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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动员法》草案进入三审 体现多处修改意见

(2010-02-26 09:19:23) 下一个

《国防动员法》草案进入三审 体现多处修改意见

2010年02月    
解放军报


进一步强调国防动员体系与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相衔接

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电 (记者贾楠、卫敏丽)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进行三次审议的国防动员法草案规定,国家加强国防动员建设,建立健全与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相衔接的国防动员体系。

针对此前国防动员法草案中对于国家加强国防动员建设,完善国防动员体系的规定,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草案应当明确国防动员建设的指导原则。国防动员体系建设既要考虑国防安全的需要,又要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还要与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相衔接。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该条修改为:国家加强国防动员建设,建立健全与国防安全需要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相衔接的国防动员体系,增强国防动员能力。

明确规定支援保障军队作战勤务公民的生活保障来源

据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电 (记者贾楠、白瀛)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进行三次审议国防动员法草案,对支援保障军队作战勤务的公民和专业保障队伍生活保障来源的规定作出修改。

此前国防动员法草案规定,担负军队作战支援保障勤务的公民和专业保障队伍,由所在部队指挥,并提供勤务和生活保障。对此,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担负支援保障军队作战勤务的公民和专业保障队伍,应当统一由军事机关指挥,但其勤务和生活保障应当有所区分。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对此作出相应修改,草案规定:担负支援保障军队作战勤务的公民和专业保障队伍,由军事机关指挥,伴随部队行动的由所在部队提供勤务和生活保障;其他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提供勤务和生活保障。

国家将建立预备役专业技术兵员储备区

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电 (记者贾楠、陈菲)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进行三次审议的国防动员法草案规定,国家根据国防动员需要,建立预备役专业技术兵员储备区。

草案规定,预备役人员按照专业对口、便于动员的原则,采取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编入民兵组织或者其他形式进行储备。国家为预备役人员训练、储备提供条件和保障。

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国家不仅要为专业技术兵员的训练、储备提供条件和保障,而且也应当为其他预备役人员的训练、储备提供条件和保障。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对草案作出相应修改。

科研单位参与重要国防产品研发有望享受补贴和政策优惠

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电 (记者贾楠、卫敏丽)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审议的国防动员法草案,企业事业单位参与重要国防产品研发等将享受补贴或者其他政策优惠。

此前国防动员法草案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投资或者参与投资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建设和重要产品制造享受补贴或者其他政策优惠。对此,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为促进国防产品的创新,建议增加规定科研单位参与重要国防产品的研发也应享受政策优惠。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该条修改为:企业事业单位投资或者参与投资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建设或者重要产品研究、开发、制造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补贴或者其他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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