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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司法腐败和不公平更甚于大陆!这就是台湾所谓的民主!

(2007-03-26 11:46:08) 下一个
台湾《联合报》发表社评说,四大天王的特别费案何以尚未侦结公布?据报道,陈瑞仁检察官说:是怕影响了民进党的总统初选!但是,陈瑞仁与侯宽仁起诉了马英九的特别费案,却说:我们不问政治,也不问总统大选!

这是同一个陈瑞仁吗?这是检察一体吗?


社评说,高检查黑中心检察官陈瑞仁和侯宽仁未能以同步、同标准处理马英九和民进党“四大天王”等案件,是特别费案造成不公不义的核心因素。

南北检方的法律见解有重大差异,这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倘若这种差异只是存在于陈侯二人承办的“全部案件”(包括马案及四大天王案等),与其他检察官承办的案件之间;则本于对检察官独立行使职权的尊重,也只能听其自然,交由法院决定。

但是,问题在于陈侯二人不仅与其他检察官办案意见不同,就陈侯二人承办的马案和民进党“四大天王”等案件,竟也出现不同的处理,致被质疑为无可修补的司法大败笔。

社评指出,陈瑞仁和侯宽仁未以同步、同标准侦办马英九和民进党“四大天王”等案件,在法律和政治两方面都造成了严重的不公不义。这是陈侯二人无从逃逭的责任。在法律方面,查黑中心即将解散,案件将移特侦组接手;而迹象显示,南检关于特别费不要单据的一半采“无罪说”的法律见解,似为多数检察官的意见,则特侦组接手后,对民进党“四大天王”等案就很可能亦采“无罪说”,而与马案不同。然则,陈侯二人的严苛法律见解,岂不是只由马英九一人承受?而陈侯二人当时又何以置各界同步、同标准侦结以示公平的呼吁于不顾,坚持非先起诉马英九一人不可?

在政治方面,陈侯二人以严苛标准起诉马英九,让马英九和即将下台的陈水扁一样官司缠身,不啻造成马英九竞选总统从起步就面临困难重重的障碍;同时,陈侯二人却放过了手中将产生民进党下届总统候选人的“四大天王”的同类案件,相对而言已使“四大天王”居于有利地位,这岂不是以案件侦办步调的不同,变相地介入了下届总统选举,操弄了下届总统选举,甚且已经造成选举不公?

社评说,据陈侯二人的说法,马案和民进党“四大天王”的案件收案相差一个月,且“人手不足”,所以未同步侦办;讵料,如今则已承认真正的原因是“怕影响民进党初选”。

以南检侦结二许案之后公开的讯息看来,早在南北两案都还未侦结前,南检曾与陈侯二人沟通,但未取得共识;因而,南北检方法律见解不同,应是陈侯二人早已知悉之事。再者,随着检察总长陈聪明人事案通过,特侦组已在筹组中,高检查黑中心即将解散,亦为陈侯二人明知之事(媒体曾报道陈瑞仁亦是特侦组征询对象之一)。既然明知法律意见有歧异,机关组织又将调整,则陈侯二人为公平处理起见,理应将手中全部相关案件以同标准、同步侦结,而绝不宜单独侦结某一案件。但偏偏只急速侦结马案,“四大天王”及翁岳生、陈唐山等案却搁置一旁。一般认为,以陈侯二人的办案历练,当不致如此;今答案揭晓,竟是“怕影响民进党初选”。那么,为何侦办马英九时,检察官无此类想法?

再者,陈瑞仁在“国务机要费”案放过陈水扁自行宣称“不需单据”的一半,又对许多未追究的共犯包括陈水扁的家人公开表示“饶了他们吧”;对照当时陈瑞仁宽厚的态度,与后来他和侯宽仁严办马英九的手法,诚是天差地别。果系如此,岂不令人怀疑检察官藉办案布置了一个天大的政治阴谋,构陷马英九,赤裸裸地欲影响未来的政局?

社评表示,南检在二许案的起诉书中指堆砌概念、机械地适用法律者是“法匠”,有人认为批评过重;陈侯二人若只是“法匠”而已,尚非不能谅宥,唯若是蓄意藉司法权势来玩弄政治、操弄政局,则贻祸之严重,思之令人不寒而栗。

如今,陈瑞仁的说法,却俨然证实了这样的社会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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