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书屋

有时间看看书,打打字挺好的。
个人资料
夏维东2015 (热门博主)
  • 博客访问:
正文

评论《阎连科的坚硬》

(2016-06-08 18:53:00) 下一个

阎 连 科 的 坚 硬


·夏维东·

 

  阎连科是个名副其实的“乡土作家”,他语言的“土劲”大概连莫言和贾平凹都不能望其项背,其作品的厚度和力度,也如泥土一般实在、沉重。莫言的灵感来自他的故乡山东高密乡,阎连科的力量来自那条延绵不绝的耙耧山脉。

  阎连科算得上是位高产作家。据他自己说,身体状况好时,一天能写几千乃至上万字,这样的写作速度是惊人的,赶上巴尔扎克了。一九九七年之前他就发了不少长篇和中篇,这个时期比较有影响的大概是《生死晶黄》、《最后一名女知青》、《夏日落》,还有那篇风格比较前卫的《鸟孩诞生》。这些作品使他成为河南作家中的佼佼者,能和他有得一比的大概只有张宇和现今定居京城的刘震云了。他这个时期的小说语言的土劲已经“原形毕露”了,故事和人物也颇有冲击力,尤其是对于死亡的书写沉重得让人透不过气来。但总的来说,还欠缺一种大气,故事背后的东西还没来得及展开,他笔下的乡村呈现出来的也仅仅是泛泛的地理,缺少与他语言匹配的个性,不要说不能和莫言的高密乡相比,就是和刘绍棠水淋淋的运河沿岸相比,也显得模糊不清。九七年之前的阎连科还没有找到自己的精神故乡,他仍在徘徊和寻找,尽管那时他已经是位名作家了,但还不算是个大作家。

  九七年是阎连科的一个界碑。九七年之前似乎只是一个序曲,九七年之后《年月日》大幕的开启,阎连科向读者显示了他深厚的“内功”。随着《年月日》、《日光流年》、《耙耧天歌》,再到目前《坚硬如水》的相继推出,中国作家里能和阎连科叫板的已经不太多了。

  《年月日》登在九七年第一期的《收获》上,是篇不到四万字的中篇。故事情节简单得就像一幅笔力粗犷的素描:耙耧山遭遇千年大旱,村人纷纷外出逃荒,剩下年迈的先爷和一条瞎眼的狗留守在死寂的村落。小说写的就是一个老人与一条盲狗在窒息一切生命的酷热和干渴之中求生存的故事。小说中的角色只有两个:一个人和一条狗,如此简单的线条要完成一个中篇的“构图”简直不可思议,作者必须放弃一切情节铺陈和虚构的手段,而将全部的热情、感动、灵感和才华倾注到人物内心世界的营造上。作者甚至把时间背景都放弃了,不知是何年,只交代了一句“千古旱天那一年”。这是篇充分体现了海明威“冰山理论”的杰作。海明威曾说他的《老人与海》可以写一千多页,如果“小说里有村庄中的每个人物,以及他们怎样谋生,怎样出生,受教育,生孩子等等的一切过程。”(摘自《海明威访问记》)阎连科同样可以做到这一点,但他们都舍弃了他们很容易表现的一面,海明威选择了老人与鱼,阎连科选择了老人与狗。这两个异族的老人在迥异的环境中,都体现了对生命的热爱和顽强的生存意志。海明威的老人最后胜利了,他愣是把只剩下一幅骨架子的马林鱼拖上了沙滩。关于这个结局可以有不同的解读方式,但这个老人毫无疑问是胜者,尽管他赢得的也许是一场无谓的胜利。阎连科的老人最后似乎输了,在耗尽最后一滴水之后,他和狗成了骨架子。或许因为我是中国人吧,我觉得阎连科在对于生命力的表现方面更为震撼人心,小说最后老人与狗互相辞让一碗水和互埋的场面,读来令人心碎。而《老人与海》中,我除了佩服老人的倔强和顽强,实在产生不了别的感情。先爷的胜利在第二年才来临,并以恩泽的方式赐给了他的晚辈们。他生前从嘴里省下水浇灌的玉蜀黍苗以他的肉体为肥料长成了种子,“七颗指甲壳般大小、玉粒一般透亮的玉蜀黍子”。第二年大旱再次来袭时,七户人家的七个青壮男子留了下来,用先爷留下的种子,“种出了七颗嫩绿如油的玉蜀黍苗”。可以想象,当旱年再一次来到,留守村子的村民一定更多。这个几乎注定要被苦旱埋葬的村落,因为先爷的死得以生生不息。

  《年月日》在笔者看来是上个世纪末中国最好的中篇,象一首散文体的史诗:一个老人的生命见证和一个村庄代代相传的传说。

  也许可以说《年月日》里还有另外一个角色,那就是耙耧山脉。我不记得阎连科以前的小说有没有提到过耙耧山脉,但在这篇小说这条山脉才真正活了,它就象沉默的祖先屹立在岁月之中,有气息,甚至有性格。莫言的高密乡诞生在《红高梁》中,阎连科的精神故乡耙耧山脉则在《年月日》中复活了,他那既土又水、粗糙而又细致的个性语言象种子一样找到了适合生长的土壤。

  如果说《年月日》是一幅出色的素描,那么九八年底发表在《花城》上的长篇《日光流年》就是一幅写意与写实兼备、浓墨重彩的长卷。作者的题词暴露了他的“野心”:“谨以此献给给我以存活的人类、世界和土地,并作为我终将离开人类、世界和土地的一部遗言。”

  在这部小说里,耙耧山脉倒是不再旱了,可是比旱还要可怕,因为村落周围的水源全都有毒,这就注定了三姓村是个短命村,是个时时被死神光顾的死亡之谷,村人活到三十几就到顶了。这是怎样的地方啊:“出门半月或者一个月,倘若偶然一次没人死去,便会惊痴半晌,抬头望望西天,看日头是否从那儿出来了,是否成了蓝色或者酱紫色。死就像雨淋样终年朝三姓村哗啦哗啦下,坟墓如雨后的蘑菇蓬蓬勃勃生。”每个人掐指就能算到自己的末日,而且只会超前不会滞后,这意味着从他们懂事的时候起,就是被命运判处了死刑的死囚。可他们是那样热爱生命和生活,小说震撼之处正在这里。村长司马蓝在他生命末年仍然带领大家去从事一桩浩大的工程:修通灵隐渠,将六十里山外的灵隐水引进村来。这是一个仿佛古希腊神话一般的悲剧。司马蓝为了能多活半年带领大家修渠,忍痛接受情人蓝四十卖淫为他筹措手术费;司马蓝果然多活了半年,将灵隐渠修通了,代价是多人在工程中死伤;可引进村里的水却是被严重污染、散发着恶臭的水,比村里的毒水更难以下咽,所有的代价都付诸东流,有的村人因绝望而自杀;等待司马蓝的同样是死亡,当他从修渠工地先行返回见蓝四十时,她已经因性病身亡,司马蓝拥着情人腐烂的尸体殉情而去,可悲的是,他到死都不知道他做的是一场无用功。

  小说的结构非常罕见,在中国现代小说里恐怕绝无仅有。在司马蓝死前的十六章里,作者混合使用平铺直叙和注释,前一章里面的一些专用名词在下一章被专门诠释成为独立的章节,这些“接外生枝”与故事的关系若有若无,但是造成了非常沉重的真实感,同时也交代了故事的历史和人文背景。笔者以为阎连科或许是受了《马桥词典》的影响。自第十七章开始,小说进入倒叙。倒叙没什么稀奇,但是让司马蓝“时光倒流”进入母亲的子宫就稀奇得很了。在如此极端的倒叙中,一个村庄、一个家族和一个人的历史如剥离竹笋一般层层显露,直至到生命的源头。在倒叙的过程中,作者采用了一种在中国现代小说里不常用的“神话平行结构”。在西方现代小说中,这倒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模式,比如《尤里西斯》就模仿了荷马史诗《奥德赛》的复仇与回归结构;《喧哗与骚动》则是对耶稣受难的反向呼应;T·S·艾略特的《荒原》也戏拟了著名的亚瑟王与圆桌武士寻找圣杯的传说。阎连科则采用《圣经·旧约》中摩西带领犹太人出埃及的传奇,虽然他用得有点隔,不如洋人那么融会贯通,但笔者以为他的苦心在某种程度达成了雄心勃勃的企图,即这本小说是关乎“人类、世界和土地的一部遗言”,而不仅仅是一个小村庄的故事。在面对苦难、饥荒、干渴和死亡方面,这个小村庄的村民们显示了和异族先祖们同样的精神特征:恐惧与信心、软弱与刚强。每章开头,作者用一段“出埃及记”里的事略,然后在衔接上做一点字句上的处理,很巧妙地接到耙耧山下的人事。蒙太奇一般,小溪与河流汇合在一起;在下一个出口小溪又分流而出,沿着自己的渠道奔流。阎连科很机智地以这种方式赋予作品以博大的视野和幽邃的历史纵深。奇怪的是,这本出色的小说居然没得到茅盾文学奖,真让人跌破眼镜。在笔者看来,上届获奖的五本小说里只有《尘埃落定》是实至名归,没有《日光流年》和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是茅盾文学奖不能弥补的遗憾。

  《日光流年》发表一年后,阎连科再次在《收获》(九九·六)上发表中篇《耙耧天歌》。这篇小说的主题是母爱,讲母亲以生命拯救四个痴呆儿女的故事。从这篇小说里我们不难看出民间话本小说对阎连科的影响,他把人鬼交错写在一起(此前他就干过数次了),鬼就象主角的影子推动着叙事,并将情节推向一个个充满想象的高潮。尤四婆在丈夫尤石头早逝之后,辛苦地将四个痴呆儿女拉扯大,期间的心酸不言而喻。这个伟大的母亲为了儿女们的亲事费劲心机和心血。大女儿和二女人分别嫁给了瘸子和独眼,她费尽心机为三女儿找了好吃懒做的“全人”,为了这门亲事,她赔掉了家中所有的产业也毫无怨言,但是怎样为傻儿子娶个媳妇却让她彻底绝望了。小说写到这里,叙事已经很难进行下去了,不料他笔锋一转,写出了古希腊神话一般的结尾。

  二女婿梦里受老中医指点,二妞的疯病,至亲的骨头熬汤喝下就好。二女婿就战战兢兢地上门来找丈母娘,尤四婆二话不说就将丈夫所剩不多的遗骨挖了出来。没想到骨汤疗法还真有效,看见二妞完全变明白了,尤四婆喜极而泣:“那苍老的哭声便清白嘹亮,在二妞家院里飘扬不止,又越过院落,在村落和耙耧山脉的上空猎猎地响着。转眼之间,一个世界就堆满她亮堂堂的哭声了。”(从这段引文里,大致也可以看出阎连科喜用“通感”的语言方式,)她在女儿面前的哭也是诀别的哭,因为她抱定主意接下来就用自己的身体医好儿子和另外两个女儿。她让丈夫领了临村刚死的屠夫把自己的身体分成三部分,脑子给儿子,骨头分成两份给两个女儿。作者在描写这个如同神话一般悲壮的场景时,极其冷静,详细地记录着尤四婆临终前的动作,那些缓慢、简洁、有条不紊的动作呈现出雕塑一般的凝重感。小说结尾的弦外之音就象完美演奏之后的古琴弦突然断裂,那决绝的断裂声震耳欲聋:尤四婆对那几个变正常的儿女说:“这疯病遗传。你们都知道将来咋治你们孩娃的疯病了吧?”他们听了这话,哭声僵住了。

  尤四婆的话也让作为读者的我僵住了:疯病是否仍将继续?若没有舍身至爱,“天歌”将成为“绝唱”。结尾的寥寥数语,让小说超出了一个单纯母爱的故事,抵达一种形而上的忧思。我们不难从一个家族想到一个民族:当一个民族得了疯病怎么办?

  阎连科最新长篇《坚硬如水》,背景就是那个举国皆狂的大时代。

  自刘心武的《班主任》以来,以文革为题材的小说不计其数,但能在轰动之后仍值得一读的好作品实在不多,因为那些作品大部分仍然是不同阶段意识形态下的产物,鲜少以个人为出发点和终结点。《坚硬如水》讲的是退伍军人高爱军“返乡闹革命”的故事,地点还是在耙耧山下,只是那种苦涩、沉痛的乡情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极度的反讽和戏谑。叙述方式是漫画式的白描,文革中的社论、样板戏、标语口号和革命歌曲肆无忌惮、铺天盖地地充塞在文本的段落里,并且反其意而行之:那些“崇高”的话语和唱词,总是为最不崇高甚至难以启齿的场景作伴奏。首先,高的“革命”动机就难以启齿,他那些冠冕堂皇的演说和煽动不过源于自己得不到满足而又无法压抑的性冲动,革命的胜利前景就是他得到他想要的女人红梅。高与红梅的一见钟情就令人目瞪口呆:无所事事的他和同样无所事事的她在铁轨上相遇,这时候大喇叭里正好例行播放革命歌曲,在“雄纠纠、气昂昂”的旋律中,红梅象吃了兴奋剂的脱衣舞娘,把自己脱了个干干净净。那具美丽诱人的女体让退伍军人“革命热情空前高涨”,正待采取“革命行动”之际,大喇叭里的革命歌曲停止了,红梅立刻火急地把衣服穿起来。高一阵错愕,念道:“葵花迎着朝阳开,朵朵花儿开不败。”人家不理他,他又念:“今朝撒下友谊种,革命情谊万年长。”高的“台词”简直令人喷饭。

  高回到程家岗后,念念不忘那个在铁轨旁脱衣的性感女人,巧的是,她恰好就是老镇长的儿媳妇。再次邂逅,高的“革命热情”已经无法阻挡了,并且迅速地将革命付诸行动:破四旧,夺权,最后的革命的成果当然是“和她在一起惊天动地地爱”。高“在游泳中学会游泳”,两种“革命”都干得有声有色,轰轰烈烈,并且受到地委关书记的表扬,飞黄腾达指日可待。好笑的是,他们的末日也到了。他们的末日与“拨乱反正”无关。他们在关书记的办公室等待被接见时,无意中发现关的《参考消息》里夹着一张江青的照片,照片下面是关书记的题词:“你是我的夫人该多好!!!我真想把你强奸掉!!!”高的政治前途就毁于这样一次无意的窥视。关书记为了灭口,突然将高和红梅关进监狱,可是又找不着罪名,于是以革命的名义让高自己交代。高以为关书记已经掌握了自己的蛛丝马迹,于是以革命人“坦荡的胸怀”交代了自己如何杀死红梅的丈夫和公公。于是他们俩被革命委员会以“通奸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场源于性冲动的疯狂革命就以这样猥琐的结局收场。

  这篇小说很好读,除了极富传奇和浪漫色彩外,语言如颠似狂,从任何一个段落看下去,读者都能感受到昔日的疯狂。疯狂是我们今日以局外人的眼光看到的,当年在疯狂中的人,何曾知道自己疯狂?那时,人们感觉到的不是疯狂,而是崇高,如果感觉不到崇高,那就只有绝望了,就像小说里的老支书和老镇长。

  《坚硬如水》是阎连科系列小说《耙耧时空》的第一部,也许有更深刻的内涵,作者还没来得及表达。对于笔者而言,我觉得这部小说的文本意义大于故事意义。小说发表在《钟山》上时,有一段编者按颇为贴切:“写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怎么写和写出了什么;什么风格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风格和独具性。”《坚硬如水》狂放的语言特性是显而易见的,和刘震云的《故乡面和花朵》同样引人注目,虽然他们的风格是不同的。

  刘震云的“故乡面”里似乎揉进了各样佐料:古典的、乡土的、都市的、现代的、后现代的;而阎连科则“单纯”得多:他就象耙耧山上的一块坚硬岩石:有时静静地停在山顶或山腰或峡谷,叙说雨打日晒风蚀的沧桑以及深渊般的苦痛,有时则不甘寂寞从山顶急坠而下,飞沙走石,声势浩大,给人以视觉的惊奇。但无论他采用怎样的姿势,他总是一块坚硬的石头。

  有一天,这块石头或许会成为世界文坛不容忽视的印记。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