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
独啸天 (热门博主)
  • 博客访问:
正文

孔夫子《六艺》的真正目的-----邪恶的中国文化

(2020-09-17 09:24:03) 下一个
第五节    六艺
 
文化艺术是属于儒家“教化治国、礼仪兴邦”的治国思想理念的“三礼”。儒家上古圣人——帝王舜,“以夔为典乐,教稚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勿虐,简而勿傲,诗言意,歌长言,声依水,律和声,八音能谐,毋相夺伦,神人以和。”《史记·五帝》。初步正式把文化艺术纳入礼教思想的范畴,让它为儒家封建帝王神权崇拜的思想意识形态服务,文学艺术成为为儒家封建帝王神权崇拜的服务工具。
春秋时代的孔子,把儒家封建帝王神权崇拜的治国理念“教化治国、礼仪兴邦”,总结而成“六艺”:《诗》、《书》、《礼》、《易》、《乐》、《春秋》。“六艺”都是贯彻实施“教化治国、礼仪兴邦”的方法和手段,都是为维护儒家封建帝王神权、神圣不可侵犯为宗旨和目的。
 
一、《诗》
到了春秋时期的儒家圣人孔子时代,古《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仪,……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礼乐自此可得而述,以备王道,成六艺”《史记·孔子》。儒家圣人孔子,把上古时代流传的三千多首诗歌,凡是不符合儒家封建帝王神权崇拜的礼仪要求的诗歌,全都毁弃,仅仅剩下符合儒家封建帝王神权崇拜要求的诗歌,也仅仅采纳三百零五篇。
这就是儒家圣人孔子,为了符合儒家封建神权崇拜的思想文化意识的“礼教”要求,亲自毁灭中国的上古文化艺术。并且让文化艺术完全成为,为儒家封建帝王神权崇拜服务的工具。
 
二、《书》
《书经》,也叫《尚书》,相传由孔子编撰而成。这里指各种各样的儒家经典,包括儒家最重要的经典“四书五经”。“儒家经传以千万数”《史记·太史公自序》。这些经典都是以“教化治国、礼仪兴邦”的儒家封建帝王神权崇拜的“尊王卑臣”的治国安民服务为目的,都是以“仁”为核心基础,维护儒家封建帝王神权、神圣不可侵犯为宗旨。
 
三、《礼》
孔子之时,周室微而礼乐废,孔子追迹三代之礼《史记·孔子》。中国历朝历代的“礼”的内容不完全相同,但是“礼”都是维护儒家封建神权的服务。儒家思想的“礼”,为维护封建神权的不同阶层,制定了等级森严的各种不同的行为规范,规定了中国人的所有生活行为的方方面面,衣、食、住、行都被礼教约束。对于各种不同阶层、不同等级的中国人,享受不同等级的生活,如果逾越属于自己等级的生活享受,就属于“以下犯上、大逆不道”的大罪——抄家灭族的“谋反”大罪。
(一)、衣,儒家按照不同的社会各阶层各等级,严格规定各阶层选择符合自己身份地位规定的衣服的颜色、图案、质料、式样……如黄色,只能由帝王独享;底层“刍狗”只能穿布衣。即使为官府进贡的绸缎都分为:宫绸、官绸;宫绸和官绸,仍然要分不同的种类级别。
发型式样、帽子、头上的装饰品等,都有严格的规定限制,即使系头发的头绳的颜色、式样、品质、品种等,都有严格的限制要求。例如:“刍狗”不能戴黄色的帽子,不能系黄色的头绳等。
(二)、食,儒家按照不同的社会各阶层各等级,严格规定各阶层只能享用符合自己身份地位的食物种类,和使用盛放食物的器皿,包括器皿的颜色、图案、形状、式样……都有严格的等级规定和限制。例如“食不厌精”的孔子,对食物要求达到“苛刻”的程度,但是孔子是在完全符合“周礼”的前提要求下,而做出的各种苛刻的要求。如“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论语》。又如在汉朝,“刍狗”在何时吃肉喝酒,都由政府规定。
(三)、住,儒家按照不同的社会各阶层各等级,严格规定各阶层只能建造和居住符合自己身份地位的住所,房屋的高度、大小、房间数量、装饰花纹的种类、颜色、形式……都有严格的限制,包括大门上的铜钉数量都有数量限制规定。住房内的家具的式样、种类、颜色、花纹等都有严格的规定;床上被褥和蚊帐的质料、颜色、花纹等都有严格的限制;妇女的首饰、孩童的玩具、婴儿车等都有严格的规定限制……
(四)、行,儒家按照不同的社会各阶层各等级,严格规定各阶层只能使用符合自己身份地位的交通工具,对于车、轿都有严格的等级规定:大小、颜色、装饰花纹、装饰材料、轿夫人数或拉车的牲口种类数量……都有严格的等级规定。
(五)、伤葬,《礼记》十万余字,三分之二的内容是规定丧礼、祭礼的繁文缛节。“慎终追远”的意义来源于对祖先的神权崇拜。
儒家按照不同的社会各阶层各等级,严格规定只能装殓符合死者身份地位的棺材的层数(天子七层,诸侯五层,大夫三层,士二层,“刍狗”一层)、棺材的材料、大小、颜色、花纹……装饰棺材内衬的布料的颜色、质料、花纹……以及陪葬品的数量、种类、颜色、质料、式样……都有严格的规定限制要求。例如汉景帝时平叛“七国之乱”的大功臣——丞相周亚夫,就是因为为自己准备的陪葬品不符合和超越儒家礼教规定,最终自杀于监狱中,还被剥夺世袭的侯爵《史记·绛侯》。
(六)、公众礼仪,儒家按照不同的社会各阶层各等级,在不同的场合、地点、族群、性别等之间,行使符合自己身份地位和对方身份地位的礼节,对各种动作、行为、举止、语言(包括祝福语)……都有严格的规定限制。例如坐席,按照座位的方位尊卑,选择符合自己身份地位的座位。又如《红楼梦》中,贾母跪迎自己的孙女,王夫人跪迎自己的女儿——回娘家省亲的贾妃(皇帝的小老婆)。
总之,儒家礼仪是维护儒家封建帝王神权崇拜、儒家封建权贵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服务为宗旨目的。
 
补记:子路结缨而死·满清王朝的剃头令·北韩年轻独裁统治者的发型限制。
孔子的爱徒——武将子路,在作战时,系头发的头绳被敌人击断。而发型属于儒家礼教规定的行为规范,头绳断了,就是违反儒家礼教的行为举止。在儒家礼教思想武装的子路的思想意识里,那就是违背“周礼”的大逆不道的行为。因此,为了维护“周礼”的礼教制度的神圣性,子路自动放弃战斗,“结缨而死”。子路为维护“周礼”而主动殉葬。
当满清王朝入主中原后,立即颁发“剃头令”,以“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血腥暴力手段,强迫所有的汉民族,必须遵守满清王朝对发型规定的礼教制度。
当时有许多明朝遗民,宁肯“留发不留头”,为维护明朝的礼教制度,而主动殉葬。
2014年三月,北韩年轻的独裁统治者,要求北韩所有人的发型,都要剪成与他个人发型的式样,规定全体北韩人,只能剪成几种规定的发型式样。
北韩统治者的号召要求,就是金科玉律,凌驾于北韩的法律之上,全体北韩人都必须遵守。因此现代的北韩人,都只能拥有几种发型式样。这就是儒家封建神权崇拜的礼教制度,在现代北韩的金氏王朝的表现形式之一。
子路结缨而死、满清王朝的剃头令、北韩年轻独裁统治者的发型限制。都是儒家“教化治国、礼仪兴邦”的治国理念中礼教制度的产物。
 
四、《易》,《易经》据传起源于黄帝。周文王被关押在羑里(河南省汤阴县),演《周易》,周文王应该是在上古流传的玄学基础上,发展编撰而成《周易》。因此说《易经》起源于黄帝,也是有一定的根据。
孔子晚年喜欢研究《易经》,序《彖》、《系》、《象》、《说卦》、《文言》,读《易》,韦编三绝。并且把《易经》列为“六艺”。孔子研究《易经》,没有得出具体的结论,就离开人世。但是可以肯定,孔子研究《易经》是为儒家封建帝王神权崇拜服务;是为“仁”的核心思想服务;是为“教化治国、礼仪兴邦”的治国理念服务。
西汉的董仲舒,就是在研究《易经》的基础上,吸收阴阳五行学说的玄学思想,把儒家的“天命论”,发展为“天人感应论”,把儒家封建帝王的“君权神授”合理合法化。
 
五、《乐》,儒家思想规定一切“舞乐”,都必须符合礼教要求,不能与儒家封建帝王神权崇拜的精神背道而驰。即使是民间小调,都不能诲淫诲盗,更不必说“犯上作乱”的音乐;即使在重大庄严神圣的特殊场合:祭祀、婚丧、祝寿、庆典……儒家按照不同的社会各阶层各等级,严格规定只能使用和观赏符合自己身份地位的“舞乐”;即使生活消遣娱乐,都有严格的时间规定限制。比如在“国伤”期间不能娱乐看戏。
“乐”是维护儒家封建帝王神权崇拜、儒家封建各级权贵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服务为宗旨目的。
 
六、《春秋》,孔子曰:“弗乎,弗乎?君子病没世而名不称焉。吾道不行矣,吾何以自见于后世哉?”乃因史记作《春秋》,上至隐公,下讫哀公十四年,十二公。据鲁,亲周,故殷,运之三代。约其文辞而指博。故吴、楚之君自称王,而《春秋》贬之曰“子”。践土之会,实召周天子,而《春秋》讳之曰:“天王狩于河阳。”推此类以绳当世。贬损之义,后有王者,举而开之,《春秋》之义行,则天下乱臣贼子惧焉。《史记·孔子》。
孔子不顾历史史实,肆无忌惮地歪曲历史事实,他“笔削《春秋》”是维护儒家封建帝王神权、神圣不可侵犯为宗旨目的;是为了让天下“乱臣贼子”惧;“拨乱世反之正”,以证“王道”。
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中国历朝历代的史书,都是以孔子“笔削《春秋》”的修史方式,来撰写中国官方史书,直到至今。
 
补记:中国传统祭祀神龛上的五大神主:天、地、君、亲、师。祭祀这五大神主,起源于何时,笔者无知,不敢妄言,但是在明朝时代已经定型。在中国明清时代,所有成年男子都会定期或不定期地祭祀这五大神主;女人没有正式祭祀这五大神主的权利,但是有跪拜和祈祷的权利。中国人意识里的关帝,就是这五大神主的护法,就是维护这五大神圣不可侵犯的伦理道德的神灵判官。
天,狭义上是指天主;广义上是指中国人的精神意识里的,居住在上天的一切神灵领袖,如:玉皇大帝、太上老君、天王、佛祖、菩萨等。
地,狭义上是指统治地上的最高神;广义上是指中国人的精神意识里的,居住在地上或地狱中的一切神灵,如阎罗王、判官、土地神、山神等。
君,狭义上是指帝王;广义上是指按照儒家封建伦理道德的标准划分,比自己的社会地位高的一切族群。代表的是“帝王神权”崇拜。
亲,狭义上是指祖宗;广义上是指按照儒家封建伦理道德划分,与自己血缘、宗族、亲戚等有关的一切族群。代表的是“父权”崇拜和“夫权”崇拜。
师,狭义上是指老师;广义上是指与自己的职业、学业、科举考试等有关的一切族群。中国俗语: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师权”崇拜,在中国社会里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师权”,在中国的儒家封建神权体系中,是仅次于“君权”、“父权”、“夫权”之后的第四大神权。“欺师灭祖”,“欺师”的罪名等同于“灭祖”的不孝大罪,是不能赦免的,“天地不容”的。按照儒家封建伦理道德关系,“师权”次于“夫权”、“父权”和“君权”。例如:蒋介石就是利用传统的“师权”崇拜的关系,把黄埔军校的学生,视为自己的心腹,而建立自己的权力体系;而大部分黄埔军校的学生,也就是因为“师权”崇拜的精神意识,主动凝聚在蒋介石的身边。
总之,中国传统祭祀的五大神主:天、地、君、亲、师,是中国维护儒家封建伦理道德秩序的产物,是维护程朱理学的“三纲五常”,“存天理、灭人欲”制度的精神崇拜和精神限制的产物。其中,在表面上,“天、地”崇拜,是至高无上的,事实上,它是为“君、亲、师”的神主崇拜服务的;因为“天、地”是维护儒家封建伦理道德的最高神判:如果违背了“君、亲、师”之间的儒家封建伦理道德,将会“天地不容”!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