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观时事

潘晓来信的作者之一。老么咔嚓眼的。不迎合不争论,不自以为是否定其他,不以为掌握真理,只是口无遮拦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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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公是私的讨论不过是个伪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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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公是私的讨论不过是个伪命题

                              2007年3月1日

何必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公布了调查结果:北京部分医院开出的处方中,价格较高的头孢类抗生素、左氧沙星、克林霉素等抗菌药已经逐渐取代了廉价的青霉素……(略。)

网上那个有关破小孩的段子也有相关内容。

混。破小孩病了,但不严重,经过哀求,他得到了一个不需要打针的治疗方案。爸爸说:“针是不用打了,可是每顿药都得吃噢!不然就得再去打针了。”破小孩笑嘻嘻地说道:“是的是的,就这样混混么好啦。”人生来就喜欢“痞”,而“混”是一种暧昧、闲散、舒适的生活状态,让人油然向往。

有关药品价格,我写过的垃圾已经太多啦,多到了连我自己都懒得再说的地步。人家卫生部部长大人不也恶狠狠地说了嘛,药价虚高是对人们的生吞活剥。人家之所以能够这么说,就是因为这药品价格并不归卫生部管,而属于药监局的领地。至于说,卫生部门在行业里面进行检查,一年里全国才发现了屈指可数的医院乱用药事件,被社会嘻笑讥讽为欲盖弥彰,也凸显出,这年头,只要涉及到自己那一亩三分地,都会捂着盖着,把责任能推就推,权力能抓就抓。

现在的白衣天使们,一个个都黑了心肠,为了自己能够多捞点子回扣,不惜丧失医务工作者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和良知,用患者的健康乃至生命来换取自己些许滥用药物而获取的利益。这种现象尽人皆知。就连医生世家出身的我,2003年阑尾炎急性发作到了位于北京的空军总医院,也还是没能阻挡住人家此起彼伏巧立名目搜刮干瘪的钱包。说现在的医务工作者个个都是刽子手,其实也并不过分。

说这太多了。还是罢了。

问题还在于,在私立医院越来越难以存活的现在,公立医院中医务人员的所作所为才是那个调查的主体。我们又该怎么看待呢?

的确,公立医院本身具有着公益性质。可这能够拦得住公立医院里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们以权谋私惟利是图?

本来嘛,在中国,无奇不有,什么事情的发生都是可能的。当前的中国,将会被人类历史载入史册,成为人类败坏的典范。

那个流传很广的“外国人眼中的中国人”是怎么说来着?

(何必注,略。)

也许,这样我们更能够理解史蒂文生《化学博士》里的那句话:“杰克尔博士是个善良的绅士,但在他喝了自己发明的一种特殊药物后,忽然变成了一个叫做哈第的凶暴的恶棍。因此,他变成了具有双重人格的典型。”

现在,全国那个例行的俩会就要召开,新闻媒体一个个都闭紧了嘴。上方指示,连居住社区里开发商和业主的任何矛盾冲突一律不得采访报道,要为这俩会营造一个宽松良好的舆论环境。所以嘛,当下媒体上充斥着歌舞升平安定祥和的谎言。身在其中,我太知道这里面究竟是些个什么货色啦。

媒体也在为这会的采访而摩拳擦掌,要针对今年的特殊情况而有备而来。

今年的特殊之处在什么地方?和谐社会呗。中外企业所得税率将统一,环保整治力度加大,经济改革又一次进入攻坚阶段,金融体制改革坚定不移……

然后呢?就是物权法啦。

现在,头面人物在不同场合纷纷发出声音,那就是过两天的会上无论如何也要使得物权法得以通过。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到,长官意志对社会规范的作用程度。

坊间早就传播,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了对物权法及其所蕴涵的对私有化的肯定方面的非议。去年两会前夕就炒得不亦乐乎:

紧急吁请“两会”捍卫宪法

(何必注,略。)

人们注意到,这都是一些已经不在位了的离退休人员。他们在捍卫中国政治制度的纯洁性方面义无返顾。

到了今年,物权法的通过指日可待,按照过去那种说法,“滚滚洪流势不可挡”。可对于物权法的非议并没有就此打住。

昨天(2月28日),正在美国康耐尔法学院授课的清华崔之元转发了香港王绍光的邮件,其内容很耐人寻味。

发件人: Wang Shaoguang

发送时间: 2007-02-27 09:04:55

收件人:

抄送:

主题: 致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公开信

就当前经济和社会若干重大热点问题致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公开信

(何必注,略。)

2007.2.27.

怎么样?很热闹吧。

其实,人们早就看到,物权法经过了六读,逐渐向权贵资本主义利益集团投怀送抱,日益向着有利于资本的方面倾斜,对于公民财产权的保护基本上形同虚设。由是,社会上才意识到,这物权法原本就是通过法律的形式,将贫富差距以及丧心病狂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合法化固定化制度化。这也算是对各地风起云涌的赦免私营企业家原罪的一次制度性回应。

实际上,如果考虑到1993年那次将全民所有偷梁换柱为国有的决定性变迁,相关问题的逻辑起点就不得不演变为抽象的国家,而确实的情况则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当中,执政党代表了国家,委府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的倾向有目共睹。于是,全民所有就如此这般变成了委府官员个人所有。

这种公私之间的不共戴天,折射出对于公权力边界的争执;进一步则是,作为民法体系基石的物权法的历经磨难,反映出来的并非是中国私权成长的命途多舛,却是对中国公权力本质属性的诘难。

我不赘述于老生常谈说,在中国,根本谈不上所谓的公,天下为公不过是一种自欺欺人的美丽谎言,现如今,所有的公共选择、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公共财政等等,都呈现出私权的特质。而真正的所谓公共,能够表现的就是公地悲剧,或者说,凡是公共的都面临被贫困化垃圾化边缘化的境地,说穿了,公共厕所的状况就是中国所谓“公”的最终归属。

这里,挥之不去的还是意识形态合法性遭到前所未有挑战的顽疾。破除垄断、制止暴力拆迁、企业改制等等,还是无法回避所有权的制度设计和选择。

我曾经发问,中国也配叫做社会主义国家?在这个层面上,说的也是这回事:在已经失去了最基本的社会主义精神、而成为人类历史上贫富差距扩大最快的地界儿之际,所谓的公有制和国有资产,对于岌岌可危的中国社会来说,又能够起到什么样的补偏救弊之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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