重视与东盟的关系,致力于推进同东盟的睦邻友好和互利合作,共同推动东亚合作进程。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持续显现的背景下,中国与东盟在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保持亚洲发展势头方面拥有共同利益和责任,双方应继续本着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精神,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看待和把握彼此关系,加强战略沟通,实现互利共赢。

注:上述谈话的文字材料摘选自中新社的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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