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乡路远美利坚

出发时还是一个少年,回首时被问路人称叔叔。我们为什么漂洋过海,我们为什么远走他乡?蓝天白云下,让我写几行为我们那代人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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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美好,如那浅浅一吻

(2015-05-13 18:19:50) 下一个

 “Hey Mr. DJ put a record on I wanna dance with my baby

And when the music starts

I never wanna stop, it’s gonna drive me crazy” 

“Music” by Madonna

 

  好像每个认识的从大陆来的华人孩子都学钢琴。儿子从五岁时开始学钢琴。从报纸上找到一卖旧钢琴,五百块钱。租了一辆小卡车,找几个朋友搬回了住的公寓。尽管五六个人一起抬,这钢琴好重啊!

  每周儿子去钢琴老师家学弹琴一次,每天练习手法、认识音阶、音速一小时。第一年里有时儿子大喊大叫带哭地说不要弹琴了,坐在一旁的妈妈,会坚定地说:接着弹。半年之后,儿子穿着白衬衣红领带黑裤子,参加了在费城德国镇举办的钢琴汇演比赛。活动是在旧砖石建筑的小楼里。楼外的街道弯弯曲曲地用石块砌成。,从那带有点古色的窗子里传出的悦耳琴声,虽然简单,却是那么清纯。

  这一弹,就是十年,直至通过英国皇家音乐学院八级证书。从此我也知道了许多以前念不太清楚的欧洲音乐家的名字,比如克劳德?德彪西。我曾开玩笑说,儿子将来可去酒吧做弹琴伴奏的工作了。    小学三年级时,学队有乐队,又开始吹萨克斯管。偌大的一件乐器,挂在肩膀上,让人感觉到这会不会把人压歪了。乐队每周练习三次,等到小学六年级毕业时,那表演也是有模有样了。这小学乐队有几十个人,去商场表演,去初中表演,在毕业典礼时表演,那合奏出来乐章,让听的人有轻松欢乐、朝气蓬勃的感觉。小学乐队三年,那把萨克斯管挂在肩上的带子断了又买,断了又缝了好几次。

  再以后进入初中乐队,负责教乐队的是一位名叫歌莉,刚工作的老师,对学生充满了热情。儿子仍在吹萨克斯管,在乐队里有独奏的部分。自然是每周练习数次,参加去各种场合的表演。开家长会与这位音乐老师见面时,老师都流露出对儿子的喜爱,夸奖有加。

  在初中最后一年时,全家去夏威夷旅行。回来时儿子给音乐老师带了一串用鲜花做的花环项链做礼物。收到的那天,老师带着花环项链,在学校遇人就讲,眉飞色舞。后来几年,每当歌莉老师向新生讲述关于学习音乐的话题时,儿子都成为举例的样板。甚至她婚礼上的音乐都是由儿子及那届毕业生所组成乐队演奏的。   

本地高中的乐队有四五个,想吹吹打打学音乐或玩音乐的学生都有机会参加,但表演水平最高乐队需参加选拔才能进入。儿子在管弦合奏乐队吹黑管,每次选拔时都会排在第一位。从校队,地区队,州队一直吹到美东八州学生乐队演奏。

  当然儿子也参加了那最有规模的高中行进乐队,乐队有一百来人。高中还没开学时的暑假末,队员们就开始训练了。队员有新生也有老生,刚入学的新生在暑假时就会收到学校的报名通知。练习时,站在前面十尺高台上喊号指挥的人或是那有名的狄尼可拉老师,或是高年级学生乐队指挥或称为队长。七、八十度的大夏天,顶着烈日,百多个学生站成纵队或方阵,吹吹打打或列队行进。穿上制服戴上盔帽,每人拿着、抱着、扛着各自的乐器,做着同样的练习。几小时下来,人就如同水洗过一样,全身是汗。遇到前一天下过雨,每个学生都是满脚的泥巴。几个星期练下来,这一队人马就可在操场上变换各种阵式,雄纠纠气昂昂地在行进中演奏了。

开学之后,乐队仍有排练,有时早上上课前在音乐厅,有时下午放学后在操场上。行进乐队还参加校际的比赛,一般是下午放学后,有时赛定之后已是夜里十二点钟。每当学校橄榄队比赛时,行进乐队在赛场周边为本校队加油吹奏叫做战斗曲的队歌。过节时又去参加市里的游行。

高二开学,儿子又去参加了行进乐队。经常在乐队比赛之后,半夜回家,一边吃饭一边做作业,有时困得半醒半睡的样子。既然已经在其它的乐队里,劝他就不要加这乐队了吧。儿子不听,执意参加。妈妈反对说,那我就不开车送你去参加学校里早晨的排练。早晨起来一看,儿子人已不在家了。原来他自己骑着自行车背着萨克斯管去了学校。一周下来,晚上老师打电话到家里,对儿子夸奖一番,劝父母支持他的参加。结果四年如一日。在高中最后一年,经过激烈的竞争,包括演奏、指挥,儿子被老师选为行进乐队指挥。每有活动, 总是第一个去最后一个走。   

那一年最过瘾的事就是看行进乐队的表演了。每年感恩节游行是行进乐队做最后表演。站在路边,看着各种游行队伍走过。当南部高中的乐队走过后就是北部高中的乐队了。随着咚咚的鼓点声,伴着震耳的行军乐,那百十多人的队伍就雄赳赳气昂昂的走来了。队员们身穿瓖着金边的绿色戎装,紧身黑裤,黑手套,黑皮鞋,头戴插着羽毛的头盔,羽毛有一尺多长。手里拿着闪闪发光各式长短大小不一的乐器,黑管,笛子,萨克斯管,还有那巨大的铜号等等。当乐队从身边经过时,那震耳欲聋的鼓声,昂扬振发的行军乐让观者精神抖擞,心襟动荡。走在最前面的一个英俊少年,戎装头盔,表情刚毅,打着如同节拍器一样精确的拍子,戴着白手套的手上下舞动着指挥棒引领乐队。啊,儿子看上去又长大了。   

  高中最后一年,三月底的那天下午,儿子收到了他所心仪的那所大学的通知书,哈佛大学!那晚,他正好在学校表演大厅里的歌舞剧伴奏乐队做钢琴伴奏。他后来说那晚他正好遇到了另一个在行进乐队里吹萨克斯管的那个长着金发洋娃娃女孩。当儿子告诉她有关大学录取消息时,那个洋娃娃女孩微笑着说,你知道吗,我上初中的时侯就听老师说你和别人不一样,她抬头在儿子的脸颊上轻轻地送上一个吻。  

那天从学校演奏大厅里传出来的乐声,如同小溪流一般飘荡在春天清新的空气里,让人觉得是如此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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