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海平静

博主凡事爱发表感想,希望以文会友。
个人资料
晓海平静 (热门博主)
  • 博客访问:
正文

黑暗往事的魔力 - 读《宠儿》的感想

(2014-02-16 12:01:58) 下一个
二零一四年二月五日
 
【《宠儿》(《Beloved》) 是一部小说。这本书曾经是National Bestseller, 也获得了普利策奖。它是1993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黑人女作家、Toni Morrison 1987年的作品。据说这部作品是Morrison所有作品中最优秀的一部。我所读的是2004年的再版。】
 
我读这部小说从头至尾满腹狐疑边读边寻觅。第一遍读完我仍然没能为自己解答心中的疑惑。
 
作者讲的故事在人的生活中涂抹了血腥夸张了残酷描绘了软弱渲染了爱的力量。虽然她在故事中隐喻的哲理非常艰涩。但是她写下的文字却是如诗如画。如果没有这些美丽的文字,我很难把这本书读完。
 
书中的人物很多,从五个人物身上纵横扯上关系。 祖母宝贝赛克,母亲赛思,女儿丹佛,幽灵女儿丹佛的姐姐宠儿。除了这祖孙三代,书中第五个主要人物是保罗D。书中的故事从美国南北战争之后开始围绕着赛思和丹佛的人生起伏而展开。
 
我在读书的过程中一直以为作者要为赛思找一个重新被社会接受的理由。读完书之后我觉得作者没有成功,至少我没有被说服。但是同时我又朦胧地感觉我没有读懂这本书。后来和朋友交流读书的感想,返回头来又重读书中段落,我才体会到曾为奴隶的黑人获得自由之后要拥有真正的自我何其艰难。正如作者通过赛思的故事所做的评论:获得人身自由是一回事,真正宣称拥有已经自由了的自己又是另外一回事。(Freeing yourself was one thing; claiming ownership of that freed self was another.) 对于痛苦和罪恶的往事人们凭着本能去忘却,可正是由于痛苦和黑暗,那些往事却有着无形的魔力。历史在曾为奴隶的黑人身上留下了无法抹掉的印记。
 
小说开头的第一句话:124充满了刻毒和怨恨。第二句又补充说它充满了宠儿的毒液。124是位于俄亥俄州辛辛那提的一幢房子,里面住着母亲赛思和她的女儿丹佛。祖母宝贝赛克在这幢房子里抑郁地走向了死亡。丹佛的两个哥哥在祖母死后立即逃离了这幢房子,再也没有回来过。124出现在书的第一页,是整个故事开始的第一个词。124也出现在书的最后一页,并且贯穿始终。难道仅仅是因为赛思杀死了她四个孩子中的第三个吗?我心中琢磨作者为什么选了124这个数字?《Ancient Society》(Lewis Henry Morgan, University of Arizona Press, Tucson, AZ, reprint of 1878 edition) 书中第124页的第一句话就是:“如果没有历史,力量从何而来?”(How can power develop if there is no history?) 如果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巧合,作者的灵感真的是由此而来,我读完故事之后也由此产生了共鸣。刻毒怨恨是年月的积累,也是魔力的源泉。
 
书名是《宠儿》,但故事的中心人物是赛思。宠儿在故事中是一个能够左右赛思行为的幽灵。古埃及混淆大神(Egyptian god of confusion)的名字叫赛思。作者笔下的赛思同样有着复杂的人格,她经历过苦难也制造过罪恶。书中多次地重复赛思有铁一样的眼睛(iron-eyed )。铁不仅仅有着灰黑的颜色也有其坚硬的物质特征。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从她的眼晴很容易推测她的铁一样的意志。远古至今上苍造就的女人是水。无论是溪水祸水清水潮水,水总是顺势而流,总是溶入容纳她的空间。如果一个女人有着铁一样的意志,那么她注定要与自己的命运抗争。而抗争意味着她要经历苦难。不仅仅如此,她在抗争中也许为自己为别人制造出新生的苦难。她怀着已近临盆的丹佛只身从被奴役的农庄逃跑,千辛万苦,途中遇到一个白人女孩艾米丹佛,在艾米的帮助下产下了一个女婴,为了记住艾米,她为婴儿命名丹佛。逃亡一个月后,也就是生产后的第二天婆婆的朋友在河边发现了她,把他们带到了婆婆宝贝赛克家,124。
 
赛思刚到赛克家时,124是一个温馨的家。宝贝赛克是一个慈祥宽厚自信的婆婆。赛思另外的三个孩子,丹佛的两个的哥哥和一个不满两岁的姐姐已经被提前送到了祖母身边。早年,在黑奴制度下,宝贝赛克也是奴隶。她生了八个孩子,前七个她都不知去向。当她的骨盆摔伤之后却非常幸运地和第八个儿子海尔一起被卖到了一个名为甜密之家的农庄。甜蜜之家的农庄主甘内尔夫妇属于当年奴隶主们的另类。他们没有子女,对黑奴们非常人道。海尔是一个孝顺的儿子,不忍心看着一瘸一拐的母亲继续为奴,与庄园主商量用自己额外的劳作换取母亲的自由。甘内尔先生接受了海尔的条件,并且亲自把宝贝赛克托付给了他的朋友俄亥俄州辛辛那提的堡德温先生。堡德温先生让宝贝赛克住进了闲置的房子124。因为赛克有修鞋做鞋的技能,她获得自由之后,不仅有了住处,还能够自给自足。
 
作者描写的赛克在124血案之前像一个传教士,但她既没有教会的支持也没有自觉意识。赛克的幸运使她拥有了慈祥宽厚自信。而她的过份自信使她在不知不觉之间失去了自我。赛克劝导人们最好要适可而止,(“Good is knowing when to stop.”)而恰恰是她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该停。 每逢周日附近的黑人们就会聚集到树林中的空场中等待她的演讲。赛克的出现会使孩子们雀跃大人们欢歌起舞。她告诉大家他们的幸运是他们自己可以想像的。如果他们不懂这个道理,他们就不可能有幸运。她教导大家去爱自己,爱自己的心。她说:“胜过你们的眼睛和你们的手足,胜过为你们吸入自由空气的肺,也胜过了你们的子宮你们生产新生命的器官,听见我的话了吗?爱你们的心吧。这是上苍的恩赐。”("more than eyes or feet. More than lungs that have yet to draw free air. More than your life-holding womb and your life-giving private parts, hear me now, love your heart. For this is the prize.") 我读着这些字句时一边感受这些语言在树林空场内产生的力量一边猜测赛克是神的化身。
 
现实比冷酷的字眼更令人发抖。将近百人在124庆祝赛思和丹佛获得自由的狂欢之后,第二天来抓赛思的庄园主和帮凶们在124出现了。之前竟然没有一个人为赛克赛思通风报信。赛克亲睹了赛思疯狂地锯断孙女的脖颈,满地的鲜血。这就是124的血案。我们东方人的传统中有一个守本份的德行。如此看来,所有人群都更容易接受守本份的人。超人(hubris) 若不是引人嫉妒遭人排斥,也会被人敬而远之。赛克虽然在不自觉之中自我膨胀,但她骨子里和刚刚有了自由的奴隶们没有什么不同。平时她尽她的力量帮助别人。她希望在她需要帮助的时候她能得到帮助。但她不知道原始的人性决定了人们只乐于帮助同等级或更低等级的人,而不会去帮助比自己等级高的人。不是他们不乐于帮,而是他们看不到必要性。赛克的可悲之处在于她不知不觉中把自己摆在了高于同胞们的地位。同胞们对124危机的来临若无其事加上她自己面对罪恶时的束手无策造成了她对人生的彻底失望。
 
124血案的那天恰恰是赛思抱着丹佛与赛克相逢的第二十八天。二十八这个数字代表着女人的生理周期,在故事中正好吻合了赛思人生的大起大落。赛克的超自信和124的温馨无疑极端强烈地刺激了刚刚获得自由的赛思。短短的新生活的幸福感在第二十八天的危机来到之时一下子与往事痛苦的记忆汇集起来转变成了巨大的魔力。她一下子想起了自己的母亲,为自由而逃跑,下场是抓捕之后被吊死。她从小就不认识母亲,只能从母亲胸前的烙印才能从一堆被吊死的奴隶尸体中找到她。她也一下子想起了自己后背上的大树。逃亡途中艾米看到赛思的后背 时说那是一棵老樱桃树,有大树干,也有散开的分枝,它们充满了活力,有枝有叶开花结果。”(“it's a tree, Lu. A chokecherry tree. See, here's the trunk-- it's red and split wide open, full of sap, and this here's the parting for the branches. You got a mighty lot of branches. Leaves, too, look like, and dern if these ain't blossoms. Tiny little cherry blossoms, just as white. Your back got a whole tree on it. In bloom. What god have in mind, I wonder. ")这些疤痕记载了皮开肉战的鞭笞。庄园主的侄子们从她身上掠夺本属于她的孩子的奶,赛思把他们的兽行告诉甘内尔夫人之后她所得到是更加严厉的鞭笞。在古希腊的传说中河是生和死的界限。赛思逃亡时已经穿过了一条河。她不畏惧死亡。但是她畏惧再次成为奴隶。她畏惧自己的孩子们成为奴隶。对于她,做奴隶不如去死。她宁愿让她的孩子们死也不会让白人的奴隶主掳走。就是凭借着身上突然聚集起来的魔力,她在众目睽睽之下用锯锯断了不足两岁的女儿的脖颈。从此124变成了鬼屋。没有人再想靠近124。
 
赛克与世隔绝了。她窝在自己的床上不停地喃喃地说着“上帝拿走了他想要的,他真的拿走了,真的。但是上帝又给了我海尔,而海尔给了我自由。可是自由对我没有什么意义。” 赛思带着丹佛在监狱呆了三个月出来之后,赛思为她杀死的女儿做了一个墓碑,刻上了宠儿。几年之后,一直想死的赛克终于死了。血案危机过去九年之后赛思悟出了赛克在树林空场的讲话都是慌言。我认为赛克的那些话是真理。真理是不朽的高尚的,令人想往也令人迷惑。赛思把真理当成了慌言,因为这些真理太遥远,她生活的唯一目标就是自由,但她所经历过的人生都是奴隶的人生,她渴望自由却不懂自由。她追求到了自由,却在自由当中夺走自己女儿生的权力。
 
小说的结构就如同一个迷宫。作者为赛思痛苦记忆的庄园起名为甜蜜之家。有一句老话说苦尽甘来。而作者在此却用了甜蜜之后必苦的隐喻。甜蜜庄园曾经是奴隶制度下的另类。奴隶们在庄园曾经有过幸福快乐。甘内尔先生去世之后,甘内尔夫人把他们的表亲一个学校老师找来做庄园男主人。学校老师带来了他的两个侄子。学校老师和他的侄子们与当时白人奴隶主们一样。他们不可能让黑奴们过不是奴隶的生活。在庄园过真正的奴隶生活其苦难是可以想像的。124血案出狱之后,书中最先出现的与赛思丹佛母女有了语言交流的人是保罗D。他与奴隶时的赛思有过一段甜蜜庄园的共同经历,有过快乐,更经历了痛苦。作者尤其着力描述了他逃跑之后的遭遇。那一段文字使人明白了什么是奴隶。与猫狗相比,它们是被人当成宠物的动物,而奴隶是供人虐待的动物。保罗D了解做奴隶的赛思,但他不了解赛思和她的女儿不再是奴隶之后的遭遇和苦难。
 
在基督教的历史故事中保罗曾经是耶稣在地中海一带发展教会的代言人。 作者为保罗D这个人物如此命名也是深有用意。逃跑失败之后,海尔被逼疯,六子(甜蜜庄园的奴隶)被活活烧死,保罗D被铁链拴住手脚,脖颈用铁领夹住,囚在木箱中被泊卖。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受难情景。上岸之后黑奴们被链在一起留在土坑之中。是天灾大水使他们从坑中爬出,而后被印第安人解救获得了自由。在见到赛思丹佛之前的几年保罗D一直在逃跑,为自由而逃,也为承受不了自由而逃。当保罗D被解救之后,印第安人为保罗D指着去自由北方的路:那条路。顺着开花的树。对,就顺着那些开花的树。它们向前,你向前。它们没了,你也就到了你想到的地方。然后保罗D就顺着那些开花的树走,从山茱萸花到梨花,从樱桃花到玉兰花,、、、最后到了苹果园看到了李子花。他就这样从乔治亚州 (Georgia) 走到了达拉维尔州(Delaware)。这段话出自印第安人之口,是书中最美的一段话。
 
作者笔下的保罗D是一个很有女人缘的男人。一般的女人见到他会撒娇抱怨这痛那痛,意志强和聪明的女人看到他会与他谈心谈过去的日子。丹佛第一次在124见保罗D时只有十岁。她哭诉:“我没法住在这里了。我不知道能去哪能做什么,我只知道没法住在这里。没有人跟我们讲话,没有人靠近,男孩女孩都不喜欢我。” 听到小女孩这样的哭诉保罗D问赛思为什么不搬家离开124。赛思说:“我的后背上有一棵树, 我的房子里有魔鬼,除此我只能抱紧我的女儿。我不再跑了,莫名其妙地逃跑,我这一生只逃跑过一次,为此我付出了代价。太大的代价。” 作者描述这时候赛思憧憬的将来是如何记忆过去。 而对丹佛来讲她还不知道什么是将来,她现在只关心妈妈能工作能不用回忆过去。保罗D的滞留使丹佛油然而生了与别人分享母亲的烦恼。
 
保罗D到124的第三天丹佛就问他还要呆多久。保罗D为此很生气。赛思一边解释她没有教丹佛这么无礼一边替丹佛道歉。保罗D说应该丹佛自己来道歉。赛思说我会让她道歉的。保罗D问你知道她想什么吗,赛思说不知道。与赛思的对话让保罗D意识到了潜在的危机。一个曾经是奴隶的女人对任何东西的太爱都是危险的,尤其是当她太爱她的孩子们的时候。保罗D认为对任何东西最好只爱一点。当它毁灭时,才可能转移剩余的爱。这是对耶稣博爱观念的一种诠释:要爱,但不要爱得深,不要爱得专一。
 
当保罗D和丹佛的关系刚刚开始融洽时,宠儿出现了。她是从河里来的幽灵,在124得到了重生。她告诉他们她叫宠儿,与赛思为女儿墓碑上刻的名字一样。赛思很自然地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女儿,丹佛也把她当成了知心的姐姐玩伴。只有保罗D感觉到了宠儿对赛思的危险。他开诚布公地对宠儿说“好人收留了你,善待你,你应该知恩图报。可你却没有。你应该知道赛思爱你胜过爱她自己的女儿。” 宠儿回答说 “赛思爱我并不像我爱她。因为在这世上我只爱赛思一个人。” 宠儿不停地让赛思回忆过去,而且宠儿用自己的身体逼迫保罗D离开了赛思。当保罗D从旧报纸上看到面目猙狞的赛思在血案中的照片时,他离开了124。临走之前,他对赛思说:你的爱太厚了。(thick) 这与传统描述爱的不同之处在于作者没有用深(deep) 这个词,而用了厚。深是没有止境的是可以继续的。而厚代表了粘稠。粘稠能够阻滞并且凝固所有的动力。
 
自从保罗D离开之后,赛思和宠儿的关系更紧密了。她开始上班迟到,直至旷工,被雇主开除。虽然赛思把宠儿当成了她死去的女儿,但实际上作者塑造的宠儿是整群黑人奴隶的化身和一种黑暗往事的魔力。人们会把往事深埋在记忆的最下面,尤其是黑暗的往事。但她面对失去光明重返黑暗的危机时,所有黑暗的往事会一涌而致让她颤抖恐惧,从而一股巨大的魔力会帮助她阻挡过去的再生。宠儿所做的一切就是让赛思为了过去而活在现在。这种努力就是时时刻刻让奴隶们记住他们曾经的苦难。这不仅仅是对赛思的毁灭,而且是竖在整群黑人面前的黑幕。
 
丹佛出生在母亲逃亡的路上,她从出世就拥有自由。 但是她的真正自我却来之不易。十八年之中丹佛从初生随母亲入狱,出狱后目睹了祖母的抑郁和离世,经历了哥哥们逃离的失落,而后又体验了在124中的与世隔绝,以及伴同幽灵姐姐宠儿的成长。在宠儿出现之前,她的幼年被封闭在只有母亲的124。虽然她吮吸了掺了姐姐鲜血的乳汁,但她对此没有真正的记忆。她的记忆是孤独和母亲赛思传染给她的恐惧。作者描述她并不害怕夜晚,因为她有与夜晚一样的肤色。但是白天的每一种声音对她都如同枪声或者是来抓她的人的脚步声。从爱的角度来看,宠儿虽然是赛思的灾星却是丹佛的救星。宠儿的存在分散了赛思的爱心,使丹佛有了自己的空间。宠儿出现之后,丹佛开始成长。几年之中她悉心保护着姐姐宠儿,警惕着母亲再次加害于她们。同时她也看到了宠儿如何向母亲讨债,母亲如何无尝地付出,直到毁灭。宠儿对母亲的侵蚀使丹佛觉悟到了自己对124家庭的责任。十九岁的时候她终于走出了124,走进了街坊四邻和朋友们的小社会。通过这个小社会她为自己找到了工作。
 
最后丹佛终于在同胞朋友们的帮助下送走了幽灵宠儿。保罗D又回到了赛思身边。他告诉赛思你自己才是你所拥有的最好的。赛思的回答充满了疑问:我?我?这是故事的尾声。
 
我放下书之后仔细想了几天才捋顺了我自己的感想。我虽然同情赛思,但是我明白一个人如果总是沉浸在过去,那她就没有将来。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