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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靠耶和华的必不至于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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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端的权利随想

(2009-06-11 14:37:20) 下一个

“異端的權利”隨想

2008/10/22

 

近日因論文選題之故開始思想加爾文。《基督教要義》誠乃我等小小神學入門生必讀之書目,卻一直未敢涉獵,一方面自忖功力未逮,未免暴殄天物;另一方面,這一次我終於意識到一個隱藏的感情因素,是一直躊躇而非熱愛,甚至起初未將加爾文作論文首選的真正原因。

 

這個原因,來自我們社會主義祖國中學語文課本的一條腳注。那無疑是我首聞加爾文大名之處,但是關於他的一句話介紹中卻連帶著另一個幾乎與加爾文如影隨形的名字:賽爾維特。

 

無須解釋如此這般,加爾文在一個少年心目中的形象。那時候我對什麽是天主教基督教全然不知,只知道宗教裁判所燒死或者企圖燒死很多人,很多好人,比如哥白尼伽利略(不要忘記我的中學是提倡“四個現代化”“我們愛科學”的時代),所以誰是壞人就一目了然。

 

“好人壞人”不僅代表著“典型環境典型人物”的社會主義美學思想,也是朦朧記憶中童年的露天夏夜看那些黑白革命電影的樂趣。爸爸媽媽們不須參與我們孩子的猜謎,那些對白早在我們出生以前他們就都能背了:“麵包會有的,一切都會有的。”列寧在1918,今天回想,那仿佛是革命時期的箴言。

 

及至認識了耶穌基督,祂說祂就是生命的糧——拙拙地從NIV譯過來,就是生命的“麵包”。是的,感謝神從天上賜給我這真正的麵包,就是那從天上降下來賜生命給世界的耶穌基督。到祂這裡來,我永遠不餓;信祂,我永遠不渴;祂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性命,有什麽益處呢?然而有了這生命的“麵包”,就有了一切。

 

耶穌基督也顛覆了“好人壞人”的童年遊戲理念,代之以“罪人義人”的嶄新定義。定義,源自發現。聖靈的光照使人認識自己,也因此更加認識了神。慕道時期聽到的一句曾經久久縈繞在耳畔的話語是深刻的:“一個真正意義上的人,應該是一個基督徒。”此刻,我給這句話進行一點編修:一個真正意義上的人,應該是一個真正的基督徒。

 

感謝神無限的恩典,信仰之旅的第七年,在神學院修讀的課程中再次與加爾文相逢。此刻我本應當是對加爾文思想感恩不盡,恭敬頂禮,因為我作為基督教後人許多方面受惠于加爾文之歷史貢獻。然而安靜之中,似乎被我刻意遺忘了中學語文課本再次將歷史與現實,信仰與生活,理智與情感燃點成為一星思想的火光,在個人生命與永恆真理的追問中,燭照心靈深處那一片夜色。

 

中國古人有雲,“文如其人。” 因此讀書亦如讀人,要“聽其言,觀其行”。烈火戰車Eric Liddel身後,與他在集中營同處的人說,他所做的,比他所說的在人們腦海中留下的印象更不可磨滅。人總是先關心what,,其次才是why,先是doing後是being,先形而下再形而上。我想這就是加爾文遭遇的不公之處,他在宗教改革上的卓越建樹和基督教神學上的偉大貢獻,竟然因一生中的一次重大失誤而被貼上了標籤,遮掩了光輝。

 

從更全面的歷史資料中可以知道,加爾文並非人們印象中的“日內瓦暴君”,他被法雷爾罵上宗教改革之路時說,“當我受到震驚之後,認清楚我是一個膽怯又軟弱的人,因此放棄了我的旅行,開始運用我為信仰辯護的恩賜。”在日內瓦兩年之後被逐出,他又說,“我的本性是沒有膽量又溫和而軟弱的人,卻必須面對暴力的風雨,雖然我沒有投降,但是我仍然不是一位勇敢的人,當我被趕走時,我心裡很高興,因為我不必再從事宗教改革了。”在他再次想放棄事奉的時候,神又用布塞爾的責罵把他逼上事奉之路,他“在許多憂愁、眼淚和煩惱當中負起責任,只有上帝能見證我的苦楚”,並“使我這樣愛好和平而無膽量的人,將血肉之軀如同盾牌般地投入爭戰中[1] 那麼,這樣一個加爾文,為何會背負賽爾維特案件的歷史影響呢?

 

人是生活在歷史時空中的,套用一句術語,加爾文亦有他的“Sitz Im Leben”。加爾文本人與路德等改教者都曾被視為異端,都曾被通緝、放逐或流亡。自使徒教父的時代以來,為真道走上火刑柱的殉道者不計其數,從坡旅甲到胡司到薩沃那柔拉再到丁道爾……從異教的逼迫到宗教裁判所,一方面以火刑對付思想歧見仍是當時的一種政治現實和歷史局限,帶著強大的思維慣性所造成的思想盲點;另一方面是賽爾維特的挑釁攪擾加爾文的思想與情感之深使他不能再忍耐。如果撇除一切人身攻擊的色彩,用一句俚俗卻不失真理性的話來說,“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無論多少基督徒被作為異端燒死都是與神為敵的政權的歷史常態,基督徒被逼迫本是必然;而基督徒去定罪燒死異端卻是異數。在某種程度上,以賽爾維特那種極端態度,加爾文是上了那惡者的當。賽爾維特是異端不錯,天主教亦判他火刑;但是日內瓦議會的決定,卻使宗教改革沾染上了令人遺憾的歷史汙點,這使賽爾維特從一個旗幟鮮明的異端,成為一位人權的殉道者。

 

人權的概念,是從何處誕生?1776年美國的獨立宣言,1789年法國的人權與公民權宣言,是1553年死於火刑柱上的賽爾維特所無處聽聞的。天賦人權與自由,平等,博愛——這些美麗的字眼,與在歐洲本土飽受逼迫的清教徒的思想,與新大陸初期天路客的敬虔,與宗教改革在其後幾個世紀中的持續迴響,與我們親愛的加爾文弟兄所奉獻的《基督教要義》是分不開的。然而政教關係,神權、人權與民權,現代社會與現代思想,對當時的加爾文來說尚是後話。思想的前瞻性與先驅性,在總帶著時滯的社會歷史現實的洪流中想來都免不了錯位的孤獨與尷尬。

 

“我們認為下面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 1776年《美國獨立宣言》

 

 “組成國民議會之法國人代表認為,無視、遺忘或蔑視人權是公眾不幸和政府腐敗的唯一原因,所以決定把自然的、不可剝奪的和神聖的人權闡明于莊嚴的宣言之中國民議會在上帝面前並在他的庇護之下確認並宣佈下述的人與公民的權利:第一條,在權利方面,人們生來是而且始終是自由平等的。只有在公共利用上面才顯出社會上的差別。第二條,任何政治結合的目的都在於保存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動搖的權利。這些權利就是自由、財產、安全和反抗壓迫。……

——1789年《法國人權與公民權宣言》

 

 “鑒於對人類家庭所有成員的固有尊嚴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權利的承認,乃是世界自由、正義與和平的基礎,鑒於對人權的無視和侮蔑已發展為野蠻暴行,這些暴行玷污了人類的良心,而一個人人享有言論和信仰自由並免予恐懼和匱乏的世界的來臨,已被宣佈為普通人民的最高願望,鑒於各聯合國國家的人民已在聯合國憲章中重申他們對基本人權、人格尊嚴和價值以及男女平等權利的信念,因此發佈這一世界人權宣言,作為所有人民和所有國家努力實現的共同標準,以期使這些權利和自由在各會員國本身人民及在其管轄下領土的人民中得到普遍和有效的承認和遵行。” 

——1948年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

 

人權,包含生命權,與肉體生命相關的一切權力,也包括精神方面的思想和言論權。現代的民主政權,建立在一種集體的人權基礎上。而這一切,都與人類邁向近代社會的過程中對神權的認識之發展與改變密不可分。

 

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開宗明義,首論認識神與認識我們自己之間的關係:“只有真正認識人才能真正認識上帝”,並且,“只有真正認識上帝才能真正認識人。”慕道時所聽到的那句話原來是這一神學思想的精彩轉述,難怪具有如此的影響力。“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古老的箴言仍是對現代人不變的神性啟示。人權,是從認識神和祂的主權開始的,而人類首要的權力與義務,正是認識神。尊重人的生命權與思想權,就是尊重創造主的神權,反之亦然——離開神權,離開對神的真正認識和敬畏,人權就失去了基礎,流於形式和言辭,而在實踐中反其道而行之。人權的真正保障,惟在真理的昭彰。

 

有人說,古往今來的一切戰爭,根源都是神學的衝突。這深刻地道出了人類集體生存狀態的本質。 “雅典和耶路撒冷有什麽關係?”文藝復興的人文主義精神,復興了“雅典”的多神主義與哲學精神下的相容並蓄;而宗教改革所倡導的真理溯源,卻必然帶來“耶路撒冷”式的絕對與超越。今日我們已經生活在一個崇尚寬容,不信絕對真理的時代,即使是真正的“異端”,其權力也無須擔憂,而思想領域裡溫文爾雅的探討,更以相容為學術的前提。否認真理和絕對權威的存在,事實上面臨的是喪失了“真理的權力”,在所謂開放自由的討論中,如果不三緘其口可能會反被扣上“異端”的嫌疑。然而思想從來都有屬靈的層面,真理本身具有對於謬誤的排他性。這不等於將任何一個人的思想絕對化等同於真理,而是謙卑在至高神的面前,承認祂的道高於人類智慧的一切。這是知識與生命的問題,我們又回到了伊甸園。

 

從啓蒙主義之後漸行漸遠的歐洲,終於淪為茨威格筆下“昨日的世界”。歐洲的失落不僅僅是茨威格精神故鄉的失落,更是神的失落;這位“完全出於偶然”生於無神論的猶太人家庭的優秀作家,雖然善於以精細的筆觸刻畫人的心理世界,卻與那位引發了今日“世俗祭司” 式的心理診所行業的猶太人佛洛德一樣,仿佛在丟棄原廠說明書的情形下沮喪于修復精密傑作的企圖。人類的群星閃耀時,本不應是神的榮耀被人遺忘時;遺忘了神,我們就迷失了自己。當茨威格以人文主義精神寫作《異端的權力》的時候,他完全同情卡斯翠奧和塞維斯特,當然不會對加爾文的信仰投以青睞。然而,經歷了一戰的茨威格,在二戰中於1942年選擇與妻子一同自殺,在遺書中寫道:“與我操同一種語言的世界對我來說業已沉淪,我的精神故鄉歐羅巴亦已自我毀滅”當茨威格感到自己的力量因常年無家可歸、浪跡天涯而消耗殆盡的時候,他認為及時不失尊嚴地結束自己的生命更好。對於一個視腦力勞動為最純粹的快樂,個人自由是這個世界最崇高的財富的人,這的確是可以理解的選擇。然而,我們的個人自由,已經包括了不認識神的自由;當茨威格祝願朋友們“經過這漫漫長夜還能看到旭日東昇”,將自己描述為一個“過於性急的人”先他們而去的時候,可曾想過這一去是向何方?可嘆在於,對於在今生沒有尋找到家鄉的人們,永恆亦是他鄉。

 

同為神學家的路德與潘霍華在個人道德形象方面與加爾文的差異,使他們對於我的影響力到目前為止似乎超過加爾文。神學家的知與行對後世的影響是何等深遠,即使今日我已經瞭解到,加爾文是一個勉力追求知行合一的偉大神學家,“願主容許我們參與天上智慧的奧秘,榮耀你的名並且受教,使我們的敬虔日日進步”是他講課開始時候最常作的禱告,而他認為一切神學知識都是爲了榮耀上帝和教育自己,爲了使對上帝的敬虔繼續進步。人天生的自我完善傾向,都是“道德的”而非“信仰的”,這就是“基督教要義”與世間一切宗教道德教導的根本分別。然而基督徒也不能倖免對於道德形象的愛好,甚至基督教神學的許多爭議就在糾正道德行為主義的傾向;而加爾文的“惡名”使我對他至今才開始認識也是明證。

 

但是,仍舊是拜加爾文神學所賜,我們終於知道,“道德”是好的,卻是破產的;作為人類整體在上帝面前,真相是令人吃驚的——“Total Depravity”,除了耶穌基督的寶貴聖名,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真正的道德與正義,不再來自人的義,而是神的義,不是“體面”而是“裡面”,而當我們審視自己,我們不僅承認過犯,而且憂傷痛悔,不再是道德的精神貴族,而是信仰的精神貧民,然後我們才會聽見主耶穌帶著屬天光輝的登山寶訓:“靈裡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最後想起一位著名佈道家對一個問題的回答。問題說,我承認我是有聖經上所說的罪,信耶穌的道理我也同意,不過要是我就不信呢?佈道家回答說,如果肺對空氣說,我知道你裡面有氧氣,不過要是我就是不吸呢?在神的試卷上我們無須迴避也無須作弊,永生的真神賦予我們權力也給予我們自由,就看我們如何選擇了。



[1] 林鴻信,《加爾文神學》,P.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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