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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里子:封建万岁!

(2008-01-21 17:52:09) 下一个
卑尊有序是封建社会的特征。不仅人有高下之分,国家也有高下之别。最高者称王国,次等称公国、再次称侯国、等而下之称伯国、子国、男国等等。不仅国土大小依次递减,军事规模也依次递减。比如,中国西周时诸侯之邦就有“万乘”、“千乘”、“百乘”等等的称号。一乘,指一辆战车。所谓万乘之国,就是能够拥有一万辆战车的国家;所谓千乘之国,就是能够拥有一千辆战车的国家;所谓百乘之国等等的定义,以此类推。

国家分等级,目的在于建立相对稳定的国际秩序。没有等级,不分大小,群起而纷争之,何来相对稳定的秩序?故曰:分等级是必要的,虽说可能不公平。谁来维护国际秩序的相对稳定?不言而喻,必定经由制定秩序的强者之手。弱者应尽的责任,是遵守强者制定的国际秩序而已。既弱而想指点江山,那是破坏秩序,是从事恐怖活动,是找挨揍。

什么叫稳定?稳定就是维持现状。现状不仅包括强者,也包括弱者。强者既有维护现状的责任,故强者也不能对弱者进行无理的侵犯,更不能消灭之、据其人民土地以为己有。靠什么限制强者越权?靠以灭人之国、据其人民土地为己有为不道德的意识形态,靠灭人之国、据其人民土地为己有未必给自己带来利益的历史经验。

虽然如此,日久天长,强弱之势不能永恒不变。故曰:稳定只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强弱此消彼长之后,秩序势必得根据新的形势而有所调整。调整的过程,也就是重建相对稳定秩序的过程。这过程也许能够通过和平演变而实现,也许需要通过战争方才能实现。

两次世界大战,都是通过战争重建封建国际秩序的例子。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先有巴黎和会,重新划分列强的势力范围,并从而缔结国际联盟以为监督执行新秩序的机构。后有“五国公约”,从军事上确立强国的等级。当时列强皆以海军立国,强弱的分级,于是以战舰为准,而不是以战车为准。根据 1922 年 2 月 6 日英、美、日、法、意等五国在华盛顿签订的条约规定:英、美、日、法、意五国主力舰总吨位之比为 5 : 5 : 3 : 1.5 : 1.5 。其馀细则,无须一一列举。简言之,英与美,就是当时的万乘之国,日本,就是当时的千乘之国,而法与意,则是当时的百乘之国。或问中国当时处于何等级别?嘿嘿!在列强眼中,恐怕是未入流品。当时列强皆只肯与中国保持公使级而非大使级的外交关系,即其证明。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列强与时俱进,不再明目张胆划分等级,提出大国小国一律平等的原则,并且依据这样的原则而创设联合国,取代战前的国际联盟,用之为维持国际秩序的新机构。

联合国当真遵守大国小国一律平等的原则么?就联合国大会而言,似乎不错。成员国无论大小,不是一律一国一票么?虽然例外并非无有。苏联就以掩耳盗铃之术,公然攫取三票。难道是有谁怕它苏联不成?不错。怕它苏联的有的是。不过,苏联之所以能够如此霸道,根本原因却并非是有谁怕它,而是没谁当真在乎谁在联合国大会有几票。

为何不在乎?因为联合国的决策机构并非是联合国大会,而是经由美、苏、英、法、中五国为常任理事国的安全理事会。在安全理事会中,常任理事国皆有一票否决权。说白了,大国小国一律平等的原则,以及依据这一原则而建立的联合国大会,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的幌子。实际上,国际间的秩序,依然是通过封建等级制而维持的。常任理事国的一票否决权,即其证明。

无独有偶,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不仅出现一个取代国际联盟的联合国,也出现一个取代五国公约的军事协定,名之曰:防止核扩散条约。由美、苏两国通过秘密谈判而产生、由美、苏、英三强率先发起的防止核扩散条约,同样是不折不扣的封建军备分级制的产物。随著武器技术的更新,战舰已经不再是最具威慑的军事力量,于是,新的条约不再着眼于限制战舰的多寡与大小,而是着眼于限制发展核武器的权力。谁能有核武器,谁就是新的万乘之国,不能拥有者,即成下等。

虽说就理论而言,美、苏、英三强并不曾强迫任何国家签署这一条约。究其实,则但凡不肯签署者皆面临受到制裁的压力与威胁。之所以事实上确有若干国家敢于拒签,是因为当时天下分为两大阵营的形势为某些国家留下了讨价还价、卓然独立的馀地。自从苏联瓦解、冷战结束、美国独自称霸之后,形势立即发生逆转,馀地不复存在。美国现任总统布什宣称: Either you are with us, or you are with the terrorists 。弦外之音其实就是“顺我者生,逆我者亡”的意思。这样的话既然是出自美国总统之口,所谓“ us ”或者“我”,当然指的是美国。

伊拉克胆敢不奉美国之召,美军立即以伊拉克具有“大规模杀伤武器”为借口攻占伊拉克。什么是“大规模杀伤武器”?核武器自然属于此类。不是核武器的武器呢?当然也可能属于此类。否则就没有必要用“大规模杀伤武器”取代“核武器”这说法了。谁创造了“大规模杀伤武器”这一术语?美国。谁定义“大规模杀伤武器”?当然还是美国。换言之,美国业已将防止核扩散条约的定义,擅自推广到美国觉得其他国家不适合拥有的一切武器。

谁是“其他国家”?一切美国觉得有必要制裁又能够制裁的国家。伊拉克恰巧属于此例,因而遭到美国的占领。北朝鲜、伊朗也属此例,因而遭到美国的威胁。中国想必也是美国觉得有必要制裁的国家之一,只因缺乏制裁的把握,因而幸免。

美国为什么要制裁不该拥有“大规模杀伤武器”的“其他国家”?因为美国自认为有维护合理的国际秩序的责任。什么叫合理?不合理的反面就叫合理。什么叫不合理?但凡美国所不能忍的,就叫做不合理。屑小如伊拉克、如北朝鲜、如伊朗,居然妄自尊大、敢于与美国叫板。“是可忍,孰不可忍?”于是而一一成为美国制裁之的。

美国的责任感从何而来?从美国身为独霸当今之世的地位而来。自从苏联瓦解、冷战结束之后,天下业已通过和平演变的方式而进入以美国为天子、以其他国家为诸侯、为陪臣、为附庸的新一轮封建秩序体系。

家无不散的筵席、国无不灭的朝代、天下无不更替的霸权。美国不可能永远称霸,然而美国之后,继美国而起的,能是什么呢?能不是封建霸权么?窃以为不能。既然如此,何妨喊一声:封建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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