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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为一?

(2015-08-24 06:11:40) 下一个

 

教科书上教的往往都是骗我们的。关于美国历史,我们所熟知的故事是,一群向往宗教自由的英国人到了北美,他们天性独立、崇尚自由、坚持民主、相信平等。当遇到英国的压迫时,散居在不同地点的北美移民们联合起来,同仇敌忾,赢得了独立战争。

对 历史的解读能够影响到我们对现实的认识。按照这种理想主义的宣传,我们很可能会认同,美国有一套独特而有系统的价值观。你可以称之为“清教精神”、“盎格 鲁——撒克逊文化”,你也可以称之为“普世价值”,总之,千山映月,万流归海,美国就像一个“大熔炉”,无论哪里的移民来到这里,都会“合众为一”。亨 利·福特曾经建过一个英语学校,在福特的工厂里打工的各国移民,不仅要在这所学校里学习英语,还要学习美国的历史、以及勤俭、节约、守时等美德。在毕业庆 典上,学生们穿着各自的民族服装,排着整齐的队伍,走进一个庞大的锅里,这个锅的名字就叫“大熔炉”,老师们用大勺子搅拌这些学生,几分钟之后,这些学生 就从“大熔炉”里出来了,神奇地换上了清一色的西服,打着领带,手里挥舞着美国国旗。

世故而老道的政治家们一眼就能看穿这种“政治童话”。 比如,共和党的竞选专家菲利普斯(Kevin Phillips)从20世纪60年代就开始根据美国不同地方的政治取向,预测选举结果。他在1969年出版的《新兴的共和党多数派》一书中成功地预测了 里根总统上台。著名记者、历史学家考林.沃德(Colin Woodard)在《美国各邦》(American Nations)中,详细地描述了十一个不同的族群如何互相竞争,共同影响了北美文化。

欧洲人最早在北美建立的殖民地不是在新英格兰地区, 而是在美国的南部。当时英国还是个小国、弱国,称霸天下的是西班牙。西班牙不仅在美洲占领了庞大的殖民地,而且不断发现金山、银山,运气好得出奇。盛极则 衰,西班牙在欧洲连年征战,国力渐趋凋敝。由于财力不足,西班牙在北美的殖民地只能自生自灭,人口稀少,基础落后。西班牙移民中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光棍们 开始娶阿兹特克(Azetec)印第安人妻子,最终变成了一个混血社会。

 

这 个地区被沃德称为“北方邦”(El Norte)。如果你到加利福尼亚南部、得克萨斯南部、亚利桑那等州去看看,就会发现那里讲西班牙语的人比讲英语的人多得多。一位地缘政治学家乔治·弗里 德曼在《未来一百年》中预言,由于墨西哥移民不断涌入美国,到最后,他们可能会把美国南部拉丁裔聚居的地方收归墨西哥。这种预言其实是一种误解。墨西哥同 样存在着地方差异,南方的墨西哥人更认同印第安传统。如果真是要兼并,也更可能是墨西哥北部并入美国。

如果要算到达新英格兰地区最早的欧洲 人,那也不是英国人,而是法国人。沃德称这一地区为“新法兰西邦”(New France)。早在“五月花”到北美的16年之前,法国人就到了新英格兰地区。这一殖民计划得到了法国贵族迪加(Pierre Dugua)和他的副手尚普兰(Samuel de Champain,据猜测是法王亨利四世的私生子)的支持。他们思想较为开通,打算在北美建立一个理想国。1604年,他们到达美国-加拿大边境帕萨马廓 迪湾(Passamaquoddy Bay)的一个岛屿,建立了第一个居民点。尽管法国殖民者带了建造房子、磨坊、船只的各种材料,但人算不如天算,他们没有想到,北美的冬天如此寒冷,几乎 有一半人被冻死。开春之后,法国殖民者移居罗亚尔港(Port Royal,今加拿大新斯科舍省安纳波利斯罗亚尔)。

法国殖民者和英国殖民 者最大的不同是他们对待印第安人的态度。迪加和尚普兰认为不同种族的人们是完全平等的,他们从一开始就认定,殖民计划能否成功的关键在于和当地印第安人的 关系。他们有意选择在印第安人聚居地附近建立自己的殖民点,一到北美就和印第安人结成盟友,请印第安部落来吃饭,送给印第安人小礼物,还派了几位年轻孩子 到印第安部落生活,学习他们的语言和捕猎技术。尚普兰甚至鼓励异族通婚。这对今日的加拿大政治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如今的魁北克居民并非都是纯粹的法国后 裔,还有很多是混血儿。也是因为印第安人的影响,法国在北美的殖民地无法复制其原本的封建社会结构。印第安人根本就不懂什么叫社会等级。

随着英国移民的涌入和扩张,“北方邦”和“新法兰西邦”逐渐被边缘化,对北美文化影响最大的是主要由英国殖民者建立的六个邦。

1607 年4月,弗吉尼亚公司送了第一批殖民者到詹姆斯敦(Jamestown)。这104个殖民者中,只有38人熬过了第一个冬天。在风雪之中,断粮的殖民者只 能吃老鼠、猫、蛇、自己的皮带和靴子,甚至把刚埋掉的死人挖出来吃掉。饶是如此,到了春天,他们仍然不耕种。为什么?因为弗吉尼亚公司送的这些殖民者,是 为了来统治和掠夺,他们幻想能够像西班牙人征服印加帝国一样,在北美建立自己的殖民帝国。

这些殖民者和“新法兰西邦”不一样,他们四处侵扰 印第安人。印第安人趁着殖民者聚会,把他们的首领约翰·斯密(John Smith)抓走。约翰·斯密几乎被印第安人处死,在最关键的时刻,酋长的女儿,11岁小姑娘宝嘉康蒂(Pocahontas)出面求情,救了约翰·斯 密。约翰·斯密对这段经历毫不脸红,反而吹嘘自己的魅力征服了印第安公主,公主是爱上了他才放他走的。根据他的谎言,好莱坞拍了动画片《风中奇缘》,讲的 就是这段故事。无数观众被感动得哗哗地流眼泪,但是约翰·斯密身材粗短、长相邋遢的英国人,而且他当年28岁,宝嘉康蒂不过11岁,怎么可能会有这段情 缘?

英国人被印第安人放走之后,仍然不断攻击印第安人。弗吉尼亚公司源源不断地给他们运送军火和新的殖民者,最后,英国人终于击败了印第安人,宝嘉康蒂也被英国人俘虏,最后嫁给了一个英国人罗尔夫(John Rolfe)。她后来被送回英国,没过几年就病逝了。

宝嘉康蒂的丈夫罗尔夫发现,这片土地非常适合种烟草,从此,这片殖民地逐渐发展了种植园经济。沃德把这片殖民地称为“潮水邦”(Tidewater),这个名字的来历是,此地临近大西洋,海上的潮水会影响到河流水位的起伏。

“潮 水邦”的殖民者大多是来自英国南部的乡绅阶层后代,他们希望在这里重建英国乡村的地主-雇农社会。在“潮水邦”,社会等级分明,地主就是地主,雇农就是雇 农。由于种植烟草需要大量劳动力,当地又引进了黑奴。但和美国更南方地区不同,这里的黑奴生活条件相对较好,最终,“潮水邦”的黑奴补给,主要靠黑人自己 繁衍,不再需要从非洲继续进口。

一个奇怪的现象是,为什么政治上相对保守的“潮水邦”,却涌现出一批美国“国父”?乔治·华盛顿、托马斯· 杰斐逊和杰姆斯·麦迪逊都来自“潮水邦”。“潮水邦”的绅士们相信民主,但他们心目中的民主是古代希腊的民主,即也有奴隶制,但上流阶层却通过民主议事处 理公共事务。“潮水邦”的思想家们并不相信人人生而平等,他们认为自由是一种特权,而非一种天生的人权。弗吉尼亚州议员、曾任杰斐逊发言人的伦道夫 (John Randolph)明白无误地讲到:“我是个贵族。我热爱自由,但痛恨平等。”

我们熟知的北美历史大多是扬基邦(Yankeedom)编造出来的。著名的“五月花”号似乎成了美国的精神源头。一批清教徒在麻萨诸塞湾附近登陆,梦想着在此地建成“山丘上的城市”(city on a hill),成为全世界基督徒的楷模。

这 批清教徒的文化程度显著较高,在最初到达的15000名殖民者中,有129名牛津和剑桥大学的毕业生。第一批清教徒到达北美后的第六年,就建立了哈佛大 学。这是因为清教徒相信,每个人只有认真诵读《圣经》,才能领悟上帝的指示。来到北美的清教徒大多是中产阶级,他们不是出于生计考虑,被迫背井离乡,而是 怀抱着宗教热忱来的。有很多殖民者是整个家庭过来的,所以“扬基邦”的男女比例更为合理,人口增长率较快,很快就开始向周围扩张。

“扬基邦”的人们遵循着严格的清教信条,他们相信自己是上帝的选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职,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显扬上帝的荣耀。他们热衷,并且极其善于地方自治。“扬基邦”认为,如果社区里有一个人作恶,上帝就会惩罚所有的人。

“扬 基邦”的宗教狂热让他们变得极不宽容。其他教派的信徒会被黥鼻、割耳,刻上“H”,表示他们是异教徒(heretic)。举凡通奸、渎神、懒惰、鸡奸,甚 至青少年叛逆,都有可能被处死。波士顿的一位船长离家三年,回家之后在门口和妻子接吻,居然被法官判为有罪,投入大狱。

在“扬基邦”的南 部,有个面积很小,但影响深远的地区,被Woodard称为“新荷兰邦”(New Netherland)。这主要是指纽约城。纽约原名New Amsterdam,被英国人占领之后才改为New York。这里从开埠以来就是全球贸易中心,深受荷兰文化的影响。“新荷兰邦”和“扬基邦”尽管比邻而居,但这里比“扬基邦”多了一份对宗教的宽容,对科 学探究的鼓励,也多了一份世俗的拜金主义。

在“潮水邦”的南部,是“深南邦”(Deep South)。大约在1670或1671年,来自加勒比海的一批英国后裔跨海来到佐治亚州的查尔斯顿(Charleston)。这是一批名副其实的土豪。 他们是西印度群岛上大种植园主的后代,由于当地土地渐渐稀缺,这才到北美寻找新的乐园。他们是奴隶主,依靠剥削黑人奴隶,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

在 同时代英国人看来,这些土豪傲慢无礼、粗鲁俗鄙、只知道挥金如土。独立革命之前,查尔斯顿的人均收入是“潮水邦”的四倍,是纽约或费城居民的六倍。查尔斯 顿城里到处都是酒馆、戏院、妓院、斗鸡场、出售伦敦奢侈品的高档商店。“深南邦”的民众大多信仰圣公会,但不是出于宗教上的虔诚,而是觉得这样才更像伦敦 里的上流阶层。

黑人在这里被视为牲畜。逃跑的黑奴会被鞭笞、割耳,如果再次逃跑被抓到,会被阉割或处死。如果主人杀死了黑奴,会被罚款50 美元,相当于一位上流阶层男士买假发套的钱。由于黑奴大批死亡,种植园主不得不再从非洲进口新的黑奴。在”深南邦“,黑人来自非洲各地,说着各种不同的语 言,他们的”融合“创造出了蓝调音乐、爵士乐、摇滚和加勒比风格的烤肉。

北美六邦中最为奇特的是”中土邦“(the Midlands)。这里是贵格派(Quaker)的天下。贵格派天性温和善良,但在当时却几乎被视为邪教。贵格派藐视任何权威,见了贵族大人不会脱帽致 敬,也不参加教堂的任何活动,他们相信人人心中都有”灵光“(Inner Light),靠自己的感悟就能得道。贵格派认为人人生来平等,所有的种族都是一样可贵的,他们尤其不能容忍不人道的奴隶制度。

这样一批 “嬉皮士”一样的教徒,怎么会到了北美呢?英国海军上将潘(William Penn)在政治上左右逢缘,经济上也生财有道。他先跟着克伦威尔打国王,又反过来带领保皇党复辟。他的儿子小William Penn是个奇葩。此子在牛津上学的时候就因为抨击圣公会被开除。老子死了以后,儿子成了一个非常有钱,而且非常积极的贵格派教徒。他有钱到了国王都欠他 的债。斯图亚特王朝的复辟君王查理二世(Charles II)欠老William Penn一万六千英镑的债务,所以将马里兰州和纽约州之间的一块土地,即现在的宾夕法尼亚州抵债,送给小William Penn。

小William Penn按照贵格会的理想,要建立一个宗教自由和政治自由的人间天堂。这里人人都有投票权。来自世界各地的人都受到欢迎。很快,不仅是英国人渡海前来,荷 兰人、瑞典人、德国人也纷纷到来。短短四年时间,这里就聚集了8000人,“潮水邦”花了25年,“新法兰西邦”花了70年才达到这样的水平。德国移民的 数量超过了英国移民,这些德国佬带来了更精细的农耕技术,发明了各种机械。

贵格派的势力逐渐扩张,形成了“中土邦”。但是,贵格派不懂得如何治理。他们爱好和平,对政治冷漠,相信只要以诚待人,别人必定以诚待己。遗憾的是,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贵格派的意料。

大 量涌入的不仅仅是本份、勤劳的德国移民,还有一大批来自英国边疆地区的土匪一般的新移民,这些人来自苏格兰、爱尔兰,他们人数众多,不服管教。这些新移民 最早聚居在费城,干着伪造钱币、谋杀强奸等各种恶事,后来,他们索性向西部挺进,无视英国政府不许北美移民越过阿巴拉契亚山脉的禁令,横行在阿巴拉契亚山 区。他们形成了北美第六个邦:“大阿巴拉契亚邦”(Greater Appalachia)。这些新移民的血液中仍然流淌着苏格兰民族英雄威廉.华莱士的不羁野性,他们无视任何权威,不惜与任何人为敌。他们不仅侵扰印第安 人,还攻击好心收容他们的“中土邦”,一直打到费城城下。

除了在殖民地时期建立的这八个邦,美国在后来的扩张过程中又形成了“远西邦” (the Far West)和“左岸邦”(the Left Coast)。“远西邦”即人烟罕至的西部荒漠地区,这里直到修筑铁路、开挖矿山之后才逐渐聚集了定居的居民。在从加利福利亚北上,直到华盛顿州的狭长海 岸线,是移民的第二个天堂,这里受到“扬基邦”、“中土邦”的影响较大,和他们在东海岸的同志们遥相呼应。最近,印第安人争取自己的权利,取得了一些自治 的胜利,形成了一个新的“首民邦”(First Nation)。合起来,一共是十一种不同的文化。

和其它国家相比,美国是个非常典型的移 民国家,但对美国文化,尤其是美国政治文化影响最大的是“扬基邦”、“新荷兰邦”、“潮水邦”、“深南邦”、“中土邦”和“大阿巴拉契亚邦”。就像公司的 最初几个创办人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一个公司的文化一样,最早到一地定居的移民对这个社区或地区的文化影响也最大。更何况,这几个文化并非在北美土生土长 的,它们都是在欧洲已经生根发芽,被移植到北美的,架不住北美的土壤和气候条件太好,才在这里野蛮生长。

时间的推移并没有带来各种文化的融 合。这些文化的基因中存在着相互排斥的因素。多年以来,这些不同的文化合纵连横,分分合合。从一开始,它们就貌合神离,美国独立战争与其说是一场北美对英 国的战争,不如说是各邦之间的纷争。20世纪60年代之后,各个文化之间的隔阂反而进一步扩大,直到形成了美国今天红蓝对峙的政治格局。在接下来的两篇读 书笔记中,我将继续为大家讲述美国各邦之间的冰与火传奇。

【作者注】本文取材于Colin Woodard, American Nations: A History of the Eleven Rival Regional Cultures of North America,Viking Penguin,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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