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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奥斯汀:后记

(2007-01-31 16:41:22) 下一个
重返奥斯汀终于写完了。本来计划在文章后面附一简短的后记谈一些写此系列游记的感受,只因为最后一片篇幅过长,只好作罢,后在回答网友问题时答应随后会将后记补上。虽然当时用词是“maybe”,在有些人看来是推托之词,但在我的字典里也就是答应的意思,因为我一直觉得作人,尤其是作为男人,应当一诺千金。 后来确实有些顾虑,一是怕有狗尾续貂之嫌,二是怕大家不胜其烦,质问这个DeepCreek 还有完没完?我经常想得太多,没有办法,个性使然。

上学期间我曾对好友谈起过我对学生生活的一些观点。我认为既然博士读下来需要好几年时间,就不要像有的学生那样整天埋头做实验,要知道,这几年本该是人生中多么美好的时光啊,如果完完全全在试验室里给消磨掉,那会是多么大的损失。人生如白驹过溪,稍纵即逝,每个人都应当使自己的生活过得更加丰富多彩。当然,每个人对什么样的生活才是多彩的会有不同的理解和定义。 我自己选择了旅游,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通过旅游来了解社会,体验人生,探索大自然的美妙。

几年下来,我已走过大半个美国,三十多个国家公园,可惜没有留下一篇游记。在数码摄像机刚兴起的时侯热衷于录像后回家剪辑,配乐后制成VCD。同样是对旅程的纪录,跟相片比较起来,VCD的最大缺点是不容易与大家分享,尤其是在当今的网络时代;跟游记比起来,VCD不太好交待旅程的上下连接,一盘CD 就是讲一段旅程。为了让大家理解这后一点,我给举个例子。我们是五年前游的黄石公园,路途中先在大峡谷停留。因为刚看完大峡谷,对黄石内的大峡谷印象不深,所以在所编辑的VCD中也就着墨不多。特别是在黄石碰到两只棕熊,不像在公园里看到的熊那样懒洋洋的,两只熊在不停地嘻戏玩闹,人说是在求婚,想一想一个浪漫小伙向心爱姑娘求婚会是什么劲头,两只熊时而爬到树上,时而跳到湖里,但大部分时间还是在草地上打闹翻滚,时而眉目传情,时而轻轻爱抚,把路边一帮人看得如痴如醉,大小炮筒不停地咔嚓作响,有许多专业摄影也在凑热闹。因为隔一小湖,自己的135 长焦不够长,唉,到了黄石,才知道相机不好。好在我的摄像机有足够长的焦距。回家后剪辑时,实在不忍心多剪,60分钟的带子熊的镜头就占了20 分钟。后一朋友准备去黄石,把我的黄石带子借去看,看完后他们家领导给出了令我啼笑皆非的评语“黄石吗,也就是几个喷泉,两只熊”。更要命的是人家取消了原定的行程,说不值得专门从德州跑一趟,以后有机会顺路去看一看就行了。此事让我至今自责不已,看到有网友准备去黄石,心想可找到了立功赎罪的机会,我那个激动啊。

因为喜爱旅游,多年来经常光顾游坛,但只是潜水,连ID也没有,所以也不可能浮出水面。三个月前,一位网友的一游记系列给我们这个坛子引入了一位新的才女,自己也终于浮出水面。坦率地说第一眼看到游记的题目是什么自驾车游新墨西哥及德州,心中暗笑,自己去新墨西哥过两次,德州那就更不用说了, 为了开发旅游资源,连一小镇的啤酒厂都去参观过,更不用说大的景点,总的说来, 德州的旅游资源不算丰富,还值得开车跑一圈?要知道,即是奥斯汀比较居中,从奥斯汀向西,向西北开出德州到墨西哥都需要十个小时。心里捉摸这位网友是不是没有出游过,不知道如何选择旅游地?但毕竟是讲德州的事儿,还是有兴趣看一看。作者文笔很细腻,一看就知道是位女性,马上敬佩三分,好多女孩子没有方向感,看不懂地图,哪敢一个人驾车出游。作者的文采很好,绝非我这个学工的能比,有时还能看到自己不认识的字,汗颜啊。作者娓娓道来,带领读者边欣赏风景边分享感受,一路下来,自己好像又驾车驰骋在德州那无边的原野上,这种感觉远比梦中的德州更美,更具体,“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于君同”。当时真的是按耐不住激动的心情,马上注册,回文以表达谢意。此事让我更深地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内涵,有人曾说过,世界上并不缺少美,缺少的只是发现美的眼睛。所以,如果没有该作者的这一游记,自己不会也不敢写此游记。说句题外话,有时候想Iliketraveling 看到这样的风景就如此兴奋,那要不要提醒她如有机会去黄石,去Utah的时候应该带上什么救心丸一类的药物以备不测。后来读了她更多游记才认识到自己真的是杞人忧天,去过青藏高原的人什么样震撼的风景没有见过啊。

说实在的这篇游记写得还是满辛苦的,特别是自己刚学会打字, 打字速度很慢,经常是找到了上一个字, 下一个字要说什么早已经给忘了。中途真的有打退堂鼓的念头,后悔自己不该在序言中提到还有中和下两个部分,自己知道按照自己的性格已经无法反悔了。如果大家读了本游记还不觉得太后悔的话,我想那不是因为文中介绍的风景有多美,更不是因为作者的文笔有多好,我想可能更多是因为大家读到了一份真情。有朋友打来电话问是否把以前去过的一些地方也写下来,我说那不可能的。不是因为时间长记忆模糊了,其实恰恰相反,今天打开黄石地图,还能清楚地记得五年前的哪一天什么时间到了什么地方,当时的感受如何,真的是往事如昨。不愿意写的最主要原因是已没有当时的激情,就像这次奥斯汀归来那种箭在玄(别字)上,不得不发的激情。既然没有激情,又不担心会忘记,也就没有必要花时间去写了。有人会觉得我又在吹牛了,五年前的事你就能记得那么清楚?是的,我记得。我一直觉得自己智力很一般,但记忆力很好。其实,记忆力好并不一定是件好事, 容易让人多愁善感,经常想着去年这个时候发生了什么,甚至十年,二十年前的事情。 高中的时候一次上语文课,老师让我背颂一下头一天讲的秦穆的散文“土地”,我站起来没有丝毫停顿地背着全文,快要背完的时候,老师挥了挥手示意我坐下来,然后轻声说了句“后生可畏啊”。二十年过去了, 不知那位语文老师是否安好,不过他这个弟子却最终没有成什么大器。现在,当我微笑地看着“立志”要当太空科学家的七岁的儿子给老爸科普天文知识,心里想着自己在这个年龄还真的认为太阳是绕着地球转哪,也有这种“后生可畏”的感觉。长江后浪推前浪,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这也许正好说明了我们的社会确实是在进步。如果有一天像三国蜀汉那样,上边是扶不起的阿斗,下边是蜀中无大将,廖化当先锋,那这个社会也就真的要完了。

有的网友说从你的文章中能读到你对奥斯汀,对UT的热情,也许是吧。我总觉得如果住在一个地方而又不喜欢那个地方,那该是多么痛苦的事啊。我去年是星期四晚上到的Michigan,星期五第一天上班,星期六找房子,星期天就开车环绕Michigan转了整个州的三分之一,号称是为了培养对Michigan的感情。我不担心小孩对德州,对Michigan,对美国的感情,却十分担心他们对中国的感情,所以经常给小孩子讲一些中国好的地方。昨天往国内打电话时女儿给我讲了一个小故事却让我烦恼了一整天。看过前文的朋友也许还记得我提到女儿有一条刚满月的小狗,中文名叫贝贝,小女孩每天不管天再热都会到楼下让狗跑一会儿,小狗很淘气,你往左拉,它就往右跑,往前啦,它就往后跑,女儿只好倒退着走,小狗很喜欢这样。小女孩不小心撞到一Lady身上(四十岁到六十岁,女儿原话),我听到这儿大笑,女儿说你不要笑,这一点也不funny,因为那个lady 很生气,狠狠地踢了小狗一脚。我可以想象这时女儿那惊恐的双眼和对小狗的怜爱。我所不解的是那位妇女哪来这么大的气。在美国这儿,如果一小孩儿不小心碰到我,我甚至会觉得很好玩,无论如何也不会去把小孩的玩具摔在地上。我现在还在想着如何向女儿解释这件事情。我想让女儿去理解那个lady,也许她身体不好,或者没有了工作,但不要学她的做法。我想让女儿长大后能够严以lu己,宽以待人,决不要因此而对中国有什么偏见,毕竟什么地方都是好人多。

东拉西扯谈了这么多,言归正传,说起旅游来,我们这个坛子里的大侠可谓比比皆是,其中很多人都写出了很好的游记,如擅长写人文景观的阿姗,擅长摄影,音乐的打字难,还有许许多多。。。, 跟这些前辈比起来, 我还只是一个刚刚上路的后生。昨天再读顾剑先生的新墨西哥游记,深深地为作者渊博的知识所折服,自己何时才能写出如此广证博引的游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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娓娓 回复 悄悄话 遊记就是遊而记之。这是娓娓看到你写的第一篇文章,很流畅,请继续写!
新春心情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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